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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既判力视角下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的解释论展开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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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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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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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30-141,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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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既判力在我国制度化问题研究"(16BFX08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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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我国,定期金赔偿已为现行实体法所认可,既判力时间范围也存在着制度依据,在这两个制度框架下,可通过解释论实现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我国的制度化。定期金赔偿的将来给付属性,决定了判决变更之诉为定期金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决定了定期金赔偿适用范围的限定性。而诉讼法上形成之诉的属性,决定了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权利救济体系中的非常性,基于与前诉既判力关系之考量,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程序启动要件上具有特别性,在审理范围上存有限定性。在理论认知与司法实践中,需要从既判力视角区分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与其他相关诉讼的诉讼法理及适用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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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既判力时间范围
定期金判决
判决变更之诉
将来给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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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time boundary of res judicata
periodic payment judgement
the litigation of change judgement
the litigation of future pres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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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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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民事诉讼中既判力时间范围的理论构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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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丽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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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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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0年第2期86-97,207-208,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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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巴黎协定》下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机制研究”(项目号:18CFX07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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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民诉法解释》在第247条和第248条中作出了关于既判力的规定,第247条为关于一事不再理的规定,第248条应当为关于既判力时间范围的一般性规定。根据大陆法系的既判力时间范围的理论,在事实审的口头辩论终结(标准时)前发生的攻击防御方法应被既判力的遮断效遮断而不能在后诉中主张,而在标准时之后发生的新的事由由于不受既判力的拘束力可以在后诉中主张。我国在民事诉讼法中尚未构建既判力制度体系,更没有关于既判力时间范围的体系化的认识。可借鉴德日韩等大陆法系国家既判力理论体系尝试构建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特征的既判力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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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既判力时间范围
标准时
遮断效
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
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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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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