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原名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名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1947年10月30日在瑞士日内瓦由23个国家所签订的一项有关贸易问题的临时性多边政府协定。我国政府于1986年7月正式提出恢复在关贸总协定...《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原名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名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1947年10月30日在瑞士日内瓦由23个国家所签订的一项有关贸易问题的临时性多边政府协定。我国政府于1986年7月正式提出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如果不发生意外情况,我国可望于今年年底同其它缔约方达成恢复协议。恢复入关后,我国各行各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应如何对付,又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迎接“入关”等,已成为众所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此谈谈粗浅看法。展开更多
文摘《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原名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简名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1947年10月30日在瑞士日内瓦由23个国家所签订的一项有关贸易问题的临时性多边政府协定。我国政府于1986年7月正式提出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如果不发生意外情况,我国可望于今年年底同其它缔约方达成恢复协议。恢复入关后,我国各行各业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应如何对付,又如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迎接“入关”等,已成为众所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此谈谈粗浅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