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美国股东委托书使用规则述评
1
作者 刘子平 《金融法苑》 CSSCI 2015年第1期229-250,共22页
美国证监会(SEC)数十年间曾多次谋求制定"委托书使用规则",以授权公众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的代理权征集文件提名自己属意的董事候选人,但均因遭到企业界利益集团的抵制而以失败告终。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作为金融体系和公司法... 美国证监会(SEC)数十年间曾多次谋求制定"委托书使用规则",以授权公众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的代理权征集文件提名自己属意的董事候选人,但均因遭到企业界利益集团的抵制而以失败告终。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作为金融体系和公司法改革的一部分,证监会终于得到制定委托书使用规则的法律授权而制定出了14a-11规则,但该规则未及实施即被法院宣告无效。而在此后,由州公司法授权下的委托书使用的"私人安排"模式却得到发展。这说明,授权性、多样化、渐进发展的州公司法较之于强制性的联邦规则对委托书使用问题的规制更具优势。我国今后也应当使用授权性法律规范来规定上市公司股东提名董事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托书使用 股东提名董事 代理权征集 授权性法律规范
原文传递
股东使用委托书提名董事规则的理论与实践——商业圆桌诉美国证监会14a-11规则无效案评述
2
作者 李诗鸿 《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1期41-46,共6页
《多德—弗兰克法案》赋予美国证监会制定股东使用委托书提名董事规则的权力,但该14a-11规则在制定、颁布前后一直饱受争议。未及实施,美国商业圆桌即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该规则无效。法院依据"武断而多变... 《多德—弗兰克法案》赋予美国证监会制定股东使用委托书提名董事规则的权力,但该14a-11规则在制定、颁布前后一直饱受争议。未及实施,美国商业圆桌即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该规则无效。法院依据"武断而多变"的经济分析,判定该行政立法因违反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而无效。学界观点亦众说纷纭,对法院所采纳判决依据的批判较多。同时,董事会中心地位难以撼动、股东行动主义力量有限的事实,以及是否允许公司股东运用私人合约加以规制的观点,也引起了较多的思考和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委托书使用 董事提名权 武断而多变 董事会中心 股东行动主义
下载PDF
从“美国证监会14a-11规则无效案”看董事提名权改革 被引量:10
3
作者 李诗鸿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36-145,共10页
委托书使用系股东提名董事的方式之一,2010年经美国证监会修改后的《证券法》第14a-11条款首次确认了股东使用委托书提名董事规则。然而,作为行业联盟的商业圆桌就该规则的"成本—收益"分析以及投资公司是否该豁免除外问题提... 委托书使用系股东提名董事的方式之一,2010年经美国证监会修改后的《证券法》第14a-11条款首次确认了股东使用委托书提名董事规则。然而,作为行业联盟的商业圆桌就该规则的"成本—收益"分析以及投资公司是否该豁免除外问题提出了强烈质疑,并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导致该规则未及实施即被宣告无效。学者对委托书使用以及该案判决所持的态度各异,表明其背后所隐藏的股东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以及股东行动主义的争论将会持续并对美国公司治理立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应坚持股东会中心主义的立法选择,不强制实施使用委托书提名董事规则,允许股东以私人秩序加以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提名权 委托书使用 董事会中心主义 股东会中心主义 股东行动主义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