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拟制作者规则下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困境解决 被引量:40
1
作者 谢琳 陈薇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38-47,共10页
人工智能作为非人类创作主体颠覆了现行著作权法的基础。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著作权法保护的必要性,只有赋予人工智能使用者相关著作权,才能激励使用者使用人工智能从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在确定著作权法保护必要性之后,可采用客... 人工智能作为非人类创作主体颠覆了现行著作权法的基础。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著作权法保护的必要性,只有赋予人工智能使用者相关著作权,才能激励使用者使用人工智能从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在确定著作权法保护必要性之后,可采用客观独创性标准将生成物纳入著作权保护,从而实现著作权法促进作品创作满足公众需求的立法目的。基于人工智能作为创作主体不具有也不应具有法律人格,可将非创作主体的人工智能使用者拟制为作者,之后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权利归属的规定,进行具体的权利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生成物 著作权保护必要性 客观独创性标准 权利归属 拟制作者规则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