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大数据侦查措施程控体系建构:前提、核心与保障
被引量:42
- 1
-
-
作者
张可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
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87-94,共8页
-
文摘
在"拥抱大数据"的政策导向下,理论和实践领域更加重视对大数据证据问题的探索,而缺乏对大数据侦查措施关涉问题的必要警惕。事实上,相比较大数据证据的理解与适用,对大数据侦查措施的程序控制更能彰显依法治国、程序优位之精神。大数据侦查措施的程控体系应当包括作为基本前提的概念辨析、作为核心内容的层控模式导入和作为一般保障的配套制度设计。大数据侦查措施属于一般意义上的侦查措施,应当被纳入强制性侦查措施的范畴,但与技术性侦查措施有着明显区别,应当分而视之;严谨的大数据层控模式应当包括以内部自律为主的起点控制,以行政干预为主的过程控制以及以司法审查为主的结点控制;大数据侦查措施配套制度的关键在于对知情权的保障,由此方显完善数据披露制度和专家参与制度之意义。
-
关键词
大数据侦查措施
实体概念
层控模式
配套制度
-
Keywords
big data investigation measures
entity concept
stratified control model
supporting system
-
分类号
DF7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数字时代侦查措施的体系建构及程序控制
被引量:11
- 2
-
-
作者
刘玫
陈雨楠
-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出处
《河北学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86-200,共15页
-
文摘
进入数字时代,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的融合发展促使侦查措施向数字化转型,在实践中新兴的大数据侦查措施的广泛运用与基于物理场域的传统刑事诉讼理论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现行法律规范在侦查措施的法律属性定性、具体种类规定、监督制约方式方面均存在相应的程序问题与司法风险,从而导致对侦查权力控制的乏力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冲击。为此,应从侦查措施界分标准之明确、遵循原则之确定、规定种类之细化等三个角度,建构符合数字时代刑事司法运行生态的侦查措施体系。在对该体系进行程序控制规则设计时,应以侦查程序的诉讼化改革为前提,以建立侦查措施的分级控制机制为重点,并通过权利赋予的方式增强对辩方的数据权利保障,实现数字时代侦查权与公民权利的良性互动。
-
关键词
数字时代
侦查措施
大数据侦查措施
体系建构
程序控制
-
Keywords
digital era
investigative measures
big data investigative measures
system construction
procedural control
-
分类号
D918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