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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形式论证与实质论证的双重演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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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登池 《理论月刊》 2005年第7期112-114,共3页
法律推理是形式论证和实质论证的有机统一。形式论证与实质论证的双重演绎体现了“合法”又“合理”的价值追求。在追求司法公正的法制化进程中,我们要建立一个理想的法律推理模式来提高法律实施的效果。
关键词 法律推理 形式论证 实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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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论证与实质论证的共振——法律推理模式的科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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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继成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42-45,60,共5页
法律推理的科学模式应是形式论证与实质论证的有机统一。实质论证解决法律推理大小前提的真实性、合理性问题 ,它是法律推理的外部证明过程 ;形式论证解决前提之间以及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 ,它是法律推理的内部证明过程。只有这样... 法律推理的科学模式应是形式论证与实质论证的有机统一。实质论证解决法律推理大小前提的真实性、合理性问题 ,它是法律推理的外部证明过程 ;形式论证解决前提之间以及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 ,它是法律推理的内部证明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律的形式合理性 (形式正义 )与实质合理性 (实质正义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论证 实质论证 简单论证模式 复杂论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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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立项论证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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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柯旭 吴章敏 《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4期114-125,共12页
立项论证,是指立法机关就法规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活动,它对科学配置立法资源、提高地方立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立法机关应当为立项论证工作付出适当的成本,推动论证工作从形式性向实质性转变。立项论证的... 立项论证,是指立法机关就法规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活动,它对科学配置立法资源、提高地方立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立法机关应当为立项论证工作付出适当的成本,推动论证工作从形式性向实质性转变。立项论证的标准包括:(1)形式标准,要求具备规范的法规草案文本、相关说明和参考资料、调研论证情况报告、起草工作计划等;(2)必要性标准,主要分析立法项目与地方经济社会工作大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的关联度;(3)可行性标准,主要分析立法项目调研是否充分、是否具备国内外同类立法经验、体制性矛盾是否已经协调解决、立法时机是否成熟、主要制度是否可行、与国家的立法是否存在衔接或者协调上的障碍、立法的正负效益等;(4)不可立项的标准,主要分析立法项目是否超越地方立法的权限、与上位法是否相抵触、有关方面对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分歧意见、是否属于不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的事项、立法目的是否主要维护部门利益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论证 形式性论证 实质论证 论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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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推理模式的理性构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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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继成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S1期274-280,共7页
文章认为,无论分析法律推理还是辩证法律推理都是实质论证与形式论证的有机统一。实质论证解决法律推理大小前提的正当性、真实性问题,它是法律推理的外部证成过程;形式论证解决法律推理大小前提之间以及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它是... 文章认为,无论分析法律推理还是辩证法律推理都是实质论证与形式论证的有机统一。实质论证解决法律推理大小前提的正当性、真实性问题,它是法律推理的外部证成过程;形式论证解决法律推理大小前提之间以及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它是法律推理的内部证成过程。这种推理模式最大限度地使法律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达到有机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推理模式 实质论证 形式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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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协调逻辑及其思想——实质法律论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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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广婷 《西北人文科学评论》 2011年第1期131-135,共5页
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论证既不是完全的演绎,也不是完全的归纳,而是在次协调统摄之下的似真论证。与经典逻辑本身研究精确性来看,似真论证并不是精确的。所以,法律论证作为一个复杂的论证系统,是协调性与非协调性的、精确性与非精确性的统... 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论证既不是完全的演绎,也不是完全的归纳,而是在次协调统摄之下的似真论证。与经典逻辑本身研究精确性来看,似真论证并不是精确的。所以,法律论证作为一个复杂的论证系统,是协调性与非协调性的、精确性与非精确性的统一。精确性的形式论证能满足人们对法律结论确定性的要求,非经典的似真论证可以满足人们对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二者的适度结合可使司法者既注意到司法判决的法律效果,又注意到社会效果。因此,次协调逻辑当是法律论证的逻辑基础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法律论证 次协调性 似真论证 次协调形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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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刑事裁判文书的论证和说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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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寿兴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53-54,共2页
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庭审活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罪名、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审判静态表现形式和司法公正载体的刑事裁判文书,如何通过改革最终体现法院严肃执法、重证据、重程序、重说理、公正裁判的结果... 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庭审活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罪名、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审判静态表现形式和司法公正载体的刑事裁判文书,如何通过改革最终体现法院严肃执法、重证据、重程序、重说理、公正裁判的结果,真正做到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裁判文书 被告人 事实论证 犯罪事实 控辩双方 刑事证据规则 犯罪构成 证明标准 合议庭评议笔录 实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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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案件与疑难案件——关于法源及法学方法的探讨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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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云松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19年第2期116-134,共19页
在依法裁判的要求之下,法官应当检索法源性资料,以发现应当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范。但是,有时法源性资料提供的法律规范不清晰;或者,虽然其内容清晰,但与法官的实质性判断不一致。在这两类疑难案件中,法官需要运用法学方法来获取法律问... 在依法裁判的要求之下,法官应当检索法源性资料,以发现应当适用于案件的法律规范。但是,有时法源性资料提供的法律规范不清晰;或者,虽然其内容清晰,但与法官的实质性判断不一致。在这两类疑难案件中,法官需要运用法学方法来获取法律问题之答案。判例与学说(通说)具有法源地位,但是拘束力较弱。法官应当将其作为法源性资料进行检索,在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规范时,可以直接遵循通说而不讨论其实质合理性,也可以偏离通说,但是负有实质性论证的义务。承认通说的法源地位,一方面可以维持法的安定性、减轻法官的论证负担,另一方面也不会导致法律的僵化,因为法官大体上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偏离通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疑难案件 法源 判例 学说 通说 法学方法 实质论证 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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