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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诉权主体的扩张——基于子女本位的展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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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先华 曹颖 《湖湘法学评论》 2023年第3期91-101,共11页
我国现行立法将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诉权主体明确限定为父和母,存在对子女利益保护不足的问题。为契合现代亲子法立法理念的转型趋势,尊重子女主体地位,并妥善应对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的利益冲突,有必要将其诉权主体范围有限扩张至可能的... 我国现行立法将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诉权主体明确限定为父和母,存在对子女利益保护不足的问题。为契合现代亲子法立法理念的转型趋势,尊重子女主体地位,并妥善应对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中的利益冲突,有必要将其诉权主体范围有限扩张至可能的生父以及子女。当子女与法律推定之父不存在实质家庭生活关系,或出现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等特定情形,可通过扩张解释肯定可能的生父享有诉权主体资格,并以子女利益保护为中心限制其诉权行使。未成年子女与否认之诉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为贯彻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应当赋予其相应的诉权,并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同时,也可适度扩张未成年子女在身份关系案件中的诉讼行为能力,并引入程序辅助人制度以提供更全面的保护。成年子女的诉权行使应在与法律推定之父的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已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推定之父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从生父母处获得赔偿,或者要求成年子女继续给付生活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子关系否认之诉 子女本位 诉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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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离婚立法中子女本位思想的建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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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滢 《新西部》 2020年第6期90-92,共3页
本文结合国际、国内法律制度实际,阐述了离婚立法中从"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过度的趋势,分析了"父母本位"的立法痕迹在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中的表现,以儿童在离婚法律制度中应享有的基础权利为依据,提出了... 本文结合国际、国内法律制度实际,阐述了离婚立法中从"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过度的趋势,分析了"父母本位"的立法痕迹在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中的表现,以儿童在离婚法律制度中应享有的基础权利为依据,提出了子女本位立法思想的确立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应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树立子女本位的立法思想,引入"父母责任"的概念;完善离婚法律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立法 子女本位 儿童权利保障 法律制度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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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本位下的父母惩戒制度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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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菱霞 王丽萍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43-149,共7页
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实践中父母过度惩戒子女、伤害未成年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与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概括、父母惩戒制度的法律缺失有关。在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应当构建以子女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实践中父母过度惩戒子女、伤害未成年人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与法律的规定过于原则概括、父母惩戒制度的法律缺失有关。在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应当构建以子女权利救济为重要保障的父母惩戒制度,从权利行使原则、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到权利滥用的救济等方面予以明确和细化,以切实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子女本位 父母惩戒制度 权利滥用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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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抑或被探视权?--“子女本位”下探视制度的法理反思与建构
4
作者 钱继磊 《人权研究(辑刊)》 2021年第1期185-203,516,517,共21页
随着离婚在我国越来越普遍,夫或妻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探视糾纷也日益增多。目前的探视权理论逻辑及制度设计是基于夫妻关系并以双方权利为本位的。它是成年人间的制度安排,而其未成年子女仅处于次要、从属甚至客体的地位。这不仅与世界普... 随着离婚在我国越来越普遍,夫或妻对其未成年子女的探视糾纷也日益增多。目前的探视权理论逻辑及制度设计是基于夫妻关系并以双方权利为本位的。它是成年人间的制度安排,而其未成年子女仅处于次要、从属甚至客体的地位。这不仅与世界普遍所认可接受的人权理念所强调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人格及自由平等的精神原则不相符,更没有真正体现对属于弱势群体的未成年子女应给予的特殊、倾斜保护精神。我们应当抛弃硬法律父爱主义理念,提出以未成年子女权利为本位的被探视权理论。它着重强调对未成年子女权利的尊重和特殊保护,以此来弥补夫妻分居或离异而导致的对其未成年子女身心方面的伤害。这种被探视权可以从温和法律父爱主义那里获得正当性法理证成。从制度实践角度来看,未成年子女权利本位要求建立现有夫妻探视权与所涉未成年子女的被探视权并存的一种制度模式。这需要从宪法、婚姻家庭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方面作出整体、系统、协调的立法安排,以形成逻辑有序的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探视权 被探视权 子女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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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立法趋势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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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谷景志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90-93,共4页
亲子关系立法从家族本位到亲本位再到子女本位的原则性演进历程,使得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的子女本位立法成为21世纪处理离婚亲子关系包括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问题的基本原则,成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世界趋势。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要... 亲子关系立法从家族本位到亲本位再到子女本位的原则性演进历程,使得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的子女本位立法成为21世纪处理离婚亲子关系包括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问题的基本原则,成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世界趋势。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要求在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包括子女的意愿、年龄、实际需要等在内的诸多因素,但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以及相关规定表明子女本位的立法理念并未得到真正确立,子女的意愿未得到充分体现,有些表述也亟需规范。为真正保护子女利益,在我国相关立法中明确子女最大利益的指导思想,树立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并进行具体制度规则的设计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子关系立法 子女本位 直接抚养方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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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在我国的建构——结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亲子鉴定规定的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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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桐 《神州》 2012年第33期169-171,共3页
我国目前关于非婚生子女保护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亟待完善。亲子鉴定在确认父母子女身份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对其在实践中的应用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在我国的婚姻法将来的立法中,应在现有立法的基础... 我国目前关于非婚生子女保护的力度还不够,相关制度亟待完善。亲子鉴定在确认父母子女身份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对其在实践中的应用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在我国的婚姻法将来的立法中,应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以现有规定为基础,围绕“亲子本位”原则,借鉴外国立法的成熟经验,架构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切实保障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婚生子女 认领制度 子女本位 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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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或母共同生活的确定——以民法典编纂为背景审视《婚姻法》第36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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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江皓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16-125,共10页
《婚姻法》第3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导致了一定的问题。中国婚姻家庭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同... 《婚姻法》第3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父母离婚后子女与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规定存在不足之处,在司法实践中导致了一定的问题。中国婚姻家庭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同时将子女本位的立法思想渗透到亲子关系的各项制度中。结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细化标准与中国现有经验,确定离婚后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时,应当根据个案事实综合考量各项相关因素。相关法律术语应当由“抚养”改为“共同生活”。基于此,在立法论层面,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时应当对现行法律规范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童最佳利益 子女本位 与父或母共同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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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亲子关系立法趋势之研究 被引量:31
8
作者 夏吟兰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63-71,共9页
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家长权力到父母责任、从家长决定子女的命运到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的亲子关系立法改革席卷全球,并带动了离婚亲子关系的立法变革,成为本世纪离婚亲子关系立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尽管我国离婚... 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家长权力到父母责任、从家长决定子女的命运到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的亲子关系立法改革席卷全球,并带动了离婚亲子关系的立法变革,成为本世纪离婚亲子关系立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尽管我国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已经考虑到了子女利益,并以保护子女权益为己任,但这种保护仍是以家长和社会利益为视角的,没有充分考虑子女的权利和愿望,没有将他们真正作为权利主体。以"子女本位"审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仍然可以发现不少"父母本位"立法思想的痕迹。转变立法观念、完善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亲子关系立法 父母本位 子女本位 共同监护 子女权利 父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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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的“父母责任” 被引量:34
9
作者 夏吟兰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5-34,共10页
父母是子女最大利益的守护者,对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发展承担首要责任。当代国际社会,在《儿童权利公约》标准的指引下,以父母履行责任与义务,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特征的子女本位立法已成为各国亲子关系立法的主流。我国婚姻法中涉及亲子... 父母是子女最大利益的守护者,对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发展承担首要责任。当代国际社会,在《儿童权利公约》标准的指引下,以父母履行责任与义务,保障子女最大利益为特征的子女本位立法已成为各国亲子关系立法的主流。我国婚姻法中涉及亲子关系的内容自1980年婚姻法以来从未修改,仍残存着父母本位立法的痕迹。有关父母对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过于概括、简略,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内涵、边界及法律责任不明确、不具体,对子女权利的保护不周延。我国应在婚姻家庭法中单独设立亲子关系章,将"父母责任"作为上位法律术语,涵括父母对于子女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方面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面、系统、具体地规范父母责任。对不履行或不当履行父母责任者,应当明确规定父母责任丧失、转移和恢复的条件和程序,由国家公权力介入,对未成年子女实行国家监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子女本位 父母责任 亲权 父母照顾权 国家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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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离婚自由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适用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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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晶 《中国青年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0期74-77,100,共5页
离婚纠纷的复合之诉性质,决定了在离婚案件中法律关系的多样化,离婚自由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要求,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儿童权利保护上实现了"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观念,符合人类的价值理念,一般情况下二者是可以兼而有之,但产... 离婚纠纷的复合之诉性质,决定了在离婚案件中法律关系的多样化,离婚自由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要求,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儿童权利保护上实现了"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观念,符合人类的价值理念,一般情况下二者是可以兼而有之,但产生矛盾和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法律自由与正义关系在离婚法中的体现,也是从"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立法演变的必然结果。在矛盾解决上应两权相利取其重,两权相害取其轻,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前提下保障离婚自由的实现,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重新审视了我国的离婚立法,指出立法理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外的经验,对我国离婚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纠纷 离婚自由 儿童最大利益 子女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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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确认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基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讨论 被引量:16
11
作者 薛宁兰 解燕芳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13-20,共8页
亲子关系的确认是亲子法的基本问题。在传统法中,它由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与准正组成。当代亲子法以子女为本位,对子女不再作"婚生"与"非婚生"区分。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和兼顾亲子关系真实性与... 亲子关系的确认是亲子法的基本问题。在传统法中,它由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与准正组成。当代亲子法以子女为本位,对子女不再作"婚生"与"非婚生"区分。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和兼顾亲子关系真实性与稳定性,成为亲子关系确认的基本原则。统一的亲子关系确认制度由亲子关系的推定、亲子关系的否认、子女的认领构成。婚姻法司法解释应对有关子女否认和认领的实体法规则作出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子女本位 血缘真实 身份安定 推定与否认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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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变迁之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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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净方 邹郁卓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85-192,共8页
亲子关系是家庭法的核心,是亲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亲子关系并非一成不变,亲子关系在漫长的历史中经历着巨大的变化。即经历着从家父权威到父母责任、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父权优先到儿童最佳利益和从为族收养到为子女收养的... 亲子关系是家庭法的核心,是亲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亲子关系并非一成不变,亲子关系在漫长的历史中经历着巨大的变化。即经历着从家父权威到父母责任、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父权优先到儿童最佳利益和从为族收养到为子女收养的脉络变迁。这些变化是与儿童观及儿童的地位变化相契合的。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已不再是父母权威占据主导地位,父母权利具有义务性,转而成为父母责任,亲子立法上也偏向于子女本位并坚持儿童最佳利益原则。亲子关系的变迁反映了国际社会对儿童及其权利的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子关系 父母责任 子女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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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立法趋势研究
13
作者 谷景志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72-76,共5页
亲子关系立法从家族本位到亲本位再到子女本位的原则性演进历程使得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的子女本位立法成为21世纪处理离婚亲子关系包括探望权问题的基本原则成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世界趋势。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不仅要求确立子女... 亲子关系立法从家族本位到亲本位再到子女本位的原则性演进历程使得以子女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的子女本位立法成为21世纪处理离婚亲子关系包括探望权问题的基本原则成为具有历史必然性的世界趋势。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不仅要求确立子女在探望权制度中的独立主体地位与应有的权利,而且要求在具体事项中提供具体规则设置上的保障,从而使子女利益真正成为子女权利,成为父母义务。我国婚姻法仅以第38条的规定所确立的探望权制度虽对子女利益有所考虑,但与子女本位原则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距离。明确子女最大利益的指导思想,树立子女本位的立法原则,并进行具体制度设计以完善我国探望权立法势在必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子关系立法 子女本位 子女权利 探望权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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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对离婚自由的限制——理论证成与制度设计 被引量:2
14
作者 王梦奇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50-156,共7页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现代各国家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在该原则指导下,许多国家的离婚亲子法观念从传统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转变。当代离婚自由主义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愿,是现代婚姻的应有之义。虽然子女并非离婚案件的直接当事人,但离婚带给子...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现代各国家事司法的基本原则,在该原则指导下,许多国家的离婚亲子法观念从传统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转变。当代离婚自由主义强调尊重当事人意愿,是现代婚姻的应有之义。虽然子女并非离婚案件的直接当事人,但离婚带给子女的负面影响是全方位的,过分强调离婚自由降低了婚姻的可期待性,已经影响了婚姻传统的“家”功能。离婚自由与儿童最大利益产生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国家亲权是儿童原则限制离婚自由的重要保障,国家、父母、儿童构建的新三方关系已经将儿童置于权利的主体地位。为了在家事案件中更好体现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立法应尽快整合相关概念,注重儿童主体身份构建,在法律上明确子女的独立人格地位,避免子女在此类事件中的工具性角色。司法应审慎解决离婚纠纷,采取有效方式解决夫妻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童最大利益 离婚自由 子女本位 家事审判 儿童参与 国家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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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的探望权制度——兼论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15
作者 冯乐坤 武晓媛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90-96,共7页
由于社会实况和传统差异,世界各国关于探望权制度的规定各有不同,具体表现在探望权的性质、探望权人的范围、探望权的限制以及探望权的实现等方面。当前,我国《民法典》仍大致沿用现已废止的《婚姻法》中关于探望权的规定,随着社会发展... 由于社会实况和传统差异,世界各国关于探望权制度的规定各有不同,具体表现在探望权的性质、探望权人的范围、探望权的限制以及探望权的实现等方面。当前,我国《民法典》仍大致沿用现已废止的《婚姻法》中关于探望权的规定,随着社会发展已显得不合时宜。我国探望权制度改革,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置于首位,确立子女在探望中的主动地位。探望子女不能仅被认为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更应是一种义务。鉴于隔代探望运行中的难度和阻力,继续保持父母为探望权主体而不进一步扩大探望权主体范围是较为审慎的做法。在具体实务中,法院可从保障子女最佳利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子女意愿、父母实际情况,对怠于探望子女的一方进行督促和教育,同时切忌滥用中止探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探望权 探望权制度 子女最佳利益 子女本位 子女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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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主体范围初探 被引量:5
16
作者 陈红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32-34,共3页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探望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协助义务人单指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该条款对探望权主体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这既违背了探望权的立法宗旨,又不符合我国国情。
关键词 探望权 子女利益为本位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主体范围 《婚姻法》 立法宗旨 子女 离婚后 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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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亲子关系法中父母责任的现状与未来 被引量:1
17
作者 孟晓丽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26-34,共9页
父母责任是一种独特的权责状态,是指父母依法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进行照顾、保护、教育以及对其财产进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的总称。域外国家和地区不仅出现了父母责任概念的区域统一化,也走向了父母责任实体制度的国际统一化。深入探寻我国... 父母责任是一种独特的权责状态,是指父母依法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进行照顾、保护、教育以及对其财产进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的总称。域外国家和地区不仅出现了父母责任概念的区域统一化,也走向了父母责任实体制度的国际统一化。深入探寻我国亲子关系的思想文化根源,中国传统的爱幼观念在亲子关系规范建构中发挥了结构性功能,在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指导下,建立针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责任模式,是未来我国亲子关系立法的发展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父母责任 子女本位 爱幼观念 统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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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探望权执行难问题的反思和出路
18
作者 张艺 《惠州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54-59,共6页
探望权执行难问题依然是当前社会重要热点问题。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对探望权协助义务的不履行,被探望子女的不配合,以及案外人的阻碍使得司法实践中的探望权华而不实。探望权执行难问题不全由其内在特征所决定,而是根源于传统婚姻... 探望权执行难问题依然是当前社会重要热点问题。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对探望权协助义务的不履行,被探望子女的不配合,以及案外人的阻碍使得司法实践中的探望权华而不实。探望权执行难问题不全由其内在特征所决定,而是根源于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和司法制度的不完善。故其根治不在于强制手段的应用,思想观念的转变才能做到药到病除。但目前我国可先通过设置"婚姻课堂",重视调解等柔性执法手段,完善探望权执行主体、方式等相关规定来解决探望权执行难的当务之急。同时,亦可创新"网络视频探望"方式,增设诉讼代理人制度以提高探望权执行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探望权执行 家长权利本位 子女权利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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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域下父母家庭教育权的思考 被引量:3
19
作者 王丽萍 郎芳 《山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31-137,共7页
我国《民法典》中强调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教育的基本规范。父母家庭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义务权”,强调以子女利益为中心的父母共同责任。父母家庭教育权是一种利他性的权... 我国《民法典》中强调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这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教育的基本规范。父母家庭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义务权”,强调以子女利益为中心的父母共同责任。父母家庭教育权是一种利他性的权利,其行使要坚持以子女权益为本位原则,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益,并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合理、正当地行使家庭教育权。当存在滥用教育权情形时,应当进行必要的司法干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父母家庭教育权 子女权益本位 父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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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离婚登记制度
20
作者 董亚丽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1期41-43,共3页
离婚登记是一种行政登记行为,具有公法和私法两方面的效力。离婚登记现存问题主要有:冒名顶替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欠缺真实意思、欠缺行为能力等。为完善我国离婚登记制度,应适当恢复离婚考虑期,设置调解前置程序,适当限制登记离婚的条... 离婚登记是一种行政登记行为,具有公法和私法两方面的效力。离婚登记现存问题主要有:冒名顶替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欠缺真实意思、欠缺行为能力等。为完善我国离婚登记制度,应适当恢复离婚考虑期,设置调解前置程序,适当限制登记离婚的条件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登记 子女本位 调解前置 考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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