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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中的“存款占有”:嬗变、评析与启示 被引量:2
1
作者 刘志伟 储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2期59-68,共10页
日本关于存款占有问题的讨论,表现为存款名义人占有说与银行占有说关于“现金的占有归属”问题之争。由于能够确保刑罚适用的均衡,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在日本逐渐处于通说地位,法律支配的占有概念也因此为学界所接受。在研究我国的存款占... 日本关于存款占有问题的讨论,表现为存款名义人占有说与银行占有说关于“现金的占有归属”问题之争。由于能够确保刑罚适用的均衡,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在日本逐渐处于通说地位,法律支配的占有概念也因此为学界所接受。在研究我国的存款占有问题时,参考日式经验确有必要。但是一方面,存款名义人占有说自身仍有诸多缺陷,能否将其应用于我国司法实践还需慎重考虑;另一方面,在现有引用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处理我国存款占有问题的讨论中,学者们对学说的基本内容仍然缺乏统一、准确的认识。中日两国的立法差异表明,我国存款占有的研究不能仅考虑“存款现金的占有归属”,还应一并考虑“存款债权的占有归属”。对前者的判断不存在争议,对后者的判断可考虑引入“准占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刑法 存款占有 存款名义人占有 银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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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占有的刑法学分析
2
作者 李凯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29-34,共6页
存款占有的归属存在理论争议,日本学界就有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和银行占有说。因在存款概念及占有对象上与我国通说存在差异,故不能完全照搬其规定。应区分两种情形认定,存款债权由存款名义人占有;存款债权所对应的金钱由银行占有。当两种... 存款占有的归属存在理论争议,日本学界就有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和银行占有说。因在存款概念及占有对象上与我国通说存在差异,故不能完全照搬其规定。应区分两种情形认定,存款债权由存款名义人占有;存款债权所对应的金钱由银行占有。当两种占有发生冲突时,应根据存款名义人是否具有正当的取款权限来进行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学 存款占有 存款名义人占有 银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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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秩序统一视野下存款占有的刑民分析
3
作者 戚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40-44,共5页
存款占有的归属是和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讨论的核心问题,占有的对象是物,但刑事立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早已将财产性利益纳入了财产犯罪的规制范畴,在对民法和刑法的存款占有进行讨论的基础上,以法秩序统一为出发点肯定存款占有归银行占有,... 存款占有的归属是和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讨论的核心问题,占有的对象是物,但刑事立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早已将财产性利益纳入了财产犯罪的规制范畴,在对民法和刑法的存款占有进行讨论的基础上,以法秩序统一为出发点肯定存款占有归银行占有,在此基础上对常见的存款占有的案件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银行占有 刑民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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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二分说”视角下存款占有的理论进路与实践展开
4
作者 谢暄 《法大研究生》 2023年第1期3-24,共22页
存款占有问题的现有学说观点均存在不足。应基于“新二分说”,即“银行占有存款-实际权利人所有现金说”,以“判断存款的占有归属→判断存款名义人有无取款权限→判断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适用”为逻辑链条对存款占有问题展开分析,从而否定... 存款占有问题的现有学说观点均存在不足。应基于“新二分说”,即“银行占有存款-实际权利人所有现金说”,以“判断存款的占有归属→判断存款名义人有无取款权限→判断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适用”为逻辑链条对存款占有问题展开分析,从而否定“法律上的占有”概念,肯定银行对未取出存款的事实占有,否定存款名义人对存款债权的占有,将存款名义人在民法上享有的存款债权与刑法上是否具备取款权限进行分离。在涉嫌犯罪的事后评价上,突破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适用,从而肯定实际权利人终局性保有对现金的所有权。在占有与所有分离的基础上,将考察重心前移至存款名义人对于取款权限的判断。应当基于社会一般人的视角,将具有取款权限的情形限定为存款名义人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获取银行卡及密码进而取款的情况,从而妥善解决借用账户和错误汇款等存款占有的具体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占有 存款占有 取款权限 占有即所有 错误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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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存款占有及错误汇款的刑法分析 被引量:46
5
作者 陈洪兵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68-79,共12页
现代社会中银行具有保险柜的实质机能,人们将现金放入家中保险箱还是存入银行,几乎具有同样支配效果,存款人随时可以取现、转账,因而存款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合法存款人无论事实上还是法律上都占有着存款债权,对于存款现金与银行形成重叠... 现代社会中银行具有保险柜的实质机能,人们将现金放入家中保险箱还是存入银行,几乎具有同样支配效果,存款人随时可以取现、转账,因而存款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合法存款人无论事实上还是法律上都占有着存款债权,对于存款现金与银行形成重叠占有;错误汇款的收款人占有着错汇的存款,但无权作为所有者进行利用处分,否则成立侵占罪;存款名义人并不当然占有着存款,通过挂失、补卡等方式取现、转账的,完全可能成立盗窃、诈骗罪;即便认为非法利用他人银行卡在柜员机上取款得到了银行的"同意",也是违反原持卡人意志而非法改变、侵害存款债权的行为,当然成立盗窃罪;通过欺骗、恐吓手段让对方汇款,钱到账即成立犯罪既遂;行贿款到达受贿者账号,或者受贿者收到银行卡,不管是否取现,均成立受贿罪既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错误汇款 夺取罪 侵占罪 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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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中涉存款占有归属的侵财行为定性分析 被引量:2
6
作者 赵拥军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113-123,共11页
存款的占有在本质上是以存款债权之名,通过法律或社会一般观念对具有真正权利义务关系项下的存款金额能够予以控制的确认。存款名义人以挂失手段获取其账户内他人钱款的行为,由于其在法律或社会一般观念上对卡内钱款不具有真正的权利义... 存款的占有在本质上是以存款债权之名,通过法律或社会一般观念对具有真正权利义务关系项下的存款金额能够予以控制的确认。存款名义人以挂失手段获取其账户内他人钱款的行为,由于其在法律或社会一般观念上对卡内钱款不具有真正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并未占有,进而其转账、取现或消费等行为便不具备认定侵占罪的前提。存款名义人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下提供银行卡行为后实施侵财行为的、或在帮信罪的主观明知下提供银行卡行为后帮助他人掩饰隐瞒赃款的过程中实施侵财行为的,均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侵财犯罪数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盗窃罪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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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共同占有说理论根据的嬗迭和异化 被引量:2
7
作者 李文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6期148-155,共8页
存款共同占有说既强调银行在事实上占有存款,又承认存款人在法律上占有存款。但本说提出的初衷在日本仅为解决受委托保管金钱的受托人,以非法占有目的通过ATM机或银行柜台,划拨其账户内存款构成委托物侵占罪的问题,并不能认为在任何涉... 存款共同占有说既强调银行在事实上占有存款,又承认存款人在法律上占有存款。但本说提出的初衷在日本仅为解决受委托保管金钱的受托人,以非法占有目的通过ATM机或银行柜台,划拨其账户内存款构成委托物侵占罪的问题,并不能认为在任何涉及存款占有犯罪的场合,可以无限制扩张适用此理论。银行账户内存款对存款人而言,本质上属于对银行享有的存款债权,存款人只有履行银行预设的相关手续,才可以将存入银行的钱款取回。在探讨存款占有问题时应谨慎援引存款共同占有说,更多地应从我国既有立法体例中,寻求解决关涉存款占有犯罪的定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共同占有 理论根据 嬗迭 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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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存款人挂失冒领他人存款的刑法分析——以“占有”要素为切入
8
作者 朱虹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1年第1期76-82,共7页
刑法上认定“占有”应同时考虑占有意思与占有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实际存款人以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现金时,卡内存款归银行占有,实际存款人占有该存款所对应的债权。当名义存款人以实际存款人身份到银行通过挂失方式冒领卡内存款时,... 刑法上认定“占有”应同时考虑占有意思与占有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实际存款人以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现金时,卡内存款归银行占有,实际存款人占有该存款所对应的债权。当名义存款人以实际存款人身份到银行通过挂失方式冒领卡内存款时,其行为符合“秘密窃取”财物特征,应以盗窃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占有 存款占有 占有意思 秘密窃取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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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存款的占有问题
9
作者 李阳阳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13-15,共3页
与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的认定前提是准确地界定存款的性质,关键是明确存款占有的归属。其中,存款不仅指存款现金,而且更多的意指存款债权。在这一语境下,对存款债权归存款名义人占有问题的关注,才能克服以往理论在讨论存款的占有问题时... 与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的认定前提是准确地界定存款的性质,关键是明确存款占有的归属。其中,存款不仅指存款现金,而且更多的意指存款债权。在这一语境下,对存款债权归存款名义人占有问题的关注,才能克服以往理论在讨论存款的占有问题时存在着的理论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法律上的占有 存款债权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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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与银行存款相关的财产犯罪 被引量:2
10
作者 王昭武(译)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第6期188-204,共17页
对于银行存款,银行与存款名义人分别具有事实上的占有与法律上的占有。对于无权限者提取存款的行为,根据是通过银行ATM机取款还是在银行柜台取款,分别成立针对银行的盗窃罪、诈骗罪;通过ATM机转账的,成立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在“错... 对于银行存款,银行与存款名义人分别具有事实上的占有与法律上的占有。对于无权限者提取存款的行为,根据是通过银行ATM机取款还是在银行柜台取款,分别成立针对银行的盗窃罪、诈骗罪;通过ATM机转账的,成立使用电子计算机诈骗罪。在“错误汇款”的场合,账户名义人的取款行为是否成立针对银行的诈骗罪,取决于是否承认银行存在知晓该事实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之利益。在电信诈骗中,“话务员”应成立第二款诈骗罪,在犯罪团伙事实上已经可以自由地提取受害款之时,即成立犯罪既遂;应着眼于“车手”实际提取了电信诈骗的受害款这一事实,以其行为有违银行的意思侵害了银行的占有为由,认定其成立针对银行的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行存款 存款占有 错误汇款 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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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挂失提取账户内他人存款的刑法定性
11
作者 张琳琳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82-88,共7页
银行账户的存款应当区分为现金与债权,其中现金由银行占有并所有,债权由存款人享有。当持卡人与名义人不一致时,存款债权由实际存款人和名义存款人共同占有,实际存款人对于存款是事实上的占有,而名义存款人是法律上的占有。名义存款人... 银行账户的存款应当区分为现金与债权,其中现金由银行占有并所有,债权由存款人享有。当持卡人与名义人不一致时,存款债权由实际存款人和名义存款人共同占有,实际存款人对于存款是事实上的占有,而名义存款人是法律上的占有。名义存款人若通过挂失、补办新卡等程序,擅自将存款转存为自己享有,应当构成侵占罪,而不能认定为盗窃罪。将他人存款解释为委托物较为合理,委托物不仅限于双方合意达成的委托,也包括单方面存放的意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事实占有 法律占有 侵占罪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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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的占有新论 被引量:48
12
作者 黑静洁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7-54,共8页
存款在刑法上有两种含义:存款债权与存款现金。存款的占有应当分别在这两种语境下展开。存款债权属于财产性利益,而存款现金属于物。迄今为止的理论否认财产性利益是占有的对象,因而在解释论上出现许多瑕疵。但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财产... 存款在刑法上有两种含义:存款债权与存款现金。存款的占有应当分别在这两种语境下展开。存款债权属于财产性利益,而存款现金属于物。迄今为止的理论否认财产性利益是占有的对象,因而在解释论上出现许多瑕疵。但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财产性利益属于财物的范畴,因此存款债权也能够成为占有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存款债权的占有应当归属于存款名义人,而存款现金的占有则归属于银行。存款债权的占有的判定以行为人排他性地拥有对银行的支付请求权为标准。实践当中发生的与存款的占有有关的案件,包括错误汇款以及侵犯委托保管的金钱等情形的处理,在坚持这一立场的前提下,应当分别按照侵占罪和盗窃罪来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存款债权 存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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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银行卡的刑事责任 被引量:8
13
作者 陈洪兵 《法治研究》 2013年第5期27-39,共13页
利用柜员机故障取款,成立盗窃罪;恶意透支成立针对财产性利益的三角诈骗;存款名义人对存款不具有实质性权利而擅自处分存款的,可能成立盗窃、诈骗罪;错误汇款的收款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处分存款的,成立侵占罪;利用捡拾的银行卡取... 利用柜员机故障取款,成立盗窃罪;恶意透支成立针对财产性利益的三角诈骗;存款名义人对存款不具有实质性权利而擅自处分存款的,可能成立盗窃、诈骗罪;错误汇款的收款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处分存款的,成立侵占罪;利用捡拾的银行卡取现、转账、刷卡消费的,成立盗窃罪或信用卡诈骗罪,但利用遗忘在柜员机中的银行卡取现、转账的,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成立盗窃罪;事后参与使用盗窃的银行卡,在信用卡诈骗罪或者盗窃罪范围内成立共犯;抢劫银行卡未使用的,只有抢劫行为本身致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以上,才成立抢劫罪,与事后使用行为构成的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骗取信用卡并使用是否成立诈骗罪,取决于财产处分意思的内容,超出处分意思范围的,另外成立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行卡 存款占有 盗窃罪 信用卡诈骗罪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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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信用卡犯罪的基础问题研究 被引量:2
14
作者 夏尊文 《西部学刊》 2019年第2期57-63,共7页
信用卡的范围、信用卡的财产价值、存款的法律属性及占有归属、信用卡账号的占有归属等问题,是解决我国刑法中信用卡犯罪行为定性问题的基础。立法解释将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括借记卡,属于法律拟制,这一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信用卡的范围、信用卡的财产价值、存款的法律属性及占有归属、信用卡账号的占有归属等问题,是解决我国刑法中信用卡犯罪行为定性问题的基础。立法解释将我国刑法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包括借记卡,属于法律拟制,这一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信用卡有无财产价值取决于账号内有无存款,存款的财产价值是确定的。存款在本质上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体现了"债权凭证的拟制物化",就合法有效的存款而言,其事实占有属于银行,法律占有属于存款人。内有存款的信用卡账号具有财产价值,其法律占有属于持卡人,事实占有属于银行与持卡人;内无存款的信用卡账号占有的归属与前者一样,只是因其对持卡人而言没有财产价值,所以其法律占有没有财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用卡 信用卡的财产价值 存款 存款占有 信用卡账号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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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错误汇款问题的定性 被引量:1
15
作者 李杉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8年第6期107-108,111,共3页
错误汇款问题存在盗窃、诈骗罪说,侵占罪说和不当得利说的分歧,存款占有归属问题、错误汇款是否属于正当债权以及占有即所有的原则是否应当被遵循是分歧的核心。首先,存款占有的归属是依规范保护目的而存在的手段问题,应当承认存款人对... 错误汇款问题存在盗窃、诈骗罪说,侵占罪说和不当得利说的分歧,存款占有归属问题、错误汇款是否属于正当债权以及占有即所有的原则是否应当被遵循是分歧的核心。首先,存款占有的归属是依规范保护目的而存在的手段问题,应当承认存款人对存款的占有。其次,占有即所有原则在错误汇款取款下并不能被遵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汇款 存款占有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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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错误汇款行为刑法分析 被引量:1
16
作者 项倩 《人民论坛(中旬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132-134,共3页
我国刑法学界对使用错误汇款行为的刑法评价主要存在侵占罪与无罪两种争议。文章认为,对使用错误汇款行为的分析应以我国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不应一概认定为无罪或者有罪。此外,在使用错误汇款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一般属于民法中... 我国刑法学界对使用错误汇款行为的刑法评价主要存在侵占罪与无罪两种争议。文章认为,对使用错误汇款行为的分析应以我国侵占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不应一概认定为无罪或者有罪。此外,在使用错误汇款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一般属于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对此不当利益予以返还即可,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占罪 不当得利 存款占有拒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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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银行卡中存款的占有
17
作者 张继峰 《天津检察》 2014年第6期13-15,共3页
对于银行卡中存款占有的归属,民法理论上以银行占有并所有为通说,而在刑法理论中一直存在着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和银行占有说的争论。存款名义人占有说作为当前理论界的通说起源于日本,其实质是日本刑法学界在日本刑法明文规定只有财物... 对于银行卡中存款占有的归属,民法理论上以银行占有并所有为通说,而在刑法理论中一直存在着存款名义人占有说和银行占有说的争论。存款名义人占有说作为当前理论界的通说起源于日本,其实质是日本刑法学界在日本刑法明文规定只有财物才存在占有的情况下所做的无奈之举。我国财产犯罪的对象既包括财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后者也能够占有,因此,本文支持银行占有说,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明该说在我国刑法中的具体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理论 存款名义人占有 银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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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他人存款案件的定性分析
18
作者 彭燕 吴俊婷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2期3-7,共5页
占有在财产犯罪的认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对于侵犯他人存款案件的定性,对存款占有的归属产生了存款名义人占有存款说、存款名义人占有债权说及银行占有说的理论争议,导致对该类案件的定性亦出现了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的分歧... 占有在财产犯罪的认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对于侵犯他人存款案件的定性,对存款占有的归属产生了存款名义人占有存款说、存款名义人占有债权说及银行占有说的理论争议,导致对该类案件的定性亦出现了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的分歧意见。基于此,本文从黄某、田某盗窃案入手,明确存款名义人占有存款的观点、代为保管债权凭证并不意味着占有存款,以占有作为区分侵占罪与夺取性财产犯罪的基准的思路,在刑民一体化立场上分析刑法意义上的占有,进而探索侵犯他人存款案件定性的认定路径及具体强制措施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占有 债权凭证 侵占 盗窃 强制措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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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汇款的占有归属及其定性 被引量:22
19
作者 袁国何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21-136,共16页
一定的物理管控是存款的占有之必要要件,作为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债无所谓占有,银行是存款的占有人,其同意构成规范上存款名义人实现债权的必要前提。错误汇款被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定存款名义人对银行之债权,银行对债权实现的审核... 一定的物理管控是存款的占有之必要要件,作为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债无所谓占有,银行是存款的占有人,其同意构成规范上存款名义人实现债权的必要前提。错误汇款被撤销或变更前,不能否定存款名义人对银行之债权,银行对债权实现的审核不包括存款的来源,故债权可自由行使。侵占罪与转移占有类财物罪的根本差异在于先前的占有转移是否合法,侵占罪的行为对象与保护客体可以适当分离而将财产性利益纳入保护客体之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欠缺实体物权获得根据而负返还义务的他人财物。错误汇款案件,无论取现还是转账,都属于具备债权但欠缺终极性的物权获得根据的行为,其以合法转移银行占有的现金的方式非法侵犯了汇款人的财产性利益,构成侵占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错误汇款 存款占有 银行占有 占有转移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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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0
作者 侯建筠 《当代检察官》 2000年第3期51-52,共2页
关键词 储蓄员 非法占有存款 职务便利 公共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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