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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研究——以契税客体内含的私法规则为中心
被引量:
3
1
作者
虞青松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24-132,共9页
契税客体是契税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基础,法院审理契税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基准源自对契税客体的判定。在税法理论上,契税客体有债权行为说和物权行为说两种观点,两种学说下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反。法院审理契税案件的核心任务是维护契税立...
契税客体是契税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基础,法院审理契税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基准源自对契税客体的判定。在税法理论上,契税客体有债权行为说和物权行为说两种观点,两种学说下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反。法院审理契税案件的核心任务是维护契税立法的稳定性。通过对现行契税立法条文的目的解释和民法客体理论检视,可以发现立法对契税客体采债权行为说。面对契税立法缺漏,法院应当恪守"债权行为说",并援引私法规则形成契税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对于房屋预售引发的滞纳金争议,法院应居中将"合同签订日"扩张解释为"竣工验收备案日"做出裁判。对于合同解除引发的退税争议,法院应当依据交易是否已成立来确定税局应否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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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契税客体
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
滞纳金
原文传递
题名
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研究——以契税客体内含的私法规则为中心
被引量:
3
1
作者
虞青松
机构
东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24-132,共9页
基金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适合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环境的事先裁定模式建构研究"(14BFX179)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契税客体是契税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基础,法院审理契税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基准源自对契税客体的判定。在税法理论上,契税客体有债权行为说和物权行为说两种观点,两种学说下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反。法院审理契税案件的核心任务是维护契税立法的稳定性。通过对现行契税立法条文的目的解释和民法客体理论检视,可以发现立法对契税客体采债权行为说。面对契税立法缺漏,法院应当恪守"债权行为说",并援引私法规则形成契税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对于房屋预售引发的滞纳金争议,法院应居中将"合同签订日"扩张解释为"竣工验收备案日"做出裁判。对于合同解除引发的退税争议,法院应当依据交易是否已成立来确定税局应否退税。
关键词
契税客体
物权行为
债权行为
滞纳金
Keywords
Object of Deed Tax
Juristic Act of Real Right
Juristic Act of Creditor's Right
Overdue Fine
分类号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研究——以契税客体内含的私法规则为中心
虞青松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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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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