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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定作人过失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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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志强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54-58,共5页
本文针对民事审判实践中,对定作人过失责任的认定和处理上存在的争议,特别是关于定作人定作过失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要件可否适用推定,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与雇主责任的区分,定作人与承揽人连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 本文针对民事审判实践中,对定作人过失责任的认定和处理上存在的争议,特别是关于定作人定作过失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要件可否适用推定,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与雇主责任的区分,定作人与承揽人连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审判工作 定作人过失责任 构成要件 承揽人 连带责任 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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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劳务一方侵权责任适用的体系性思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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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尹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38-156,共19页
《民法典》第1192条“劳务关系”的内涵应当以接受劳务一方能够支配提供劳务一方或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为核心。第1193条“承揽人”只是例示性规定,应当扩张解释为各类独立契约人。以提供劳务为给付的合同,应当推定提供劳务一方是... 《民法典》第1192条“劳务关系”的内涵应当以接受劳务一方能够支配提供劳务一方或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为核心。第1193条“承揽人”只是例示性规定,应当扩张解释为各类独立契约人。以提供劳务为给付的合同,应当推定提供劳务一方是独立契约人,受害人举证证明劳务关系存在时,方可适用第1192条。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与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系不同的侵权责任形态,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上有所区别,故在职务行为的认定上应采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害的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义务帮工责任应纳入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性质上是个人,可以成为第1192条中劳务关系的当事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雇主责任 劳务关系 职务行为 作人指示过失责任 义务帮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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