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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羞感伦理何以可能是自律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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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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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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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98-10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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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舍勒的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研究"(编号12CZX04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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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已被谈论的"内在化羞感"以及在先秦儒家被重视的"羞恶之心",在根本上都并非本尼迪克特等人所谓的诉诸外部的习俗伦常的"外在化羞感",因而植基于这种"内在化羞感"之上的羞感伦理也不必被视为"他律的"。当代新儒家借助于批判性地吸收康德的自律伦理学,创造性地发展出一门儒家的自律伦理学,这大大扩展了羞感伦理学的问题:不仅须讨论羞之体验,亦须关注能羞之在。这一交互人格性的"能羞之在"并非康德意义上的"无个性"的理性主体,而是在其自身之内融贯有"内在化他者",因而是具体而真实的。自律的羞感伦理的核心意义就在于,能羞之在服从其自身立的法,这一服从的动力亦在此能羞之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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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内在化羞感
外在化羞感
罪感
自律
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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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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