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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礼仪之争谈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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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博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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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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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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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青年基金项目“天主教会法的法典化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6CZJ016)
上海社会科学院院课题“中国礼仪之争的再审视:法律史的角度”的阶段性成果
上海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课题“中国天主教会史上的会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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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发生在17、18世纪的礼仪之争是一次中国古代法与天主教教会法之间的法律冲突事件。这一事件给今日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带来启示。应当强化法治意识,牢牢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关系的必要条件。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处理、开展宗教事务,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引导宗教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此外,在教规建设方面也应给予重视,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发挥法治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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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礼仪之争
法治意识
国家法律
宗教教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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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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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国法与教规的关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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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祖荣
李华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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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民族宗教研究会
江苏省宗教局宗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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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63-7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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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和宗教部属于社会规范,是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处理好宗教规范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关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关乎国家主权的维护、关乎政教关系的和谐、关乎法治国家的建设、关乎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要正确处理国家法律和宗教教规的关系,需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必须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必须用法治的方式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必须推进宗教教规与法治社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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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法律
宗教教规
法治意识
法治方式
教规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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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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