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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而不离”:单流动家庭夫妻维系婚姻的动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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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小锋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50-56,共7页
本研究使用来自甘肃、安徽和福建的质性调查资料,从婚姻满意度、婚姻替代、离婚障碍和婚姻投资四个方面论述了处于分离状态的农民工夫妻是基于什么动力去维系婚姻家庭的完整。研究发现,丈夫独自外出务工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减少了婚姻矛... 本研究使用来自甘肃、安徽和福建的质性调查资料,从婚姻满意度、婚姻替代、离婚障碍和婚姻投资四个方面论述了处于分离状态的农民工夫妻是基于什么动力去维系婚姻家庭的完整。研究发现,丈夫独自外出务工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减少了婚姻矛盾,提高了婚姻满意度,进而促进了婚姻稳定性;离婚障碍的存在以及婚姻替代资源的缺乏使得农民工夫妻不得不维系现有婚姻;婚姻投资的存在则使农民工夫妻需要维系婚姻关系的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满意度 离婚障碍 婚姻替代 婚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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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契约视野下的婚姻观——对传统婚姻契约观的反思和突破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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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娜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04-112,共9页
关系契约理论突破了传统契约理论的不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看待婚姻的契约属性,为婚姻关系的基本定位和各项规则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关系契约视野下,婚姻立法应该鼓励长期承诺、鼓励奉献和互惠、保护信赖利益、避免机... 关系契约理论突破了传统契约理论的不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看待婚姻的契约属性,为婚姻关系的基本定位和各项规则的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在关系契约视野下,婚姻立法应该鼓励长期承诺、鼓励奉献和互惠、保护信赖利益、避免机会主义、正视社会规范和关系互动中形成的潜在不平等,适应婚姻关系不断变化的特征,建立调整婚姻的弹性机制。婚姻制度的设计应该协调婚姻中的国家干预和个人自治、兼顾当事人的对立和统一,衡平婚姻中的自由和限制,均衡当事人的利益和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关系 关系契约 婚姻专有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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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的属性——以关系契约为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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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娜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5-10,共6页
虽然婚姻自治已深入人心,但婚姻契约观一直受到各种各样的质疑,而关系契约理论为婚姻的契约属性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在婚姻关系中,交换、选择和未来意识共同交织于以婚姻家庭为基础的社会中,婚姻具备了成为契约的前提要素。但婚姻... 虽然婚姻自治已深入人心,但婚姻契约观一直受到各种各样的质疑,而关系契约理论为婚姻的契约属性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在婚姻关系中,交换、选择和未来意识共同交织于以婚姻家庭为基础的社会中,婚姻具备了成为契约的前提要素。但婚姻并不是普通的契约,婚姻是一种长期契约,婚姻契约具有不完全性,婚姻中的当事人既是婚姻共同体的成员,又是具有独立利益的个体,关系规范、社会规范和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着婚姻契约。用关系契约解读婚姻,能够更加理性和客观地界定婚姻的性质和特点,为婚姻法律制度的设计提供理论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 关系契约 承诺 婚姻专有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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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救济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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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廷华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3年第5期136-141,共6页
保护婚姻投资对深化家庭分工、增进婚姻收益以及降低离婚率都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离婚救济系列制度——破碎主义原则、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经济补偿等——对婚姻投资保护不足,过低的离婚成本在客观上刺激离婚率节节攀升,因此,必须... 保护婚姻投资对深化家庭分工、增进婚姻收益以及降低离婚率都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离婚救济系列制度——破碎主义原则、财产分割、经济帮助、经济补偿等——对婚姻投资保护不足,过低的离婚成本在客观上刺激离婚率节节攀升,因此,必须引入信赖利益赔偿机制,并结合别居制度进一步增加离婚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救济制度 婚姻投资 家庭分工 人力资本 专用性资产 家务劳动 离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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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专有性投资的法律保护——对中国离婚救济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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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娜 《妇女研究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5-12,共8页
婚姻当事人在信任他们能够持续共享生活的前提下,作出了许多专有于婚姻的贡献和牺牲。由于婚姻投资的专有性和不对称性,作出婚姻专有性投资的一方当事人往往在离婚时成为经济上易受侵害的一方,而中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姻专有性投资的... 婚姻当事人在信任他们能够持续共享生活的前提下,作出了许多专有于婚姻的贡献和牺牲。由于婚姻投资的专有性和不对称性,作出婚姻专有性投资的一方当事人往往在离婚时成为经济上易受侵害的一方,而中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姻专有性投资的保护明显不足,有损正义和公平。迄今为止,理论界提出的预期收益补偿理论和损害补偿理论虽有其合理性,但均因计算困难等固有缺陷而缺少可操作性,因此笔者提出一个更为现实和容易操作的补偿制度——离婚后均衡收入制度,为婚姻专有性投资的保护提供制度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专有性投资 人力资本 离婚救济
原文传递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之法经济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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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娜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72-74,78,共4页
我国现行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妇女所面临的经济地位的劣势,以及离婚妇女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所遭遇的特有困难,同时,对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应该在均等分割原则的基础上,... 我国现行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妇女所面临的经济地位的劣势,以及离婚妇女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所遭遇的特有困难,同时,对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应该在均等分割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夫妻相互有提供财产信息的义务,将夫妻双方对其产生都有贡献的期待权作为共同债权进行分割,并根据情况对做出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进行补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 财产分割 人力资本 婚姻专有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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