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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提高立法质量探析——以河源市立法工作实践为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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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鹏章 《地方立法研究》 2018年第1期114-126,共13页
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做出修改,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设区的市全面进入地方立法之际,面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新机遇、新挑战,如何走好立法起步阶段,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立良法、出精品,是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 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做出修改,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设区的市全面进入地方立法之际,面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新机遇、新挑战,如何走好立法起步阶段,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立良法、出精品,是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立法人首要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河源市立法实践,剖析当前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主要面临的立法权限不够清晰、利益不够明细、协调不够完善、立法积极性不够平衡等难题,借鉴国内外地方立法做法进行比较研究,进而提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三个"注重":注重精细化立法,坚持"慎出"与"细作"原则,努力打造立法精品;注重专业化立法,培养专业化立法队伍,积极借助"外脑",发挥各类社会专业力量的优势;注重实效性立法,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地方性法规的操作性,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切实增强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的法规实效。通过推进精细化立法、专业化立法、实效性立法,让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站上新高度,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伟大事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 立法质量 精细立法 专业立法 实效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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