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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保障民生义务的宪法哲学基础--以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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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银华 邓成明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92-94,105,共4页
所谓民生,就是人在其所生活的国家中所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权益。德国法上作为客观规范或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在宪法价值体系上的本质是指个人拥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个人自由与平等乃为国家整体之永续价值;基本权是一独... 所谓民生,就是人在其所生活的国家中所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权益。德国法上作为客观规范或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在宪法价值体系上的本质是指个人拥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个人自由与平等乃为国家整体之永续价值;基本权是一独立、持续、恒定、动态、融合等特性的价值体系。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为保障民生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为客观价值秩序,人权对国家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由此产生了国家保障民生之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生 基本权 客观价值秩序 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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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从德国法看基本权保障义务 被引量:37
2
作者 郑贤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35-45,共11页
德国法上的基本权同时有“主观权利”和“客观规范”两重含义。客观规范即客观价值秩序,表示基本权是一种规范或者价值,各国家机关在履行职权时须遵守和贯彻即为基本权的保障义务。这一概念还与基本权第三者效力、法益平衡及制度性保障... 德国法上的基本权同时有“主观权利”和“客观规范”两重含义。客观规范即客观价值秩序,表示基本权是一种规范或者价值,各国家机关在履行职权时须遵守和贯彻即为基本权的保障义务。这一概念还与基本权第三者效力、法益平衡及制度性保障等密切关联。这种概念上的差异反衬出我国宪法基本权在理论上重规范轻权利,在实务上重保障轻救济的倾向,且保障也有很大不足与缺失。并且,客观价值秩序中的“价值”一词也提供了一种如何用“去哲学化”的法学方法去思考“价值”的法律含义的契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 主观权利 客观规范 客观价值秩序 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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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宪法学中的“客观价值秩序” 被引量:8
3
作者 冯健鹏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6期143-149,共7页
"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是德国当代宪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以德国基本法中"人性尊严"和"自由民主基本秩序"原则为基础,拓展了基本权利的功能;同时将人民主权等原则转化为国家机构的具体义务;并且将宪... "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是德国当代宪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以德国基本法中"人性尊严"和"自由民主基本秩序"原则为基础,拓展了基本权利的功能;同时将人民主权等原则转化为国家机构的具体义务;并且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有机联系起来。该理论是战后德国宪法学在价值领域的重要理论;同时也在方法论上受到批评。"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既要防范国家公权力过度侵入私领域,同时又促使国家履行其作为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价值秩序 基本权利 宪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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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保障民生之义务的宪法哲学基础--以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为导向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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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成明 蒋银华 李辉(责任编辑)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38-41,共4页
所谓民生,就是人在其所生活的社会,特别是国家中所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权益,其最终应归属于基本人权。德国法上作为客观规范或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在宪法价值体系上的本质是指个人拥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个人自由权与平等... 所谓民生,就是人在其所生活的社会,特别是国家中所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权益,其最终应归属于基本人权。德国法上作为客观规范或客观价值秩序的基本权在宪法价值体系上的本质是指个人拥有独立存在的价值,个人自由权与平等权乃为国家整体之永续价值;基本权是具有独立、持续、恒定、动态、融合等特性的价值体系。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为保障民生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为客观价值秩序,人权对国家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由此产生了国家保障民生之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生 基本权 客观价值秩序 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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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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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平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062-1080,共19页
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契合我国宪法关于国家保障人权的规定,可以作为建构基本权利国家保障教义学的基础。然而,这一理论存在诸多缺陷。在理论定位上,以客观价值秩序表征客观法造成基本权利客观法对主观权利的内涵脱序;在理论逻辑上... 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契合我国宪法关于国家保障人权的规定,可以作为建构基本权利国家保障教义学的基础。然而,这一理论存在诸多缺陷。在理论定位上,以客观价值秩序表征客观法造成基本权利客观法对主观权利的内涵脱序;在理论逻辑上,“三重抽象”的证成方式导致基本权利规范既为自然法又为实证法、基本权利既为公法权利又为超法律权利的悖论,以及客观价值秩序功能体系内部陷入自相矛盾;在理论效用上,该理论有侵害私法自治和基本权利之虞。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应重构为客观公共价值秩序理论,即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的属性由普遍性调整为公共性,辐射范围从所有法律领域限缩至具有公共性的法律领域,对私法的适用限于具有公共性的私法领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客观公共价值秩序 主观公权利 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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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的重构
6
作者 李海平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0年第6期184-185,共2页
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源自德国。该理论认为,基本权利不仅是公民防御国家的主观权利,“此外,它适合于所有法领域,可作为宪法基本决定的客观价值秩序或价值体系”约束立法、行政与司法等国家机关。目前,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已... 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源自德国。该理论认为,基本权利不仅是公民防御国家的主观权利,“此外,它适合于所有法领域,可作为宪法基本决定的客观价值秩序或价值体系”约束立法、行政与司法等国家机关。目前,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已经获得我国学界普遍认同,并被作为理论前提运用于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宪法和部门法的关系,以及具体基本权利问题的分析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价值秩序 主观权利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 部门法 价值体系 普遍认同 国家机关 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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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如何可能?——从公理学、价值秩序到原则模式 被引量:20
7
作者 冯威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AS 2014年第1期34-48,共15页
"体系"与"法律体系"的思想源远流长。从近代早期直至19世纪"非欧几何"诞生之前,严格的公理化—演绎性体系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以来法学领域逐渐反对法律公理(规则)的演绎方法,而转向价值论—目... "体系"与"法律体系"的思想源远流长。从近代早期直至19世纪"非欧几何"诞生之前,严格的公理化—演绎性体系模式一直居于主导地位。20世纪以来法学领域逐渐反对法律公理(规则)的演绎方法,而转向价值论—目的论上的"内部"体系模式。当代法律理论则从规范论—道义论层面对上述两种模式加以重构,提出了规则—原则相结合的法律规范体系模式。其中,法律规则与规则之间根据逐级授权关系形成了特定的层级构造;法律原则与原则之间则形成了抽象的、没有绝对优先关系的客观价值秩序;此外,法律规则基于特定"形式原则"的支撑,通常优先于法律原则。由此得到的法律体系具有规范性、程序性与动态性,兼顾了规则的确定性与原则(价值)的开放性特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理化—演绎性体系 规则/原则—模式 客观价值秩序 形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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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保障”宪法理论的流变及现代价值 被引量:5
8
作者 那艳华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5-144,共10页
"制度性保障"理论为德国宪法学上的通说,其涵摄的宪法学思想对德国基本法产生深远的影响,经历了从传统制度性保障到"作为制度的基本权利"理论的发展,并推动了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的产生。制度性保障理论展现... "制度性保障"理论为德国宪法学上的通说,其涵摄的宪法学思想对德国基本法产生深远的影响,经历了从传统制度性保障到"作为制度的基本权利"理论的发展,并推动了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理论的产生。制度性保障理论展现了国家宪法学说及宪法实效性的发展为一个渐次的法治进化过程。既为法治后发国家推进宪法实施提供文本规范的解释路径,又为其展现宏观的发展前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度性保障 基本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国家的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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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受教育权:智慧教育社会契约的权利基础
9
作者 宋凡 龚向和 《法学教育研究》 2024年第1期343-359,共17页
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报告中指出,受教育权是新的教育社会契约的权利基础。相较于以教育机会为核心的公平受教育权而言,优质受教育权契合教育的数字化转型、高质量追求与整体... 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共同重新构想我们的未来:一种新的教育社会契约》报告中指出,受教育权是新的教育社会契约的权利基础。相较于以教育机会为核心的公平受教育权而言,优质受教育权契合教育的数字化转型、高质量追求与整体性保障需求,在教育的人权保障范式、射程范围以及发展权能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作为智慧教育社会契约的权利基础更具合理性。应充分发挥优质受教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防御权功能与受益权功能,对智慧教育选择、机会、条件与信息技术利用能力等方面进行保障,并构建起以优质受教育权为核心的客观价值秩序,强化智慧教育的制度性保障、组织保障与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质受教育权 智慧教育 社会契约 主观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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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判援引宪法的条件任意主义批判——以援引言论自由条款的案件为例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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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海平 石晶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136-148,共13页
我国民事裁判援引宪法的实践呈现出鲜明的条件任意主义特征,主要表现为:法院对当事人的宪法权利主张视而不见、对援引宪法的条件避而不谈,以及对援引宪法的功能差异混沌不分。民事裁判援引宪法条件任意主义造成弱化宪法权威、背离法的... 我国民事裁判援引宪法的实践呈现出鲜明的条件任意主义特征,主要表现为:法院对当事人的宪法权利主张视而不见、对援引宪法的条件避而不谈,以及对援引宪法的功能差异混沌不分。民事裁判援引宪法条件任意主义造成弱化宪法权威、背离法的安定性、威胁私法自治和权利保护不足的后果。民事裁判援引宪法的条件任意主义具有规范和理论层面的深层根源,规范根源在于宪法关于调整领域规定的普遍性和司法解释中缺乏援引宪法条件的规定;理论根源在于宪法母法观和宪法客观价值秩序理论。回归宪法的公法属性,限定宪法客观价值辐射具有国家公共性和社会公共性的法律领域范围,明确援引宪法的国家公权力条件、社会公权力条件和公共利益条件的具体条件类型,是走出援引宪法条件任意主义误区的有效路径。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援引宪法规范部分,应增加援引条件规范,将案件涉及公权力或者公共利益确定为援引宪法的条件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裁判 宪法援引 言论自由 客观价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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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宪法权利规范对第三人效力的再认识——以对宪法性质的分析为视角 被引量:18
11
作者 陈道英 秦前红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49-55,共7页
近年来,宪法对第三人效力引起了学界广泛的兴趣,然而对这一理论的基础尚需深入了解。从对宪法性质、宪法对第三人效力的基础进行分析,即是坚持宪法的公法性质以及发展出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属性,分析这一理论在我国所具有的特殊... 近年来,宪法对第三人效力引起了学界广泛的兴趣,然而对这一理论的基础尚需深入了解。从对宪法性质、宪法对第三人效力的基础进行分析,即是坚持宪法的公法性质以及发展出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属性,分析这一理论在我国所具有的特殊性。我国需要的不是发展对第三人效力,而是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完善民事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第三人效力 公法 客观价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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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两国宪法私法效力之比较 被引量:11
12
作者 钱福臣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1-118,共8页
宪法只约束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公法关系,不干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法关系,是西方法律的一个深远的历史传统。但二十世纪后期,随着社会和法律的发展,在西方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又产生了一个有悖上述传统的相同趋势,即宪法权利规范对公民与公... 宪法只约束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公法关系,不干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法关系,是西方法律的一个深远的历史传统。但二十世纪后期,随着社会和法律的发展,在西方社会的司法实践中又产生了一个有悖上述传统的相同趋势,即宪法权利规范对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人关系或私法关系的渗透和影响。德国与美国是产生这一趋势的两个典型国家,分别生成了使这种趋势正当化的两个典型理论,即"价值辐射"理论和"国家行为"理论。由这两个不同理论所指导的司法实践能够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法宪法化 客观价值秩序 国家行为理论 宪法的水平效力 宪法的第三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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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实现的国家义务——以社会权的双重性质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12
13
作者 刘文平 《西部法学评论》 2009年第1期30-35,共6页
社会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区别于传统自由权之处在于其实现需要国家的积极作为,国家的实现义务是社会权实现的主要因素。社会权的双重性质理论是在德国宪法基础理论的重要内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其... 社会权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区别于传统自由权之处在于其实现需要国家的积极作为,国家的实现义务是社会权实现的主要因素。社会权的双重性质理论是在德国宪法基础理论的重要内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其对社会权的实现的国家义务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建构力。本文拟以社会权的双重性质理论为视角来审视社会权实现的国家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权 主观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国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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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的国家保护义务 被引量:4
14
作者 郑旭文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72-78,共7页
基本权利作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旨在要求国家机关必须尽到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义务,使人民的权利免受公权力或第三方的侵害乃至自然力的威胁。国家所采取保护措施,必须受到"不足禁止"与"过度禁止"的双重... 基本权利作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旨在要求国家机关必须尽到保护人民基本权利的义务,使人民的权利免受公权力或第三方的侵害乃至自然力的威胁。国家所采取保护措施,必须受到"不足禁止"与"过度禁止"的双重拘束。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义务功能在我国宪法文本中有明确的规范依据,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还存在不足,需要从强化司法保护和建构公民保护请求权机制等方面入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功能 客观价值秩序 国家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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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之程序保障功能及其体系初构 被引量:2
15
作者 高新平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8-64,135,共7页
依据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程序保障"功能是基本权利"客观法"功能重要的一环,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拘束力。国家负有制定适当的机构与程序来落实基本权利保障之义务。从其效力看,程序保障功能作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并非... 依据德国基本权利理论,"程序保障"功能是基本权利"客观法"功能重要的一环,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拘束力。国家负有制定适当的机构与程序来落实基本权利保障之义务。从其效力看,程序保障功能作为一种客观价值秩序,并非赋予公民请求国家提供一定程序的权利,而是课予国家制定程序的"客观"义务。在我国,宪法第33条人权概括性条款、第5条的依法治国条款等蕴涵了"程序保障"思想。但是明文的"程序保障"条款依然缺失,"程序保障"功能未获得重视和确定,因此,可以通过宪法修改、宪法修正案等方式,增加基本权利的程序条款;通过加大程序保障功能之理论研究,尽快启动宪法解释、宪法诉讼对程序保障功能予以承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程序保障功能 客观价值秩序 程序基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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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整全性解读 被引量:15
16
作者 许瑞超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1期81-97,共17页
在德国的学界论争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可分为直接第三人效力与间接第三人效力。"直接第三人效力说"认为,基本权利在整个法秩序中是最重要的客观法规范,私法主体间的行为应直接受到基本权利的拘束。而"间接第三人效力说... 在德国的学界论争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可分为直接第三人效力与间接第三人效力。"直接第三人效力说"认为,基本权利在整个法秩序中是最重要的客观法规范,私法主体间的行为应直接受到基本权利的拘束。而"间接第三人效力说"则认为,基本权利只限于对私法规范产生影响,基本权利在私人关系中的效力只能是间接的,主要是经由私法的概括条款而发挥放射性作用。不过,在德国的宪法实践中,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不仅涉及了基本权利的三角结构关系,还涉及到基本权利的功能体系、效力体系与理论体系等问题,并不仅仅是以"基本权利在私人间的直接或间接效力"就能全然概括之的效力问题,因此需要对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做整全式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第三人效力 客观价值秩序 交互性影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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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吕特案判决五十年来的社会影响 被引量:9
17
作者 曾尔恕 高仰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41-49,共9页
1958年1月1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吕特案做出的判决,曾经引起德国社会极大的关注。长期以来,该判决确立的一系列重要原则,包括宪法的适用效力可对私法产生间接的辐射效应、客观价值秩序可作为基本权利与私法益发生冲突时的衡量标准、表... 1958年1月15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对吕特案做出的判决,曾经引起德国社会极大的关注。长期以来,该判决确立的一系列重要原则,包括宪法的适用效力可对私法产生间接的辐射效应、客观价值秩序可作为基本权利与私法益发生冲突时的衡量标准、表达自由在基本权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等等,已经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共识。50年后的今天,德国法学家对这一判决的历史价值仍表现出持续关注,并做出更为系统的评价。吕特案判决的贡献在于建立了一个普遍适用于战后西方国家的用于解决基本权利冲突的范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的第三方影响 客观价值秩序 交互作用 基本权利冲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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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状态下个人信息权的克减与保护 被引量:7
18
作者 魏琼 徐俊晖 《行政与法》 2021年第7期118-128,共11页
应急状态下对于个人信息权的克减具有正当性基础,让渡的个人信息能为应急防控和政府治理提供便利,但也存在克减过度侵犯公民固有权利的风险。应从"权利克减"过程理论出发,坚持法律保留、目的适当、最小必要、狭义比例、本质... 应急状态下对于个人信息权的克减具有正当性基础,让渡的个人信息能为应急防控和政府治理提供便利,但也存在克减过度侵犯公民固有权利的风险。应从"权利克减"过程理论出发,坚持法律保留、目的适当、最小必要、狭义比例、本质保护原则,限定克减主体、范围、方式、强度、对象,厘清应急状态下克减个人信息权的边界并转化为立法实施规范,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信息权的平衡。同时,充分发挥个人信息权"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和"防御权功能",通过严格安全保护义务、坚持正当程序约束、设置保护监管机构等规范约束行政应急权,通过畅通救济监督渠道、厘清法律责任主体、明确案件审裁规则、健全行政赔偿救济制度等完善救济与监督,构建应急状态下完整的个人信息权保障体系,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急状态 个人信息权 客观价值秩序 防御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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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自由权的规范内涵、内外界限及中国语境 被引量:3
19
作者 李晓郛 周全 《海峡法学》 2020年第4期83-91,共9页
尽管各国对学术自由的具体定位和保护样态并不相同,但学术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观念已在世界范围内逐渐达成共识。在我国,学术自由权的宪法表现形式主要是《宪法》第47条所规定的科学研究自由。学术自由权面临“外在限度”与“内在限... 尽管各国对学术自由的具体定位和保护样态并不相同,但学术自由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观念已在世界范围内逐渐达成共识。在我国,学术自由权的宪法表现形式主要是《宪法》第47条所规定的科学研究自由。学术自由权面临“外在限度”与“内在限度”的双重界限,前者由“外在的法律限制”所导出,后者可由“学术伦理的规范要求”导出。在客观价值秩序理论指导下,我国学术自由权利保障应立足于扩大学校办学自由权、政府积极承担适足经费的义务、司法机关介入学术纠纷时须保持谦抑的姿态三个层面,作为基本权利的学术自由权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学术自由 大学自治 客观价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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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双重性质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构
20
作者 刘春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期33-37,共5页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张如果立论基础无法脱逸于传统的权利义务视角,就无法真正在理论上突破现有的藩篱。学界应从宪法层面的基本权利入手,通过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的分析,来重新审视我国立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探寻其立法理念,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张如果立论基础无法脱逸于传统的权利义务视角,就无法真正在理论上突破现有的藩篱。学界应从宪法层面的基本权利入手,通过对基本权利双重性质的分析,来重新审视我国立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探寻其立法理念,进而从宏观上重新建构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权利 主观公权利 客观价值秩序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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