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物权法》中地役权制度的争点及思考 被引量:5
1
作者 戴孟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26-132,共7页
在我国,地役权的客体为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不动产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以及不动产承租人均有权在他人的不动产上取得地役权,或以自己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为他人设定地役权。在适用《物权法》有关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规定时... 在我国,地役权的客体为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建筑物。不动产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以及不动产承租人均有权在他人的不动产上取得地役权,或以自己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为他人设定地役权。在适用《物权法》有关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的规定时,不应将宅基地使用权排除在外。未登记地役权的承认,对物权优先效力理论形成了巨大的冲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 地役权 宅基地欣用权 优先效力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