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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实质解释论的迷思——罪刑法定视域中的检视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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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枝涛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5年第4期32-37,共6页
实质解释论为了摆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嫌疑,从日本刑法学界引入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这一概念,应该说是不奏效的。因为根据日本刑法学理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旨在限制司法权,实质侧面旨在限制立法权,二者各司其职... 实质解释论为了摆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嫌疑,从日本刑法学界引入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这一概念,应该说是不奏效的。因为根据日本刑法学理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旨在限制司法权,实质侧面旨在限制立法权,二者各司其职,共同构成对权力的全面制约。法官不需要也不应当为了实现实质正义而进行实质解释,因为这原本就是立法者的职责。况且,一旦允许法官将处罚必要性作为刑法解释的根据,那么谁都无法确保法官不会为所欲为,这又必将离实质正义越来越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解释论 形式解释论 实质刑法 刑法原则的实质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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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事先法”之理念导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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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道萃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36-40,58,共6页
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具有鲜明的"事先法"特征。从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看,刑事立法的事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存在语义误读之嫌,刑法的正义价值要求刑法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责、平起平坐。我国的犯罪概念的... 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具有鲜明的"事先法"特征。从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看,刑事立法的事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存在语义误读之嫌,刑法的正义价值要求刑法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责、平起平坐。我国的犯罪概念的立法模式是"定性+定量",定性和定量分别表明了刑法的"事先性"与"克制性"。刑法的边界是"人类行动的自觉结果",在原初意义上具有"事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事先法” 实质罪刑法定 语义 刑法正义 性+量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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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适用刑法解释之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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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玉杰 《人民论坛(中旬刊)》 2010年第10期69-71,共3页
目前在我国,法官在适用刑法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解释被排除在刑法解释之外。但是法官适用刑法解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依据。在从解释的基本思想、解释方法及解释对象等问题上对法官适用刑法解释进行限制的基础上,必须要承认法官适用... 目前在我国,法官在适用刑法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解释被排除在刑法解释之外。但是法官适用刑法解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依据。在从解释的基本思想、解释方法及解释对象等问题上对法官适用刑法解释进行限制的基础上,必须要承认法官适用刑法解释的权力,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法律适用 形式的刑法原则 实质刑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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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表达:定罪动态化与罪刑法定的融合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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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再金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70-176,共7页
定罪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定罪不能一成不变,而必须适应日新月异的新情况以解决新问题。犯罪本身的含义是动态的,作为定罪根基的国民欲求是动态的,指导司法定罪的刑事政策是动态的,以及出入罪的刑法解释都是动态化的,这一切... 定罪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定罪不能一成不变,而必须适应日新月异的新情况以解决新问题。犯罪本身的含义是动态的,作为定罪根基的国民欲求是动态的,指导司法定罪的刑事政策是动态的,以及出入罪的刑法解释都是动态化的,这一切决定了定罪过程动态化的可能性。片面的定罪动态化具有侵犯性,片面的罪刑法定也具有机械性,定罪动态化与罪刑法定融合不但相得益彰,而且符合刑法发展趋势,因此定罪动态化与罪刑法定融合具有必要性。而定罪动态化与罪刑法定的融合路径则是在立法上保持刑事法律的开放性,在理念上坚持以法益为定罪的立足点,在方法上坚持实质解释的决定性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态化 实质罪刑法定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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