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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处则为真儒,出则为循吏——清代广西书院的育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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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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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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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55-6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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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社规划课题“清代书院与广西文学发展研究”(21FZW00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文官避籍制与清代西南边省文学发展研究”(23BZW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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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广西,书院是备受重视的文化传承与人才培养的最主要场所。各地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修建(重建)书院、筹措经费、选聘山长等工作,并定期到书院授课(“官课”)。山长一般由“经明行修,足为多士规范”的本省士人担任,负责书院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政负责岁、科两考及各地学校及士风的监督检查,由中央临时委派,三年一换。尽管清代广西书院都是考课型书院,但地方官和山长领承圣训,不将科举中式视作书院教育的主要目标,因此并不特别强调诗文创作,尤其科举之文,更是“文之末事”。书院注重道德培养,希望学生取则圣贤,修养身心,影响乡里,效力王朝。清代广西书院的育人目标显示了封建时代皇权对地方控制和影响的无远弗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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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
广西书院
客籍文官
学政
山长
育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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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0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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