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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主体机制的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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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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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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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农业科学》
2020年第23期208-211,23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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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主体的确定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只有明确了索赔主体,索赔程序才能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才能得到落实,受损的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有效修复。目前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主体机制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存在着法律规定不完善、索赔主体范围单一、主体间分工不清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分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权的理论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有关规定,从完善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扩大索赔主体范围、细化分工、明确索赔顺序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主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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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主体
索赔权基础
多元化索赔主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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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bject of compensation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damage
basis of claim rights
diversified claim subject mech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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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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