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互联网宪治主义:域名争议解决中的言论自由保护新论
被引量:8
1
作者
连雪晴
机构
山东大学法学院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67-76,共10页
文摘
互联网域名纠纷的解决涉及言论自由保护,这使互联网宪治成为现代功能分化社会中的新问题。互联网是一个运作封闭、认知开放的社会子系统,通过代码实现自我奠基与自我限制。依托互联网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结构耦合,互联网系统在双重反思性基础上形成宪治过程。通过域名裁判保护言论自由的基本逻辑,呈现为第一性的互联网系统反思和第二性的法律系统反思。真正确保互联网宪治常态化与稳定化的技术结构,则是法律符码与互联网符码混合形成的等级更高的宪治符码。互联网宪治实为互联网领域自我规制失效时的外部规制,言论自由的作用也从限制国家公权力转向限制社会子系统的过度膨胀。
关键词
互联网
宪治主义
域名争议
言论自由
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C913.4
[经济管理]
题名 谁的政治宪法?公民与全民公投
被引量:2
2
作者
史蒂芬.蒂尔尼
翟志勇
机构
爱丁堡大学法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68-73,96,共7页
文摘
"自由的"与"政治的"立宪主义之争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的精英取向。法院与立法机关常被讨论,目的是确定各自在宪法生成与变革过程中的恰当角色。但这项工作经常被视为一种零和游戏。虽然可以声称,公民与这种权力斗争毫不相关,但对于公民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可能在宪法的创制中扮演直接角色的详细阐发,即便有过的话,也很少摆在台面上。讨论了这种争论的精英取向,质疑这种争论在规范的措辞上是否可接受,在经验的措辞上是否可信,特别是当人们考虑到,过去30年间在诸多国家,全民公投已经成为宪法变革的一种重要机制。
关键词
政治 宪治主义
自由宪治主义
精英导向
公投
宪 法变迁
Keywords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liberal constitutionalism
elite orientation
referendum
constitutional change
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题名 共存而优先——一种常态政治下的政治宪法理论
被引量:3
3
作者
田飞龙
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3期60-68,共9页
文摘
基于对英国宪制之一元化民主传统的认同与重述,贝拉米在《政治宪治主义》中构想了一种常态政治下的"政治宪治主义",以显著区别于欧陆及美国的相关政治宪法论述。贝拉米从权利冲突的性质入手,批评了司法审查的权利论基础,赋予了权利冲突及其解决以政治性质。在规范基础上,贝拉米接续了当下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观念,对政治与权利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铺排并最终指向一种确保平等和参与的民主框架。贝拉米在理论上并未根本拒绝宪法政治,但认为常态政治本身就具有宪法意义和优先性。这样一种更为平和的"常态政治宪治主义"为中国政治宪法学的理论进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为中国当下的宪治转型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考方向。
关键词
常态政治
政治 宪治主义
权利
无支配
平等
理查德·贝拉米
Keywords
normal politics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right
non-domination
equality
Richard Bellamy
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题名 宪法时刻来临?——“触底反弹”的逻辑
被引量:15
4
作者
贡塔.托依布纳
宾凯
机构
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出处
《交大法学》
2013年第1期22-47,共26页
文摘
目次一、集体成瘾?二、强迫性增长和金融危机(一)因果影响还是强迫性增长?(二)沟通中自我摧毁的增长动力学三、宪法时刻(一)触底反弹(二)微观结构上的宪法化(三)魔鬼(devil)和魔王(Beelzebub)四、纯货币——"微观宪法结构"的修正(一)宪法的功能:构成/限制(二)宪法过程:双重反身性(double reflexivity)(三)宪法结构:一个二元元符码(a binary meta-code)五、社会宪法的政治(一)通过国家的宪法化?(二)在政治氛围笼罩之下(In the shadow of politics)(三)
关键词
社会宪治主义
宪 法
法律系统论
全球化
金融危机
纯货币
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题名 为何人们仍需一场革命?
5
作者
马科.哥儿多尼
克里斯托弗.麦科金代尔
康子兴
机构
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
斯特拉斯克来德大学法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74-88,共15页
文摘
设想了一次非常英国式的"武装动员"。宪法神话是有用且必要的。在稳定、秩序和安全的名义下,多数人依据宪法神话将政治权力交给少数人。冲突是政治宪法主义的必要原则与核心原则。多数人在少数人滥用权力之处重新觉醒,正是冲突的潜在可能性形成了对政府的最终制约。在极端时刻,政治冲突的力量将揭露、破坏并创造一个新的宪法神话。汤普金斯和贝拉米的著作对格里菲斯作出新近诠释,将政治下降到议会形式,从而封闭(而非扩大)了争论和讨论的领域。然而,对政治的狭窄解读将面临诸多限制。若要保持(或恢复)宪法之健康,更富活力且更具反思性的路径就是必要的。
关键词
格里菲斯
政治 宪治主义
制宪 权
宪 制权
宪 法神话
Keywords
Griffith
political constitutionalism
constitute power
constituted power
constitution myth
分类号
D9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题名 系统论宪法学新思维的七个命题
被引量:33
6
作者
陆宇峰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82-103,共22页
基金
2018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立项课题"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法治化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8VSJ033)的支持
文摘
系统论宪法学复兴了宪法社会学传统,从社会整体视角出发破解了现代宪法的"源代码",可能给当代的宪法学研究带来新思维。这种新思维致力于构造一个宏大的理论体系,其内在逻辑是:现代宪法独特的社会功能决定了它在时间、空间、事物三个维度的内涵和特征,使之得以处理现代社会固有的宪法问题;全面理解现代社会面对的宪法问题,才能准确把握现代宪治的实践历史和当下发展,合理预测现代宪治的未来走向;与此进程相应的宪治模式转换,反过来又取决于在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之中有效执行现代宪法功能的客观需要。这一新思维可以初步概括为七个命题:现代宪法的社会功能是"维系功能分化";现代宪法的"现代性"体现为"效力自赋";现代宪法位于法律系统与政治等功能系统的"结构耦合"处;现代宪法的内容有其"社会规定性";抵御体制性社会力量的权利才是"基本"权利,它涉及多重主体,具有双向效力;除了权力滥用的"政治宪法问题",现代社会还面对社会媒介失控的"社会宪法问题";为了处理日益复杂的社会宪法问题,现代宪治持续发生模式转换,正在迈向多元主义的未来。
关键词
系统论宪 法学
宪 法功能
部门宪 法
多元主义 宪 治
Keywords
Systematic Constitutionology
Constitutional Function
Sectoral Constitution
Pluralistic Constitutionalism
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