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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孝道:中国传统法律的核心价值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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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大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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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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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76-193,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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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重新认识中华法系"(批准号:13AFX003)阶段性成果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法文化研究传播协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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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孝道乃数千年中国文化之精华,对传统法律制度影响至深。孝道与法律之融合,始自上古三代,经秦汉以来的努力,到唐朝终于定型为一套完整的孝道法律体系。法律制定以孝道为指导,厘定"利亲"、"善事"、"慎终"三个层次,并设计出惩治不孝犯罪的周密刑罚体系。法律运行以维护孝道为宗旨,出现"存留养亲"、"宽容复仇"等各种屈法以伸伦理的制度和惯例。孝道遂成为传统立法与司法的核心价值,形成独特而又一以贯之的孝道法文化,对古代社会的秩序构建和人性磨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直至清末法制改革方始解体。今日建构和谐社会,若能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法制建设必大有裨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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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孝道
传统法律
孝道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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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ilial piety, traditional law, filial legal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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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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