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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利益衡量视阈下浏览器广告屏蔽行为正当性判定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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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丽莉 吕玲玉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2年第11期154-166,共13页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对于法律中未明确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裁判具有灵活性,但作为正当性判定的“商业道德”却是一种不规范、不确定的概念。实践中,法官更倾向于援引行业规则或创设诸如“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来认定互联网...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对于法律中未明确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裁判具有灵活性,但作为正当性判定的“商业道德”却是一种不规范、不确定的概念。实践中,法官更倾向于援引行业规则或创设诸如“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来认定互联网中的商业道德,这使得案件的审判陷入了道德理性的困境。多元利益衡量方法是将一般条款具体化为裁判规范的法学方法,是判定行为正当性标准的新思路,在弥补法律漏洞的同时,与不正当竞争中“自由竞争”“损害中性”“法益中性”的理念相恰适。对此,应当综合对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社会总福利进行衡量,将竞争价值、创新价值以及网络安全价值考虑在内,同时引入比例原则,形成全面性的多元利益衡量,使多元利益衡量具有规范性和具象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浏览器广告屏蔽 商业道德 多元利益衡量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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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抓取及其限制行为正当性认定:司法裁判与应然路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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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耀轩 郭子寒 《宜宾学院学报》 2022年第9期18-29,共12页
当前司法实践中对数据抓取及其限制行为正当性的认定存在两方面缺陷,即行为认定“泛道德化”和对经营者利益考量“单向化”,导致数据控制方不当处于“道德高地”,并呈现出“权利化”保护倾向,忽视了数据抓取方的数据利益。对数据抓取不... 当前司法实践中对数据抓取及其限制行为正当性的认定存在两方面缺陷,即行为认定“泛道德化”和对经营者利益考量“单向化”,导致数据控制方不当处于“道德高地”,并呈现出“权利化”保护倾向,忽视了数据抓取方的数据利益。对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裁判,不仅要应坚持保护竞争而非竞争者的竞争法价值取向,秉持谦抑适度的司法干预态度,还应构建以多元利益平衡为核心、以比例原则为分析框架的行为正当性认定机制,将数据抓取及其限制行为是否满足妥当性、必要性和相称性要求,是否造成了足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利益失衡结果作为正当性认定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抓取 不正当竞争 多元利益衡量 市场竞争秩序 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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