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
被引量:
11
1
作者
占善刚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43-157,共15页
在续审制背景下,第二审法院乃是在第一审程序的基础上续行审理程序。因此,第二审法院针对可撤销的一审判决,原则上必须自行裁判,而发回重审仅为例外。发回重审的理由包括第一审程序违法以及第一审法院判决不当两大类。为保障当事人的审...
在续审制背景下,第二审法院乃是在第一审程序的基础上续行审理程序。因此,第二审法院针对可撤销的一审判决,原则上必须自行裁判,而发回重审仅为例外。发回重审的理由包括第一审程序违法以及第一审法院判决不当两大类。为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第二审法院无论以哪种理由发回重审,均须同时满足案件有必要在第一审法院由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言词辩论这一前提条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理由的设计未能凸显第二审程序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审级利益的维护,不仅有违发回重审制度之本旨,并且造成了民事司法实践中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失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回重审
事实审
自行裁判
审级利益程序瑕疵
原文传递
题名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
被引量:
11
1
作者
占善刚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43-157,共15页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文摘
在续审制背景下,第二审法院乃是在第一审程序的基础上续行审理程序。因此,第二审法院针对可撤销的一审判决,原则上必须自行裁判,而发回重审仅为例外。发回重审的理由包括第一审程序违法以及第一审法院判决不当两大类。为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第二审法院无论以哪种理由发回重审,均须同时满足案件有必要在第一审法院由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言词辩论这一前提条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理由的设计未能凸显第二审程序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审级利益的维护,不仅有违发回重审制度之本旨,并且造成了民事司法实践中发回重审制度适用的失范。
关键词
发回重审
事实审
自行裁判
审级利益程序瑕疵
Keywords
retrial
trial of fact
make a judgment
interest of class
procedure fault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理由比较研究
占善刚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
11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