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清代“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考论--满、汉法律融合的一个例证 被引量:1
1
作者 胡祥雨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22-132,179,共11页
清代"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源于满族法,在康熙时期才应用于汉人。满人设立此例的本意可能是限制主人对奴仆的人身权,而汉人社会则基于主仆名分强调家长与仆妇发生性关系是自甘堕落,应当予以惩罚。乾隆以后,清廷处理主婢之... 清代"家长奸家下人有夫之妇"例源于满族法,在康熙时期才应用于汉人。满人设立此例的本意可能是限制主人对奴仆的人身权,而汉人社会则基于主仆名分强调家长与仆妇发生性关系是自甘堕落,应当予以惩罚。乾隆以后,清廷处理主婢之间性关系时更注重妇女贞节,逐步赋予仆妇反抗家主强奸的"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主仆名分 满族法 贞节 家下人有夫之妇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