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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模式比较:国际经验与启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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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佳强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89-96,共8页
随着各国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革。目前各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存在着四种模式:市场纪律约束、地方财政规则约束、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央地政府合作管理。从比较结果... 随着各国财政分权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及其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革。目前各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存在着四种模式:市场纪律约束、地方财政规则约束、中央政府债务管理、央地政府合作管理。从比较结果看,实行市场纪律规则要求金融市场发展程度高,各级政府的透明度标准较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较好,资产核算准确且财务制度规范,此种情况下,中央政府能够严格履行不救助承诺。大多数单一制国家普遍采取中央政府主导管理方法,由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举债进行直接控制,但采取这一形式,中央政府无法避免地方政府的救助要求,从而增加了中央政府负担,降低了金融市场效率。基于我国现有的市场条件和管理模式,我国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中,在短期内可以实施中央政府主导、财政规则约束、央地政府合作模式:一方面,中央政府对债务进行总体风险监管,但是不实施日常的微观干预;另一方面,在保障不出现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情况下,由财政规则来约束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使用和运作。在中长期,应逐渐建立起基于市场纪律的管理制度,探讨建立债务保险制度和省以下联合发债和担保制度的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政府债务 市场纪律约束 政府债务管理 央地政府合作管理 财政规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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