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0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多元社会治理中政府主导作用探析 被引量:2
1
作者 陈旻 李呈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101-105,共5页
在多元复合治理体系的建设中,既需要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更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不仅是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的自我扬弃,而且是对新的社会治理方式的积极创新,但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 在多元复合治理体系的建设中,既需要以社会组织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更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不仅是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的自我扬弃,而且是对新的社会治理方式的积极创新,但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够。为此,就迫切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政府在多元社会治理中主导作用的科学性内涵、理论合理性和现实必要性等。对政府在多元社会治理中主导作用的探索与研究,对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元社会治理 政府 主导作用
下载PDF
河南构建多元社会治理结构的思路探析
2
作者 王沛栋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2期108-111,共5页
处于经济发展较快、社会正在转型且在强力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河南,社会建设欠账较多、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社会管理需要多元化创新,特别是基于当前多元化社会群体的形成及其利益诉求渴望实现的强烈社会愿景,构建... 处于经济发展较快、社会正在转型且在强力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河南,社会建设欠账较多、公共服务水平较低、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社会管理需要多元化创新,特别是基于当前多元化社会群体的形成及其利益诉求渴望实现的强烈社会愿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理结构,实现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显得重要而紧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河南 多元社会治理 问题 对策
下载PDF
儒家的多元化社会治理思想初探 被引量:6
3
作者 陈元辉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1年第7期178-181,共4页
儒家的多元化社会治理思想是中国传统行政思想的主流。它对于维护中国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于推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正面效应。儒家的以礼为法 ,以德为法和重视人治以及综合治理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工作都有所启迪... 儒家的多元化社会治理思想是中国传统行政思想的主流。它对于维护中国封建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于推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正面效应。儒家的以礼为法 ,以德为法和重视人治以及综合治理对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和行政工作都有所启迪。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 ,吸收古代社会治理思想的合理成分 ,批判继承中国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多元化社会治理理论 ,完善社会主义行政制度 ,对于社会的安定 ,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 ,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儒家 礼治思想 德治 人治 综合治理 多元社会治理思想 物质文明 行政思想 精神文明
下载PDF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型多元互动模式研究——基于青岛市阜新路街道的实践经验 被引量:2
4
作者 同春芬 李雅丹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44-49,共6页
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探索新型的治理模式。由于基层社会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因此可成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突破口。青岛市阜新路街道在借鉴其它城市基层治理经验基础上,提出了&... 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探索新型的治理模式。由于基层社会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因此可成为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突破口。青岛市阜新路街道在借鉴其它城市基层治理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一源头五平台"的多元互动治理模式,以社区公益创客空间为源头平台,加强政府、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中跨界合作,在此过程中健全"三社联动"、组建基层社会治理智库、提供公益创业平台。这一做法对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具有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社会 社会治理多元互动 青岛市
下载PDF
社会多元治理与刑法谦抑
5
作者 蔡铭林 《南方论刊》 2021年第7期62-65,共4页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已经进入风险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危险相比,现代风险呈现出不可感知性、不确定性与整体性等特征。在传统风险向现代化风险转变的过程中,必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和治理体系,向多元治理的方向转变。刑法在多元治理...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已经进入风险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危险相比,现代风险呈现出不可感知性、不确定性与整体性等特征。在传统风险向现代化风险转变的过程中,必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和治理体系,向多元治理的方向转变。刑法在多元治理中也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方面刑事立法可以积极介入到风险预防中,但要注重与其他部门法的协调;另一方面刑事司法则必须恪守谦抑,对于轻微越轨行为要慎重适用刑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元社会治理 风险社会 刑法谦抑
下载PDF
公共危机事件社会治理的内在逻辑分析
6
作者 张红方 齐晨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80-83,共4页
通过案例分析、文献研究和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分析了社会多元主体在参与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揭示了公共危机事件与社会治理模式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其一,公共危机事件是推动多元协同社会治理的合理肇端;其二,公共危机事件是推动社... 通过案例分析、文献研究和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分析了社会多元主体在参与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揭示了公共危机事件与社会治理模式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其一,公共危机事件是推动多元协同社会治理的合理肇端;其二,公共危机事件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潜在"动力";其三,公共危机事件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全面平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危机事件 多元社会治理 推动创新 体制改革
下载PDF
共同富裕视域下促进型经济法的问题与完善思路
7
作者 江蓝天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0期87-92,共6页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促进型经济法”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历史分析可知,共同富裕与促进型经济法经历了政策到立法、社会治理多元化的过程。与此相对应,“共同富裕”政策到“促进型经济...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促进型经济法”能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历史分析可知,共同富裕与促进型经济法经历了政策到立法、社会治理多元化的过程。与此相对应,“共同富裕”政策到“促进型经济法”判定的过程中,存在灵活性与稳定性的冲突、针对性与普遍性的冲突、“证明义务的驳论”、对“立法先行”误解的理论问题;“限禁型经济法”到“促进型经济法”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存在公权力滥用的隐患、市场主体难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执行难度大的理论问题。对此,我们可以依靠实践加强共同富裕的稳定性、整合政策并建立共同富裕法律体系、强化共同富裕政策的证明义务、加强立法必要性思考并注重政策与立法的配合,来缓解共同富裕政策到促进型经济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偏重并多元化政府责任、多元化激励手段、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来缓解限禁型经济法到促进型经济法过程中的问题,让促进型经济法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富裕 促进型经济法 政策法律化 社会治理多元
下载PDF
政府购买服务,纾解养老难题 被引量:1
8
作者 高洁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9期66-67,共2页
多元社会治理背景给了更多社会主体治理机会,政府向社会机构购买养老服务能够有效提高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完善国家多元治理体系。同时社会组织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发挥自身独特作用,成为政府与社会公民沟通的纽带。
关键词 多元社会治理 老龄化 养老服务
下载PDF
裂变与辐射:社会组织培育中的红领经验
9
作者 陈军浩 《宁波通讯》 2022年第15期58-59,共2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成为我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多元社会治理模式中的重要治理主体,社会组织要如何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实现专业性与地方性的结合?北仑区红领之家的“以成熟社会组织培育新兴社会组织”模式,可以...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成为我国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多元社会治理模式中的重要治理主体,社会组织要如何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实现专业性与地方性的结合?北仑区红领之家的“以成熟社会组织培育新兴社会组织”模式,可以为其他地区社会组织培育提供借鉴。北仑区红领之家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党建引领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组织培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建引领 多元社会治理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北仑区 社会服务中心 治理主体
原文传递
新时代背景下基层法院纠纷化解机制研究——以“枫桥经验”发展推广为基石 被引量:1
10
作者 王保兴 《管理研究》 2018年第2期30-41,共12页
党中央已提出了'法治枫桥经验'的要求与内容,其正在基层社会法治治理的推进中发挥独特的作用。走过早期契合、历史衰落与当代勃兴的一波三折的历程,'枫桥经验'在不断自我革新不断历史扬弃中形成了现阶段,通过基层党建... 党中央已提出了'法治枫桥经验'的要求与内容,其正在基层社会法治治理的推进中发挥独特的作用。走过早期契合、历史衰落与当代勃兴的一波三折的历程,'枫桥经验'在不断自我革新不断历史扬弃中形成了现阶段,通过基层党建、法治建设、社会组织、村规民约、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互联网+'等创新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矛盾为主要内容的'新枫桥经验'。对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体系建设与审判执行方式改革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我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制度自设立之初以方便诉讼、妥善化解矛盾为原则,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社会法治的发展,解决了基层矛盾和纠纷。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熟人社会的关系网逐渐消解,这些都对人民法院开展工作的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基层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还面临着肩负社会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的多层职能、后乡土化社会和工业化社会转型阶段广大公民法律信仰的欠缺和权利意识的觉醒等诸多压力。面对以上新的情况,'枫桥经验'推广为人民法院参与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行的路径:通过加强法治宣传,使群众法律素养提高;依靠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司法确认制度相结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强巡回审判、就地解决群众法律需求;发展法治文化,提升基层社会公民的法治信仰;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基层自治''互联网+矛盾化解'、智慧法庭、网上调解等一系列项目。全面走出两便原则下的混乱与迷离,明确并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方向,在推行基层社会法治化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枫桥经验 多元社会治理 智慧法庭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