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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开庭”与“审理前的准备”之我见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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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明童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122-126,共5页
作者认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直接开庭”,不是改革,也不是新发明;“审理前的准备”许多国家民诉法都有规定,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且经诉讼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不能予以否定;应客观评价审理前的准备,依法办案,保障民事审... 作者认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的“直接开庭”,不是改革,也不是新发明;“审理前的准备”许多国家民诉法都有规定,是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且经诉讼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不能予以否定;应客观评价审理前的准备,依法办案,保障民事审判工作正常运作。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不能完全脱离民事诉讼法,不能在诉讼法之外另搞一套,应在“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指导下,通过改革进一步丰富发展完善民事诉讼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直接开庭 审理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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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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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红岩 唐晓东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68-73,共6页
在改革我国审前准备程序中,基本思路是:从建立和完善当事人整理争点程序入手,扩大准备程序的功能。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美、法、德等国审前准备程序的优势,既充分发挥当事人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积极性,又注重法院的作用,使当事人的积极参... 在改革我国审前准备程序中,基本思路是:从建立和完善当事人整理争点程序入手,扩大准备程序的功能。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美、法、德等国审前准备程序的优势,既充分发挥当事人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积极性,又注重法院的作用,使当事人的积极参与与法院的积极介入同时并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理前的准备 程序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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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之思考 被引量:1
3
作者 王红岩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1期38-44,共7页
本文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立法及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阐述了重构审前准备程序的若干法理思考 ;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理前的准备 程序 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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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之思考
4
作者 王红岩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3期70-75,共6页
 笔者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立法及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修改审前准备程序应正确处理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的关系问题、正确确立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取向问题、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问题、正确选择证据随时提出主义...  笔者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立法及实践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修改审前准备程序应正确处理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的关系问题、正确确立审前准备程序的价值取向问题、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诉权的关系问题、正确选择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与适时提出主义问题、正确处理准备法官与庭审法官身份二重性问题。就修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提出几点建议:修改答辩和反诉制度;增设审前专职准备法官制度;增设证据交换制度;修改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增设审前会议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理前的准备 程序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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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探析
5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238-238,共1页
李邦军撰文《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探析》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我国现行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主要存在诉答程序、证据交换、证据失权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缺陷,难以起到... 李邦军撰文《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改革探析》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准备程序。我国现行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主要存在诉答程序、证据交换、证据失权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缺陷,难以起到确定争点、整理证据及促进和解的作用。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当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加以改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审准备程序 民事诉讼法 程序改革 审理前的准备 证据交换 诉答程序 证据收集 证据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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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前准备程序之重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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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健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0期45-47,共3页
关键词 准备程序 审理前的准备 民事诉讼法 重构 民事案件 组成部分 普通程序 法院审理 诉讼文书 法律文书 诉讼权利 诉讼材料 共同诉讼 当事人 合议庭 现行 人民 审判 送达 法官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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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实践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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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玉芳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1999年第4期34-36,共3页
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国家,沿着依法治国的轨道,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作为构成社会的个体——公民,既要有一定的法律知... 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国家,沿着依法治国的轨道,使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作为构成社会的个体——公民,既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尽公民应尽的责任,为国家加快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同时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技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基础课作为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大学生必修课之一,无疑为当代大学生培养法律意识、锻炼法律技能提供了阵地.为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适应社会的需要,我们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学生广泛参与,积极主动思考,依照法律程序,自主评判是非,在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技能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模拟法庭 法律基础课 法律意识 法律技能 审理前的准备 实体法 被告代理人 合议庭 程序法 理论联系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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