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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24
1
作者 王竹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38-146,共9页
现代侵权法的数人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主观说"转化为"关联共同说",对共同危险行为的体系定位产生了重大影响。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不再是共同过失,而是客观危险的可责难性。共同危险行... 现代侵权法的数人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从"主观说"转化为"关联共同说",对共同危险行为的体系定位产生了重大影响。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不再是共同过失,而是客观危险的可责难性。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构成的因果关系应采"群体危险行为"理论。共同危险行为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并按照客观危险比例进行最终责任分担。证明自己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的共同危险行为人,应该对其他连带责任人承担补充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客观关联共同 群体危险行为 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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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在中国侵权法上的确立 被引量:23
2
作者 王竹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CSSCI 2010年第1期79-91,共13页
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的出现,是大陆法系侵权法在实用主义指导下连带责任适用范围通过"共同关系"理论进行扩张的必然产物,对数人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体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侵权法上的"直接结合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的出现,是大陆法系侵权法在实用主义指导下连带责任适用范围通过"共同关系"理论进行扩张的必然产物,对数人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体系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侵权法上的"直接结合共同侵权行为"实质上就是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构成的因果关系要件应采"实质要素标准"。在因客观关联共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成立范围上,应该受到"门槛"和"深度"的双重限制;在求偿程序上,应该"以按份责任为原则,连带责任为补充",赔偿权利人负有适当斟酌义务,并适用一次性请求限制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 实用主义 实质要素标准 “门槛”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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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充分条件之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责任研究——《民法典》第1172条的解释论考察 被引量:1
3
作者 梁清华 张亦铭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40-47,共8页
《民法典》第1172条适用按份责任的规范思路,削弱了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不利于侵权法损害填补功能的发挥。它不仅影响了我国数人侵权体系的严密性,还窒碍了条文理解适用与司法裁判统一。相较而言,适用连带责任具有多重维度的正当... 《民法典》第1172条适用按份责任的规范思路,削弱了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不利于侵权法损害填补功能的发挥。它不仅影响了我国数人侵权体系的严密性,还窒碍了条文理解适用与司法裁判统一。相较而言,适用连带责任具有多重维度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关联共同性”为理论基础,能够充分救济受害人所受损害,顺应了大陆法系各国的立法潮流,并且能够修正现行规定之不足。鉴于此,应当依托“客观关联共同说”对《民法典》第1172条予以解释完善。对于造成同一不可分损害的非充分条件之客观关联共同侵权,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原则。在内部关系中,已经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人,可以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关联共同侵权 关联共同 损害填补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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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观过错”到“客观关连”——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的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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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华 李兰海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46-49,共4页
传统侵权理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共同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为共同侵权行为,从而扩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众... 传统侵权理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是共同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无意思联络的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亦为共同侵权行为,从而扩展了共同侵权行为的外延。众多专家学者对这样的扩大解释提出了质疑,同时,由于司法解释措辞的抽象性,司法实践中"直接结合"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从一则案例出发,着意探讨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并认为有条件地承认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是经过利益博弈后的理性选择,实践中应采用客观关连共同的标准对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进行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 连带责任 直接结合 客观关连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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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共同正犯的成立及其范围 被引量:8
5
作者 刘涛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28-36,共9页
片面共同正犯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暗中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与处罚范围问题。以往文献中的多数否定其成立的观点不仅没有结合正犯理论(构成要件说下的单独正犯与功能性支配的共同正犯理论)中对客观正犯行为的有力学说,而且以共同正犯的处罚... 片面共同正犯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暗中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与处罚范围问题。以往文献中的多数否定其成立的观点不仅没有结合正犯理论(构成要件说下的单独正犯与功能性支配的共同正犯理论)中对客观正犯行为的有力学说,而且以共同正犯的处罚原则即"部分行为全部责任"作为否定片面共同正犯的理由。否定说这一因果倒置的论述不能成立。将片面共同正犯与片面帮助犯的成立条件进行割裂,甚至运用完全相反的理由去说明有紧密联系的两种行为类型不合逻辑。基于客观行为共同说强调物理因果力的肯定说把握了片面共同正犯的实质问题。在正确解读"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正犯处罚原则的前提下,运用犯罪实行概念、实质共犯的支配理论中的部分学说能够为解决片面共同正犯处罚范围这一理论空白提供新的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片面共同正犯 意思联络说 客观共同行为说 正犯支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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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之“共同”研究 被引量:1
6
作者 张荣霞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2期84-91,共8页
共同危险行为作为多数人侵权之一种具体类型,其是为了解决具体侵权人不明的情形下被侵权人所遭受损害的救济问题而产生的。虽然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这两个概念中都设有"共同"二字,但两者却并非具有相同的含义。共同侵... 共同危险行为作为多数人侵权之一种具体类型,其是为了解决具体侵权人不明的情形下被侵权人所遭受损害的救济问题而产生的。虽然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这两个概念中都设有"共同"二字,但两者却并非具有相同的含义。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是一种主观的共同过错,而共同危险行为之"共同"是一种客观上的行为共同。对于共同危险行为之行为共同性的判断标准,相较于"时空上的同一性"标准,采取更为宽松的"时空上的关联性"这一评判标准,能够做到将那些在行为上不具有严格的同一性而仅具有一定关联性的数人侵权行为纳入到共同危险行为范畴,从而使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害得以救济,这也符合共同危险行为制度设立的本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 主观共同 客观共同 时空上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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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责任
7
作者 张和琼 徐国强 曾璋勇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7期117-118,共2页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基于侵权行为与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共同而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人对损害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包括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关键词 主观共同 客观共同 连带责任 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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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构成共同侵权的法理基础
8
作者 徐国强 张和琼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5期119-120,共2页
传统共同侵权仅仅是有意思联络共同侵权,其构成共同侵权的法理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共同过错。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没有行为人主观共同过错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其法理基础是各侵权行为与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共同性,即数侵权... 传统共同侵权仅仅是有意思联络共同侵权,其构成共同侵权的法理基础是行为人的主观共同过错。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没有行为人主观共同过错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其法理基础是各侵权行为与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之间的客观关联共同性,即数侵权行为都是不可分割的同一损害发生的必然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共同 客观共同 同一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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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
9
作者 陶沙 夏伟 《鸡西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5年第8期69-72,共4页
实行过限的认定与责任归属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从本质上看,实行过限是行为在主客观层面均予以过限,即主观层面超越共谋范围,客观层面超过共同行为。就过限责任的归属而言,应当联系共同犯罪的结构性特征,按照过限犯罪与共谋犯罪之... 实行过限的认定与责任归属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从本质上看,实行过限是行为在主客观层面均予以过限,即主观层面超越共谋范围,客观层面超过共同行为。就过限责任的归属而言,应当联系共同犯罪的结构性特征,按照过限犯罪与共谋犯罪之间的关系分为构成要件重合、交叉以及排斥三种情形,并个别化的予以考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过限 客观共同过限 归责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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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本行为共同说的反思 被引量:1
10
作者 许富仁 《学术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43-48,共6页
行为共同说以追求社会防卫为价值目标,主张以"共同行为"这一事实认定多数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共同性",在"行为"面不要求共同实施特定的犯罪;在"意思联络"方面,也不要求数人必须具有共同实现犯罪... 行为共同说以追求社会防卫为价值目标,主张以"共同行为"这一事实认定多数犯罪行为人之间的"共同性",在"行为"面不要求共同实施特定的犯罪;在"意思联络"方面,也不要求数人必须具有共同实现犯罪的意思联络。由于这一主张不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共同犯罪的事实,从而不能科学地认定犯罪人之间在行为上何以共同性的问题。因此,日本行为共同说是值得反思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观主义行为共同 客观主义行为共同 行为共同说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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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
11
作者 王荣 吴碧虹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5期82-85,共4页
要正确适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首先就要确定该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通过对共同危险行为特征的探讨,能够使其区别于共同加害行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明确了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才不会将无辜之... 要正确适用共同危险行为制度,首先就要确定该行为是否共同危险行为。通过对共同危险行为特征的探讨,能够使其区别于共同加害行为、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明确了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才不会将无辜之人列为共同危险行为人,从而使其承担非自己行为的赔偿责任。共同危险行为的外在特征是行为性质的危险性,内在特征是事实上的加害人不明。在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从主观说向关联共同说转化的过程中,共同危险行为理论也当然从推定的共同过错说向客观关联共同说演进。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共同应是客观行为关联的共同,即危险的共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危险行为 危险性 加害人不明 客观关联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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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之“共同性”在我国侵权法律规范中的演变
12
作者 张天添 《商情》 2014年第9期292-292,共1页
本文围绕着共同侵权的核心问题即共同侵权之“共同性”展开讨论。为厘清其在我国侵权法律规范中的演变,并探究该演变背后的制度意义及立法旨意。
关键词 共同侵权 共同 客观关联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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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视野下数人侵权行为的体系定位与类型构造 被引量:2
13
作者 王毅纯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第6期156-172,共17页
侵权责任编(草案)在第一章"一般规定"中不仅规定了一般数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担规则,而且将被侵权人过错纳入其中,从而基本构建起了统一的侵权责任分担制度。草案第一章规定的一般数人侵权行为规则与其后各章规定的特殊侵... 侵权责任编(草案)在第一章"一般规定"中不仅规定了一般数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分担规则,而且将被侵权人过错纳入其中,从而基本构建起了统一的侵权责任分担制度。草案第一章规定的一般数人侵权行为规则与其后各章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规则结合,实现了数人侵权的行为形态与责任形态在侵权责任编中的体系化构造。对一般数人侵权行为形态进行类型化的结果是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和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前者又可区分为共同故意侵权行为与教唆帮助行为,后者则可区分为共同危险行为与原因累积行为,以此为基础则可对传统连带责任衍生出的单向连带责任和部分连带责任对数人侵权责任形态的发展予以理论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人侵权行为 责任分担 主观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共同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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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部分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及具体适用 被引量:2
14
作者 杨立新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94-108,共15页
部分连带责任是指多数人侵权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有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的全部原因,有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的部分原因,对原因力重合部分的损害由全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原因力不重合部分的损害由特定行为人承担单独责任的多数人侵权责... 部分连带责任是指多数人侵权行为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有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的全部原因,有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的部分原因,对原因力重合部分的损害由全体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原因力不重合部分的损害由特定行为人承担单独责任的多数人侵权责任形态。我国《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适用部分连带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对原因力部分重合的客观共同侵权行为也应当适用。部分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是原侵权责任法的原因力规则和《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功能是对原因力部分重合的多数人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在分担责任时适用一般规则出现的不公平结果进行纠偏,实现多数人侵权行为分担赔偿责任的矫正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分连带责任 客观共同侵权行为 半叠加分别侵权行为 原因力规则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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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本质论刍议 被引量:5
15
作者 阎二鹏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7期42-49,共8页
共犯本质论是研究共同犯罪何以"共同"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存在部分犯罪共同说与客观主义的行为共同说之间的激烈争论。共犯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是针对狭义共犯处罚根据所形成的理论学说,它与共犯本质论不应属于同一课题。"... 共犯本质论是研究共同犯罪何以"共同"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存在部分犯罪共同说与客观主义的行为共同说之间的激烈争论。共犯从属性说与独立性说是针对狭义共犯处罚根据所形成的理论学说,它与共犯本质论不应属于同一课题。"法官中立"在共犯本质问题上并不能提供实践性的标准;基于个人责任原则在共犯论中的贯彻,应以客观主义的行为共同说作为解析共犯本质的学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主义行为共同 共犯从属性说 法官中立 个人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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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中的“非法性”来源 被引量:2
16
作者 张曙光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6期114-118,133,共6页
持有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我国刑法中非法持有型犯罪成立的要求必须是非法持有。这种非法性评价并非来源于持有特定禁止物或管制物,也并非取决于持有主体资格或身份,而是对持有事实和"不能说明来源的"综合评价(法律推定)结果,它... 持有有合法与非法之分,我国刑法中非法持有型犯罪成立的要求必须是非法持有。这种非法性评价并非来源于持有特定禁止物或管制物,也并非取决于持有主体资格或身份,而是对持有事实和"不能说明来源的"综合评价(法律推定)结果,它是抽象的。"不能说明来源的"与持有特定物品的事实共同构成"非法持有"的客观推定(评价)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持有型犯罪 “非法性” 客观评价基础 共同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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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人联合实施方法专利步骤的侵权认定标准
17
作者 沈剑锋 何经纬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82-85,共4页
数人联合实施方法专利步骤是否构成侵权,是侵犯专利权案件中的一个新型问题,其打破了专利案件侵权判定中必须以直接侵权为前提的链条式思维。为此,在梳理传统数人侵权制度谱系和辨析间接侵权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侵权判定标准,以期... 数人联合实施方法专利步骤是否构成侵权,是侵犯专利权案件中的一个新型问题,其打破了专利案件侵权判定中必须以直接侵权为前提的链条式思维。为此,在梳理传统数人侵权制度谱系和辨析间接侵权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侵权判定标准,以期平衡专利权人利益和公众行为自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实施 方法专利 客观行为关联共同 间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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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人员刑民责任衔接 被引量:1
18
作者 徐凌波 臧雪青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17期15-18,共4页
刑法第64条中有关追缴犯罪所得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规定是刑法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组成部分,刑法第36条则是有关犯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两者在性质与范围上存在明显区别,后者的条件与范围应当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加以确定。关联犯... 刑法第64条中有关追缴犯罪所得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规定是刑法涉案财物处置制度的组成部分,刑法第36条则是有关犯罪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两者在性质与范围上存在明显区别,后者的条件与范围应当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加以确定。关联犯罪人与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构成客观关联共同侵权,但是要求关联犯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违反公平原则之虞,应当对其责任承担范围加以限制。同时应积极探索刑民一体化的完善思路,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框架内,以实体上的赔偿从宽调动犯罪人的赔偿积极性,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联犯罪人 客观关联共同侵权 连带赔偿责任 量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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