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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宪法说理及其适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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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国华
陈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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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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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州学刊》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1期50-61,F0002,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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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宪法说理是内嵌于宪法实施过程中的宪法现象,是不同宪法实施方式中共有的必要环节,其要旨在于通过对宪法规范、原则和精神的阐释,证成相关决定或行为的合宪性。就其性质而言,宪法说理涵摄宪法理解、宪法判断和宪法解释三种形式。在实践中,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宪法修正案决定、合宪性审查决定中,均须专门进行宪法说理;有立法权力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作出立法决定、重大事项决定、备案审查决定等活动中,也需要进行专门的宪法说理;人民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对于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等事项时,也存在宪法说理的范例。通过其范例分析可知,宪法说理的内容由法理、政理、道理或事理所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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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宪法说理
宪法理解
宪法判断
宪法解释
适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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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itutional argumentation
constitutional understanding
constitutional judgment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applicable exam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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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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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的体系化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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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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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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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38-46,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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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宪法实施保障机制的中国特色与制度建构研究”(20ZDA030)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立法合宪性审查制度资源的整合方案研究”(ZBH2019102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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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针对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主体的范围,理论界和实务界出现了一元论与多元论的观点对立。究其原因在于,尽管相关立法对法律规范从制定到实施的各个阶段均规定了合宪性审查义务,但各级立法主体该如何履行该义务却并不明确。以行为内容而非主体身份为依据来定义合宪性审查,可以发现多元论是比一元论更为合理的主张。在此基础上,可以将多元主体的审查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各级立法主体的初始审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复核审查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终局审查,它们构成了体系化的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从体系化的视角来看,我国的法律规范合宪性审查工作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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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规范
合宪性审查
宪法理解
宪法解释
体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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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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