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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若干新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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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显兵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40-43,共4页
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包括奸淫幼女的客体都是贞操权而不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强奸罪的客观方面应当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包括男性之间的强奸行为、女性之间使用器具的强奸行为、以及女性强制男性实施的性行为等方式。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 强奸罪的犯罪客体包括奸淫幼女的客体都是贞操权而不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强奸罪的客观方面应当随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包括男性之间的强奸行为、女性之间使用器具的强奸行为、以及女性强制男性实施的性行为等方式。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区别的关键在于强奸是插入被害人的性器、肛门,而强制猥亵罪是接触被害人的性器、肛门或者女性被害人的乳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奸罪 犯罪 客现行为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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