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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的实践审视与路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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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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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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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地方立法研究》
2024年第5期71-86,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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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研究”(22ZDA12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香港‘客卿’司法的实证研究”(20BFX07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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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双重意涵和定位,在经济层面旨在实现要素高效有序流动,同时型构动态综合体系化的三圈层法治秩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年来,规则衔接从多个维度出发,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于多个领域内逐渐铺开,初步打破地区间壁垒,但仍存在未实质性打破行政壁垒、衔接缺乏融贯性、各地协同性不足,以及要素流动全链条衔接和湾区法治体系全面建构不足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为湾区间法治体系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统筹协调不足导致规则衔接顶层设计缺失,直接原因则是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规则衔接的实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入纵深发展新阶段,宏观上应当以宪法为统领构筑湾区法治秩序,中观上应以全要素有序流动为具体标准构建规则衔接体系,并依托体制改革和微观机制创新达致规则衔接的根本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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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规则衔接
要素流动
法治秩序
宪法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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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uangdong-Hong 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the interface of rules
flow of factors
the order of the rule of law
integration and guidance by co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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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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