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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的法律效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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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率 《社会科学前沿》 2019年第9期1588-1597,共10页
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的方法和手段。随着近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和交易方式多元化,反映在法律上的则是新担保方式的不断出现。“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以物抵债等新型担保方式逐渐频繁地被用于现代经济交易中。由于最... 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的方法和手段。随着近十年来的经济发展和交易方式多元化,反映在法律上的则是新担保方式的不断出现。“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以物抵债等新型担保方式逐渐频繁地被用于现代经济交易中。由于最高院与部分省高院出台的相互矛盾的司法指导文件,导致各地方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各不相同,甚至时常发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作者将通过对比观察中外传统与新型的担保形式、同案不同判的案例和司法指导文件,对担保制度中存在的强制性规定加以归纳,进而论证上述的以物抵债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及法律性质,以求最大程度上保护私法的意思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则,使法律真正起到稳定社会经济交易秩序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名为买卖 实为担保” 以物抵债 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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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定中的书面证据与口头证据——评“洪秀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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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晋城 申卫星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51-57,共7页
本文针对"洪秀凤案"的裁判要旨,采用比较法,主张对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担保)"案件中无条件契据的类型,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口头证据以证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担保)"。证明人可以从(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 本文针对"洪秀凤案"的裁判要旨,采用比较法,主张对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担保)"案件中无条件契据的类型,应允许当事人提出口头证据以证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担保)"。证明人可以从(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举证:1)买卖合同的价款是否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相差悬殊;2)买卖合同签订后标的物由谁占有,由谁享有经济收益,由谁负责修缮;3)当事人是否存在借贷关系;4)当事人的身份和处境;等等。当事人应不仅举证买卖合同不符合交易习惯,还应举证证明此种不相符背后的原因,并将之形成证据链条。证明人应该达到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明标准。当书面证据欠缺时,法官应避免司法懈怠,积极审核有关口头证据,查清案件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名为买卖 实为借贷(担保)” 口头证据 证明标准 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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