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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的目的与边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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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学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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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
河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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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1-4,1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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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河北省法学会2021年研究课题“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刑法适用研究”(HBF〔2021〕B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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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单独入罪,严密惩治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的直接目的是维护药品管理秩序,而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明确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的四种行为类型,是界定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范围的前提和基础。运用历史解释和体系解释的方法,借助专业的司法鉴定,合理解释“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含义,以厘清妨害药品管理行为刑法规制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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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妨害药品管理行为
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规制目的
规制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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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cts impeding drug administration
public health safety
regulation purpose
regulation bound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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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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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妨害药品管理行为犯罪化的正当根据及其规范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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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波
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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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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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245-25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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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20M67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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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精准评价妨害药品管理秩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纠正长期以来存在的用行政处罚代替刑法的不当适用行为,完善药品安全刑法保障,《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药品管理罪。新增妨害药品管理罪秉承刑事立法兼顾谦抑性和罪责刑相适应的立法理念,体现行刑衔接的立法特点,契合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具备刑事法理的正当根据。本罪的司法适用塑造出刑法典与《药品管理法》共同规制破坏药品管理秩序行为的新格局,理应根据侵害法益种类及其程度的差异,对破坏药品管理秩序的行为作出针对性的精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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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妨害药品管理行为
犯罪化
正当根据
药品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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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indrance towards drug administration
criminalization
justification
drug management or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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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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