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积极主义刑法观视域下的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
被引量:11
- 1
-
-
作者
吴冬兴
-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1年第2期46-54,共9页
-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项目编号:18ZDA03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为有效应对社会转型带来的"失序"状态,未成年人保护刑事立法应当跳出积极主义刑法观、消极主义刑法观和折衷主义刑法观的观念聚讼,恪守法益保护的根本立场,依循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具体要求,推进涉未成年人不法行为的预防性刑事立法进程。提高未成年人刑法保护的制度效能,应以立法方法的"客体相应性"为导向,根据规制对象的类型学区分:在立法原则上,"未成年人实施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行为"的刑事立法应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立法手段上,应结合规制对象的具体特征,融贯犯罪圈的设定与刑事制裁处遇。
-
关键词
积极主义刑法观
未成年人保护
刑事立法
客体相应性
刑事制裁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