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的立法检讨及完善建议 被引量:2
1
作者 车辉 张献平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13年第5期15-20,共6页
对于足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足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认定应采客观标准。不同的案情对应的因果关系可能是累积因果关系,可能是因果关系中断或多重的因果... 对于足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足以造成同一损害后果"的认定应采客观标准。不同的案情对应的因果关系可能是累积因果关系,可能是因果关系中断或多重的因果关系。不同的因果关系决定侵权责任的形态不同,《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不应均规定为连带责任。在因果关系中断的情形下,如果初始行为人主观不是故意,应确定由介入行为人承担最终的侵权责任,初始行为人不再对最后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累积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中断 多重的因果关系 连带责任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