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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契约效力的哲理源泉——以民法法系“原因”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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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融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61-69,152,共9页
民法法系中的"原因"概念萌芽于古罗马法《学说汇纂》的条文。评论法学派于14世纪在利用古希腊哲学对罗马法文本解读中提出了一般原因学说。后经院法学家于16世纪对罗马法、亚里士多德哲学及托马斯哲学进行综合的基础上形成了... 民法法系中的"原因"概念萌芽于古罗马法《学说汇纂》的条文。评论法学派于14世纪在利用古希腊哲学对罗马法文本解读中提出了一般原因学说。后经院法学家于16世纪对罗马法、亚里士多德哲学及托马斯哲学进行综合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契约效力基础的原因理论,即允诺得到强制实施必须基于两种原因:允诺人践行了慷慨美德,或者交换正义的美德。近现代及当代契约理论对契约效力解释力的不足突显出已经衰落的原因理论的哲理优势。事实表明:第一,法学不能孤立于哲学,离开了"最终目的"这一精神中枢,契约法就变得无法界定。第二,法律应该根植于道德,并弘扬和促进人类的善德,契约的效力原则应该反映人类在允诺中的多元价值追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契约效力 原因理论 哲理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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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契约之非契约效力说明理论本质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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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慧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20-124,共5页
关系契约与个别性契约相对,是契约系谱不断趋向复杂的结果。关系契约理论从社会学的视角描述了现实世界中的契约现象,揭示了契约关系的过程性和动态性。契约效力说明理论旨在说明契约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的根源。古典契约理论和新古典契... 关系契约与个别性契约相对,是契约系谱不断趋向复杂的结果。关系契约理论从社会学的视角描述了现实世界中的契约现象,揭示了契约关系的过程性和动态性。契约效力说明理论旨在说明契约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的根源。古典契约理论和新古典契约理论分别提供了不同历史时期契约的效力基础。关系契约理论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经验观察的产物仅具有描述性功能,与契约效力说明理论处于不同的理论层次,将其视为现代契约效力基础的提法是对该理论本质的误读。揭示关系契约的理论本质并澄清其与契约效力说明理论的关系是现代契约法理论发展的重要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系契约 个别性契约 契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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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妇女的财产处分权能与买卖契约效力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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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玉玲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6,共6页
身份的差异性不仅表现为主体间刑罚适用上的差异性,也表现为主体间民事权利的等差性。宋代妇女在法律中虽然拥有财产占有权,但在对外交易中,其财产处分权能仍受到限制,不具有独立的缔约资格。尽管宋代妇女在法律上是受限的民事主体,然... 身份的差异性不仅表现为主体间刑罚适用上的差异性,也表现为主体间民事权利的等差性。宋代妇女在法律中虽然拥有财产占有权,但在对外交易中,其财产处分权能仍受到限制,不具有独立的缔约资格。尽管宋代妇女在法律上是受限的民事主体,然而当时的立法和司法中仍肯定其对从娘家取得的财产以及夫亡家庭的财产处分具有一定的干预权,并对买卖契约的效力产生决定性影响,体现了宋代妇女民事权利的发展和进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妇女 财产处分权 契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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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效力与国家强制--以利益的冲突与保护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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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东 李志忠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8年第2期3-10,共8页
民法从近代走到现代,国家强制与契约效力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成为民法与行政法领域研究的一个难点。管制性强制规范所蕴含的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公共利益有着不同的品性,强制性规范产生的缘由无非是为衡量与解决这些利益与个人利益... 民法从近代走到现代,国家强制与契约效力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成为民法与行政法领域研究的一个难点。管制性强制规范所蕴含的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及公共利益有着不同的品性,强制性规范产生的缘由无非是为衡量与解决这些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由此决定了以不同利益为目的的管制性强制规范在与意思自治发生冲突时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在社会利益、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有替代保护的可能的情况下,应当尽可能地承认契约的私法效力,应当在最小的限度内承认公法对私法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契约效力 管制性强制规范 国家利益 社会利益 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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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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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3-34,共23页
一、问题的提出契约一经成立,便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即契约虽然是当事人意思合意的产物,但意思合意一经形成,便会脱离主观的范畴而进入一个“无意志”的客观地带,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应遵守这个曾是自己意志的产物而无权任意变... 一、问题的提出契约一经成立,便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即契约虽然是当事人意思合意的产物,但意思合意一经形成,便会脱离主观的范畴而进入一个“无意志”的客观地带,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应遵守这个曾是自己意志的产物而无权任意变更或取消之。这是各国契约法及学理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当事人 古典契约 契约效力 信赖利益 约因 契约理论 正当化 诚实信用原则 功利主义 自然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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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交付之定金契约效力研究——以完成部分交付行为为对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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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乃忠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95-99,共5页
约定分期交付定金后,应付定金方仅依约为部分交付而拒付剩余部分时,法院就如何适用定金罚则产生了返还所收定金、没收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三种意见。没收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是以解释法律为基础的部分有效论,返还所收定金是以利益衡量为... 约定分期交付定金后,应付定金方仅依约为部分交付而拒付剩余部分时,法院就如何适用定金罚则产生了返还所收定金、没收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三种意见。没收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是以解释法律为基础的部分有效论,返还所收定金是以利益衡量为基础的全部无效论,但两种理论下的三种结果均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担保法》关于定金契约的要物性要求是造成此司法实践困境的原因所在,以此为基础演绎出的定金契约效力之有效、无效和部分有效的认定结果均存在理论和实践中的诸多悖论实属必然。故建议在将来中国民法典中,定金契约应当作诺成性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分期交付 部分交付 定金契约效力 要物性 诺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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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买卖契约的效力
7
作者 宋顺喜 《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 2006年第6期58-62,共5页
买卖契约的效力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契约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于买卖是完全的双务契约,一方的权利就是他方的义务。因此,买卖契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买受人和出卖人的义务。权利转移与风险承担的特殊规则是罗马法买卖契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 买卖契约的效力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契约中的权利和义务。由于买卖是完全的双务契约,一方的权利就是他方的义务。因此,买卖契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买受人和出卖人的义务。权利转移与风险承担的特殊规则是罗马法买卖契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买卖契约效力问题的前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契约效力 权利转移 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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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契约理论研究 被引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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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民安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期45-50,共6页
公司虽然是一种企业组织 ,但是公司并非仅仅是一种法人格 ,它实际上是公司股东之间的一种契约 ,此种契约像一般民事契约一样是股东意思表示的合意 ,一旦具备契约的构成要件即对公司和公司股东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这就是公司契约理论。... 公司虽然是一种企业组织 ,但是公司并非仅仅是一种法人格 ,它实际上是公司股东之间的一种契约 ,此种契约像一般民事契约一样是股东意思表示的合意 ,一旦具备契约的构成要件即对公司和公司股东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这就是公司契约理论。公司契约理论的提出具有重大意义 ,将为我国公司的自由设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根据。我国公司法完全有必要采取该种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法 公司契约理论 公司性质 公司契约效力 契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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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性契约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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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光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82-86,共5页
随着退货制、专家导购制、产业合并等补充性契约制度的出现,不完善的基础契约得以执行。这些补充性契约制度的作用机理在于其平衡信息以及使信息优势者占有信息剩余的功能。但补充性契约只是有助于基础契约效力的实现,却没有说明自身是... 随着退货制、专家导购制、产业合并等补充性契约制度的出现,不完善的基础契约得以执行。这些补充性契约制度的作用机理在于其平衡信息以及使信息优势者占有信息剩余的功能。但补充性契约只是有助于基础契约效力的实现,却没有说明自身是如何得到贯彻的,它还需要新的补充性契约作为保证,这将是一个永无止境、永无结果的论证链条。而市场治理的有效性在于基础契约、补充性契约与缔约者价值观的整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治理 基础契约 补充性契约 契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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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管辖协议效力的审查与认定
10
作者 王胜男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21-25,共5页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制度是缓解管辖冲突并确定诉讼管辖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是建立在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对于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约定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目前在涉外民商事领域,协议管辖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且在国内...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制度是缓解管辖冲突并确定诉讼管辖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是建立在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对于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约定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目前在涉外民商事领域,协议管辖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且在国内法律制度中都规定了协议管辖制度,我国也包含在其中,协议管辖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一直发挥着确定管辖权、提高司法效率的作用。但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国对于涉外协议管辖效力的审查主体,审查内容以及涉外管辖协议效力的准据法等方面依然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和实践中的处理混乱问题,所以文章在讨论确定涉外管辖协议的性质上对认定涉外管辖协议效力准据法、涉外管辖协议效力的审查主体和审查内容进行了分析讨论,对我国国内法中关于涉外管辖协议的效力认定的法律规定提出完善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契约 准据法 契约效力 诉讼效力 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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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质权的特征及质押担保效力的认定
11
作者 张红薇 《南都学坛(南阳师专学报)》 2001年第1期86-89,共4页
质押是债的担保形式之一。质权的法律特征是物权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优先受偿性、移转质物的占有性及客体的特定性。司法实践中认定质押担保效力时,应结合质权的特征并注意质押合同成立与生效、出质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及... 质押是债的担保形式之一。质权的法律特征是物权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优先受偿性、移转质物的占有性及客体的特定性。司法实践中认定质押担保效力时,应结合质权的特征并注意质押合同成立与生效、出质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及流质契约效力认定三个方面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质权 法律特征 质押担保效力 物权性 从属性 质押合同 担保法 流质契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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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原因不法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及我国规制现状
12
作者 徐颖 《研究生法学》 2006年第2期53-63,共11页
关键词 合同效力 主观原因 伪装行为 隐藏行为 原因论 要件 契约效力 规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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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原因”学说在契约法上的意义
13
作者 林秋莎 《法制与经济》 2008年第2期11-12,共2页
"原因"学说是大陆法系契约法中所特有的术语,它源自古罗马《学说汇纂》中一段含义模糊的文字,经注释法学家的解释、教会法学家的完善,在16、17世纪由后期经院法学家正式形成法律学说,后又从传统客观原因学说发展至现代原因学... "原因"学说是大陆法系契约法中所特有的术语,它源自古罗马《学说汇纂》中一段含义模糊的文字,经注释法学家的解释、教会法学家的完善,在16、17世纪由后期经院法学家正式形成法律学说,后又从传统客观原因学说发展至现代原因学说。它自产生之初即肩负着提供契约效力根源解释的使命,随着契约法的发展,又成了保护个人利益乃至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即使契约法发展至今天,其社会功能仍发挥着作用,未有丝毫减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学说 契约效力解释 契约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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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再思考 被引量:1
14
作者 卫霞 《青海民族研究》 2002年第1期115-117,共3页
本文从注重法律社会实效的角度提出应恰如其分地界定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 ,确定夫妻约定财产的对内、对外的契约法律效力 。
关键词 夫妻约定财产制 契约效力 社会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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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约定夫妻财产制差异比较 被引量:1
15
作者 孙坚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64-66,共3页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现代婚姻家庭法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该制度的建构上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中、法两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应在改进现行立法结构、设立夫妻财产契约登... 约定夫妻财产制是现代婚姻家庭法中一项重要的财产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在该制度的建构上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中、法两国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建议我国立法机关应在改进现行立法结构、设立夫妻财产契约登记公示制度、补充夫妻财产契约变更等方面加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约定夫妻财产制 契约登记公示 契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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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P.t.1077文书看吐蕃统治时期沙州地区民族关系 被引量:1
16
作者 何志文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6期49-56,共8页
敦煌地区出土的P.t.1077古藏文诉讼文书反映出吐蕃统治时期沙州地区复杂的民族关系。从诉讼文书可以看出,抵债人管布的身份发生过数次转变,她作为妾室,可用作抵债;中证人、保人是契约有效的构成要件,而契约一式三份、盟誓、自愿立契等... 敦煌地区出土的P.t.1077古藏文诉讼文书反映出吐蕃统治时期沙州地区复杂的民族关系。从诉讼文书可以看出,抵债人管布的身份发生过数次转变,她作为妾室,可用作抵债;中证人、保人是契约有效的构成要件,而契约一式三份、盟誓、自愿立契等与契约效力间无必然关联;债务若无法如期归还,可用物抵押;但唐人都督未禀告地方长官,强行把管布带走,或带些许抢夺性质。陷蕃唐人与吐蕃人的诉讼纠纷,或许只是由于对事物的不同认知造成的,唐蕃双方的交融、互动与理解才是解决纠纷的根本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吐蕃统治时期 沙洲地区 借贷纠纷 诉状 契约效力 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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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商事惯例的规范性效力——基于公约第9条第2款的分析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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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海聪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14-125,共12页
商事惯例基于何种理由对商事交易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理论上颇有争议的问题。《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第2款关于惯例适用依据的规定是模糊的。实际上,该款条件的满足并不需要当事人对惯例适用的同意,在缺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惯... 商事惯例基于何种理由对商事交易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是理论上颇有争议的问题。《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9条第2款关于惯例适用依据的规定是模糊的。实际上,该款条件的满足并不需要当事人对惯例适用的同意,在缺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惯例仍能适用。再者,适用国际商事惯例的司法和仲裁实践直接忽略了该款中易于产生干扰的主观条件,使得国际商事惯例只要满足客观条件就具有约束力,更直观地展示了商事惯例的规范性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ISG 商事惯例 契约效力 规范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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