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婚姻登记条例》中“无配偶声明”的法律意义
1
作者
陈刚
《中国公证》
2003年第5期52-53,共2页
2003年7月30日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将公民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简化为二:一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一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关键词
《婚姻登记条例》
举证责任
户籍管理
法律责任
夫妻关系公证
夫妻
财产
公证
公证
书
原文传递
题名
《婚姻登记条例》中“无配偶声明”的法律意义
1
作者
陈刚
机构
北京国信公证处
出处
《中国公证》
2003年第5期52-53,共2页
文摘
2003年7月30日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将公民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简化为二:一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一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关键词
《婚姻登记条例》
举证责任
户籍管理
法律责任
夫妻关系公证
夫妻
财产
公证
公证
书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6.6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婚姻登记条例》中“无配偶声明”的法律意义
陈刚
《中国公证》
2003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