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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诉洪分明电话费纠纷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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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1年第6期210-2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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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原告(反诉被告):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新市棠新西街。 法定代表人:周昌斌,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梁军驰、谢洪,广东新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洪分明,男,57岁。住所地:广州市小港横街。 原告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讯公司)因与被告洪分明发生电话费纠纷,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通过在我公司申请开通的两个移动电话号码通话,却从1998年6月起欠交通话费。请求判令被告补交所欠的通话费及滞纳金8055.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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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话号码
通话费
广州市海珠区
电话费
移动电话用户
数字移动电话
被上诉人
安装申请
被告
电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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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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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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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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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税务纵横》
1998年第4期70-7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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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到基层分局当局长的第二个月,我就迫切地想为城郊的母亲安部电话。 母亲是年过花甲的人了,长年患有糖尿病,生活自理困难。前几年,我在县局工作的时候,还能经常回家帮助照料一下生活。1996年下半年,通过竞聘上岗,我来到离县城18公里外的坊前分局当了一名分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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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母亲
十二指肠球部溃疡
竞聘上岗
基层分局
税收征管
生活自理
安装申请
规范化管理
电视新闻
两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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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0.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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