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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程序保障研究——基于Z省1990—2020年假释案件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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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海燕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87-100,共14页
我国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至今尚未真正被纳入诉讼程序,程序启动完全由刑罚执行机关掌控,诉讼主体功能运行失位与错位并存,裁判权异化为审查权,现行裁判程序和裁判逻辑难以保证裁决结果的正当性。如何通过程序运作保障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是... 我国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至今尚未真正被纳入诉讼程序,程序启动完全由刑罚执行机关掌控,诉讼主体功能运行失位与错位并存,裁判权异化为审查权,现行裁判程序和裁判逻辑难以保证裁决结果的正当性。如何通过程序运作保障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之所以运行失范,主要源于价值定位上“权力”而非“权利”的制度设定、在诸多诉讼主体眼中呈现不同面相的认识因素、实体条件判断复杂和诉讼运行规则缺失的规范因素以及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的机制因素。因此,应当秉承从“奖励说”到“权利说”的基本理念,确立规范程序运作,防止司法腐败的制度目标,建构有别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从诉讼模式的对抗式改造转向协作为主的二元司法模式,明确审理模式而非审查模式的功能定位,通过多元诉讼程序的选择与分流,实现假释案件的实质化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 实质化审理 程序保障 二元司法模式 多元诉讼程序 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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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小额诉讼制度 被引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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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剑锋 齐华英 《法学论坛》 2001年第1期75-82,共8页
本文首先对小额诉讼程序建立的程序法基础进行了考察 ,并通过对相关国家及地区立法的介绍 ,分析了设立小额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同时还检讨了我国目前简易程序的立法及司法状况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小额诉讼制度时需要考虑... 本文首先对小额诉讼程序建立的程序法基础进行了考察 ,并通过对相关国家及地区立法的介绍 ,分析了设立小额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同时还检讨了我国目前简易程序的立法及司法状况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立小额诉讼制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讨论小额诉讼制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一项具体程序制度的构建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额诉讼制度 程序效益 简易程序 诉讼程序多元 民事诉讼 程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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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讼程序的立法问题及解决建议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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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维建 王鸿雁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48-51,共4页
在民事诉讼程序多元化的背景下,解读非讼程序的内涵、特征和适用范围及其与诉讼程序的关系,才能真正认识非讼程序对于民事诉讼的意义。对于我国非讼程序立法存在的问题,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给予调整、完... 在民事诉讼程序多元化的背景下,解读非讼程序的内涵、特征和适用范围及其与诉讼程序的关系,才能真正认识非讼程序对于民事诉讼的意义。对于我国非讼程序立法存在的问题,可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于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给予调整、完善或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程序多元 非讼程序 立法问题 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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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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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迎龙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92-105,193,194,共16页
现代刑事诉讼以程序多元化的发展为具象与表征,具备不断满足与回应社会现实需求的功能与品性。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是从社会视角对刑事诉讼规范发展趋势的一种理论概括。刑事政策作为社会需求的系统表达,在社会与法律之间充当媒介... 现代刑事诉讼以程序多元化的发展为具象与表征,具备不断满足与回应社会现实需求的功能与品性。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是从社会视角对刑事诉讼规范发展趋势的一种理论概括。刑事政策作为社会需求的系统表达,在社会与法律之间充当媒介,将目的理性灌输到刑事诉讼规范体系的构建与适用。刑事政策对我国刑事诉讼规范体系的影响,历经了政治主导、政策与法律分立与刑事政策化三个发展阶段,逐渐从外部的实体性影响发展成为内部的目的性与价值性指引,使得规范体系的构建愈发具有功能主义特性。刑事诉讼规范的刑事政策化,意味着政治力量不再非理性地加诸法律之上,而是以刑事政策为载体,成为刑事诉讼规范逻辑演绎的内在结构参数,这体现在刑事政策的立法化与对法律解释的合目的性指引两个层面。然而,刑事政策的功利性导向与目的性思维,仍易对个体自由构成危害。因此,政治力量应当受到法律系统的有效规训。有必要建构一种刑事诉讼教义内部规范与合宪性外部控制的二元规训机制,确保政治力量遵循法律逻辑施加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政策 诉讼程序多元 功能主义 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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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视角下的《民事诉讼法》修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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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相波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30-37,共8页
现行《民事诉讼法》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民事诉讼程序缺乏多样性,缺少与解决现代社会中矛盾纠纷相适应的一些诉讼制度,致使大量的纠纷仅依靠单一的程序予以解决,不符合诉讼解决机制的原理,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 现行《民事诉讼法》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如民事诉讼程序缺乏多样性,缺少与解决现代社会中矛盾纠纷相适应的一些诉讼制度,致使大量的纠纷仅依靠单一的程序予以解决,不符合诉讼解决机制的原理,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现行的民事诉讼制度规定地不够具体、细致和完善,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民事审判实践中最迫切、最需要通过修法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诉讼与非讼衔接机制建设、审判程序的完善、再审程序的"改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完善、纠纷解决的多元化机制建设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 诉讼程序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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