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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宗教法制建设的地方特色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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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文琼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6年第5期71-75,共5页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因各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发展,民族宗教法律制度的建构应以民族地方宗教发展实际为基础,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宗教法律制度。广西不仅有五大宗教,还存在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广泛的原始宗教,民间信仰多样化... 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因各少数民族宗教信仰的多元化发展,民族宗教法律制度的建构应以民族地方宗教发展实际为基础,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宗教法律制度。广西不仅有五大宗教,还存在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广泛的原始宗教,民间信仰多样化要求广西必须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宗教法制建设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族宗教信仰 民族宗教法律制度 广西民族宗教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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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罗马时期的“神誓”(votum)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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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美玲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52-160,共9页
"神誓"(votum)是古罗马时期个人或集体为寻求神的帮助或庇护而对神作出的允诺,起初涉及宗教仪式和习惯,随后渗透至法律,进而发展为一种典型的宗教法律制度。以个别文学材料作为考据基础的研究,站在"现代罗马法"理... "神誓"(votum)是古罗马时期个人或集体为寻求神的帮助或庇护而对神作出的允诺,起初涉及宗教仪式和习惯,随后渗透至法律,进而发展为一种典型的宗教法律制度。以个别文学材料作为考据基础的研究,站在"现代罗马法"理想体系的立场上臆造神誓制度的浪漫史,通过拟制神明对允诺的"参与"或"接受"而试图使其法律效力因所谓的"双方性"得以证成。事实上,神誓并不是一种存在接受的双方行为,而是一种单方行为。共和国时期,对神誓之违反将导致监察官记过;发展至元首制时期,神誓受到非常审判程序的保护;在优士丁尼法中,神誓被纳入单方允诺体系之下并例外地被承认其债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神誓 宗教法律制度 债因 单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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