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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维持“双被告制”之再检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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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君瑜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73-84,共12页
复议维持"双被告制"是指复议机关在维持原行政行为后需与作出原行为之机关为共同被告。该制度之正当性尚面临四重拷问:一是植入大陆法系的"原处分主义"理念,默许复议机关对原行为之事实、证据和规范依据进行事后补... 复议维持"双被告制"是指复议机关在维持原行政行为后需与作出原行为之机关为共同被告。该制度之正当性尚面临四重拷问:一是植入大陆法系的"原处分主义"理念,默许复议机关对原行为之事实、证据和规范依据进行事后补正,已违反"先取证后裁决"的行政程序法原则;二是以特殊共同诉讼的方式强行追加共同被告,已背离处分权主义的诉讼法理;三是规定复议机关无论维持原行为与否皆作被告,而不作为或不予受理时作被告的概率则大幅降低,极可能助长复议机关的消极应对倾向;四是导致复议机关因地域管辖规则而疲于奔命,而法院则因级别管辖规则的内在矛盾而陷入混乱。复议维持后仍应以原机关为被告,唯一例外是当复议决定对原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时,基于监督此违法复议维持决定的需要,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为了避免行政复议的"维持会"现象,可采取将法院裁判结果与复议决定相挂钩的行政绩效考核方式予以策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议维持 双被告制 原处分主义 先取证后裁决 管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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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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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海涛 王红利 《行政与法》 2020年第7期120-128,F0003,共10页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的现实困境可以从参与诉讼的三方主体角度进行剖析:对当事人而言,"双被告制度"客观上增加了应诉诉累,主观上降低了优先选择行政复议的积极性,增加了胜诉的难度;对行政机关而言,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的现实困境可以从参与诉讼的三方主体角度进行剖析:对当事人而言,"双被告制度"客观上增加了应诉诉累,主观上降低了优先选择行政复议的积极性,增加了胜诉的难度;对行政机关而言,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行政机关应诉成本的增加,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共同承担举证责任,使得对原行政机关司法审查的约束力降低;对司法机关而言,审理对象的增加与审判难度的提升,导致司法资源被过度占用。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的出路应当着眼于提升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实效。行政机关应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强化问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从而规范与优化行政机关解决争议的职能,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力促行政自治权与司法审查权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 复议维持 共同被告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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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之反思——以《行政复议法》修改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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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敏 郑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60-65,共6页
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意在解决"复议维持会"问题。这一具有明确针对性的制度在确立之初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因缺乏理论基础和制度合理性,不但未实现立法目的,反而引发许多制度和实践问题。文章... 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确立了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意在解决"复议维持会"问题。这一具有明确针对性的制度在确立之初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因缺乏理论基础和制度合理性,不但未实现立法目的,反而引发许多制度和实践问题。文章通过分析该制度引发的各项问题及原因,立足行政复议制度,抓住《行政复议法》修改契机,探索在复议机关不作共同被告前提下,从根源解决"复议维持会"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 一体化理论 行政复议 复议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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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被告制度的现状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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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浩颖 《楚天法治》 2022年第17期169-171,共3页
《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作出了修改,将“共同被告”原则作为行政复议权的依据.虽然行政复议制度在不断改进,但行政复议制度在证明责任分配、原告不服判决对被上诉人的认定等问题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使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基于此... 《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作出了修改,将“共同被告”原则作为行政复议权的依据.虽然行政复议制度在不断改进,但行政复议制度在证明责任分配、原告不服判决对被上诉人的认定等问题上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使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基于此,笔者从行政复议被告制度的现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该制度未来的前景进行了分析,以期能为同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借鉴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复议维持 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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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复议共同被告制度的完善
5
作者 苗清清 《区域治理》 2020年第38期71-71,238,共2页
复议维持案件共同被告制度自2014年建立以来,其正当性与合理性饱受质疑。行政复议应当以解决行政纠纷作为其基础性功能,而共同被告制度的设立将影响其功能的发挥。共同被告制度与先取证后裁决原则以及处分权原则相背离,影响复议结果的... 复议维持案件共同被告制度自2014年建立以来,其正当性与合理性饱受质疑。行政复议应当以解决行政纠纷作为其基础性功能,而共同被告制度的设立将影响其功能的发挥。共同被告制度与先取证后裁决原则以及处分权原则相背离,影响复议结果的公正性。此外,受到管辖规则的制约,复议机关应诉成本大幅提高。因此,行政复议共同被告制度应当得到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复议维持 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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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修改及其对税收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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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萍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8年第6期25-28,共4页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实施进行了细化。《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修改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被告主体以及...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实施进行了细化。《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修改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被告主体以及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内容、新增相对人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不含规章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细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规定对税收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议维持 共同被告 规范性文件审查 负责人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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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制度研究
7
作者 唐耐 《楚天法治》 2023年第16期228-230,共3页
为了解决行政复议维持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并提升行政复议这一解决纠纷的渠道对相对人的吸引力,2014年《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复议维持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与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这一制度一经出台就出现了一些理论和实务... 为了解决行政复议维持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并提升行政复议这一解决纠纷的渠道对相对人的吸引力,2014年《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复议维持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与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这一制度一经出台就出现了一些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影响了该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违背了立法者的立法初衷.本文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这些问题,为制度下一步的修改与完善提供了思路,以期更好地实现立法初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复议维持 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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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复议机关做被告与做共同被告的不同价值功能 被引量:5
8
作者 方世荣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57-370,共14页
复议机关因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与原行政机关成为共同被告,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新规定,意在“倒逼”复议机关依法积极、负责地开展复议工作。但这只考虑了复议机关做“被告”的价值功能,没有反映出复议机关做“共同被... 复议机关因维持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而与原行政机关成为共同被告,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新规定,意在“倒逼”复议机关依法积极、负责地开展复议工作。但这只考虑了复议机关做“被告”的价值功能,没有反映出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的价值功能。复议机关在做共同被告时既是被告也是共同被告,故其制度设计要能兼顾两种价值功能。不同类型共同被告的价值功能各有重点:因同一行政行为产生的共同被告,其价值功能主要在于方便法院查明两个以上被告共同作出同一个行政行为的案件事实,公平认定和划分它们应分担的法律责任;因同类行政行为产生的共同被告,其价值功能主要在于对两个以上被告分别作出的同类行政行为并案审理,以达成简化程序、节省诉讼成本的目的。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决定,本质上是对其予以肯定性评价的同类行政行为,由此形成的共同被告案件在审理上应以原行政行为为主,对复议维持决定可实行附带审查并探索书面审理的方式,以简化程序、减少法院司法成本和复议机关应诉成本的耗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议机关 复议维持 共同被告 价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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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复议共同被告制度的困境与未来 被引量:6
9
作者 杨欣雅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34-146,共13页
为倒逼行政复议机关公正行使复议权,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确定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效果有必要作出中肯审视。实证分析的结论表明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并未实现直接提升行政复议质量的预期,制度成本大于效益,且... 为倒逼行政复议机关公正行使复议权,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时确定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效果有必要作出中肯审视。实证分析的结论表明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并未实现直接提升行政复议质量的预期,制度成本大于效益,且面临理论与实践的多重困境。行政复议是行政司法行为,居中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是与行政诉讼并列的行政救济制度、纠纷解决制度,其性质与功能决定了行政复议机关不应作被告。作被告也难以解决"维持率高"等复议功能发挥不足问题,其症结应当在于改造行政复议体制和程序。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应当取消,进而确立复议机关原则上不做被告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共同被告 复议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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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三题 被引量:2
10
作者 李昕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2008年第2期28-31,共4页
现行立法对确定行政委托被告的规定不尽合理。应在立法上将行政委托和行政代理相区别;在审理行政代理案件时,应将代理机关和被代理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对复议维持决定应进一步区分真伪,对真复议维持决定应明确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在原... 现行立法对确定行政委托被告的规定不尽合理。应在立法上将行政委托和行政代理相区别;在审理行政代理案件时,应将代理机关和被代理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对复议维持决定应进一步区分真伪,对真复议维持决定应明确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在原告起诉多个被告,其中有不适格的被告时,法院应先予释明,如原告坚持原诉时,应裁定驳回其起诉,而不应拆分原告的起诉,分别下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委托 行政代理 复议维持决定 复议维持决定 处分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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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生产经营无标签液袋葡萄酒案为何五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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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秋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6期74-75,共2页
W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H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的液袋葡萄酒案,先后经W市政府复议维持,区、市、省三级人民法院五次开庭审理,从2015年至2019年,历时5年,最终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获得法院支持。本文中... W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H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生产经营无标签的液袋葡萄酒案,先后经W市政府复议维持,区、市、省三级人民法院五次开庭审理,从2015年至2019年,历时5年,最终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获得法院支持。本文中,笔者对该案进行剖析,希望能为市场监管同仁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监管 开庭审理 葡萄酿酒 液袋 复议维持 葡萄酒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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