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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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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珺 《特区经济》 2024年第8期132-135,共4页
随着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变,审验机构“看门人”作用得到强化,为督促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解决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形态不一、民事责任认定标准及范围模糊等问题,明确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形态的适用规则及... 随着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不断演变,审验机构“看门人”作用得到强化,为督促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解决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形态不一、民事责任认定标准及范围模糊等问题,明确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形态的适用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义务范围。同时,为避免发行人固有风险转移,审验机构执业风险过重,可通过采取设定赔偿上限、签订责任限制协议等方式降低审验机构破产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验机构 虚假陈述 民事责任 存在问题 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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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制度机理——以威慑功能的实现为逻辑轴线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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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琦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00-114,194,共16页
审验机构民事责任机制的主要功能是对潜在的不法行为人形成有效威慑,以督促其勤勉尽责地履行证券市场“看门人”职能,而非以填补损害为主要目的。法定连带责任制度对于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的损害填补具有积极作用,却可能造成“深口袋”... 审验机构民事责任机制的主要功能是对潜在的不法行为人形成有效威慑,以督促其勤勉尽责地履行证券市场“看门人”职能,而非以填补损害为主要目的。法定连带责任制度对于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的损害填补具有积极作用,却可能造成“深口袋”效应从而使其异化为担保责任,对审验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当干扰。比例连带责任的适用和司法解释限缩审验机构过错认定标准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连带责任的消极影响,却也存在欠缺法律依据、未能全面回应实践争议的问题。为了确保审验机构的责任与过错相一致,实现民事责任机制督促审验机构勤勉尽责的威慑功能,《证券法》宜将审验机构的民事责任形式更改为按份责任,以期在督促审验机构勤勉尽责和避免干扰其正常运营之间实现适当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验机构 虚假陈述 威慑功能 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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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中审验机构连带责任的厘清与修正 被引量: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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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洁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201-221,共21页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需由多个主体协作实施,故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呈现连带责任的特点。因行为人主观过错的不同,审验机构介入的虚假陈述行为呈现不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样态。《证券法》主要规制审验机构的过失与委托人故意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需由多个主体协作实施,故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呈现连带责任的特点。因行为人主观过错的不同,审验机构介入的虚假陈述行为呈现不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样态。《证券法》主要规制审验机构的过失与委托人故意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者受损的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由此审验机构承担的连带责任性质上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委托人作为最终责任人,要对全部虚假陈述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审验机构只对与其审验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损害、与委托人一起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审验机构之间连带责任的范围划分,应当根据各个审验机构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虚假陈述 审验机构 连带责任 过错 原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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