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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劳动法庭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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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月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38-43,共6页
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不同于民商事案件的特点,无论从审判理念、审判模式、法律适用、审理效果等方面分析,由民事法庭审理劳动案件具有多方面不妥。我国劳动争议数量巨大,司法审判任务重。可以参照德国、以色列等国劳动法院的经验,在中国的... 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不同于民商事案件的特点,无论从审判理念、审判模式、法律适用、审理效果等方面分析,由民事法庭审理劳动案件具有多方面不妥。我国劳动争议数量巨大,司法审判任务重。可以参照德国、以色列等国劳动法院的经验,在中国的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待条件成熟后设立作为特别法院的劳动法院,专司劳动案件审判。劳动法庭宜聘请雇主、工会相关人士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更专业地审理劳动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劳动争议 审判组织专门化 国外经验 劳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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