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商代陶文”应单独列为一系——兼谈“陶文”与“陶符”的区别原则
1
作者 黄亚平 《中国文字学报》 2022年第1期21-32,共12页
无论从社会发展程度,还是从成熟的汉字体系业已形成并普遍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一客观事实出发,商代都存在包括陶文在内的通行汉字。“商代陶文”应是一种体系性的存在,它是商代通行汉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较早出现的那一部分... 无论从社会发展程度,还是从成熟的汉字体系业已形成并普遍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一客观事实出发,商代都存在包括陶文在内的通行汉字。“商代陶文”应是一种体系性的存在,它是商代通行汉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较早出现的那一部分。正确区分“商代陶文”和“商代陶符”应坚持“字符传承原则”和“有限记语原则”,凡字符来源清楚、符号传承链条明确,且能在同时代的甲骨文、金文中找到相对应符号者,可视为“商代陶文”。对表意文字早期的初文而言,只要能基本实现表意和信息传递功能,有限记语或表现语音,就已经达到了“文字”的程度,未必完全记语才能算是“文字”。“商代陶文”主要包括“记数陶文”和“记名陶文”等内容,它们均与甲骨文、金文存在一脉相承的符号关联,其符号传承和相互渗透的痕迹比较明显,同属于商代通行文字系统,汉字发展史研究应给予其相应的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代陶文 字符传承原则和有限记语原则 数文字和名文字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