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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庭审实质化的必要与可能——从减刑是罪犯的权利说起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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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娇艳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52-160,共9页
减刑制度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国家恩惠,同时也是罪犯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当前的减刑案件庭审受减刑"奖励说"理念的影响,庭审流于形式的现象十分突出。推进减刑庭审实质化,需要转变减刑制度的设计理念,构建国家权力与公民犯罪... 减刑制度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国家恩惠,同时也是罪犯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当前的减刑案件庭审受减刑"奖励说"理念的影响,庭审流于形式的现象十分突出。推进减刑庭审实质化,需要转变减刑制度的设计理念,构建国家权力与公民犯罪人权利的基本平衡;在推进维度上,实现案件类型从"给予减刑"到"撤销减刑",审理内容从"确有悔改表现"到"不具有悔改表现",审级制度从"一审终审制"到"二审终审制"的转变;在机制展开上,突出刑罚执行机关对审判机关的配合,将泛化的检察监督转化为具体的诉讼职能,重塑执法主体之间以"审判为中心"的配合、制约机制,以打破封闭的权力结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刑 庭审实质化 权利 奖励说 信用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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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性质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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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秋芳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3期62-64,共3页
假释作为一种行刑制度,其性质在理论界存在着奖励说和权利说之争。奖励说把假释看作是对服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罪犯的刑期奖励。通过缩短刑期,鼓励罪犯积极改造、悔罪自新、重新做人。权利说认为假释是基于自由刑的弹性,受刑人自己在刑... 假释作为一种行刑制度,其性质在理论界存在着奖励说和权利说之争。奖励说把假释看作是对服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罪犯的刑期奖励。通过缩短刑期,鼓励罪犯积极改造、悔罪自新、重新做人。权利说认为假释是基于自由刑的弹性,受刑人自己在刑期执行中因努力表现而得到的结果,因而获得假释的基础是受刑人的权利而不是国家的恩赐。通过对这两种学说理论基础的考察,提出假释既是一种刑事奖励,又蕴含着某种权利,是服刑人员回归、适应社会的中介和桥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释性质 奖励说 权利 二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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