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英国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家产分配方案
1
作者 陈志坚 《世界历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69-79,共11页
在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英国,家产继承主要依据普通法继承规则。在当时的生产关系下,这一规则主要是维护封建主阶层的整体利益,而较少顾及亲情。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封建主在分配家产时常常综合考虑,以限嗣继承(Entail)、托管(Uses)、家... 在中世纪及近代早期的英国,家产继承主要依据普通法继承规则。在当时的生产关系下,这一规则主要是维护封建主阶层的整体利益,而较少顾及亲情。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封建主在分配家产时常常综合考虑,以限嗣继承(Entail)、托管(Uses)、家产析分契约(Strict Settlement)等变通手段对普通法继承规则加以修正。这些变通手段反映了封建主在情感与理智之间摇摆不定的心态,地产继承制度也在这种摇摆中曲折发展。一部继承法变迁史表明,制度的变迁常常是人们心理冲突的外化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法继承规则 家产分配方案 限嗣继承 托管 家产析分契约
原文传递
中世纪英格兰女嗣财产继承权初探 被引量:1
2
作者 陈志坚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8,共8页
中世纪英格兰的地产主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其女儿即成为"女嗣",并可以依据普通法继承规则继承其父家产。但是直至中世纪末期,女嗣的继承权利屡遭削弱。地产主设计出限嗣继承和地产托管两种家产分配方案,以限制、削弱女嗣的继... 中世纪英格兰的地产主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其女儿即成为"女嗣",并可以依据普通法继承规则继承其父家产。但是直至中世纪末期,女嗣的继承权利屡遭削弱。地产主设计出限嗣继承和地产托管两种家产分配方案,以限制、削弱女嗣的继承权利。女嗣继承权利的消长,不仅反映出地产主对女嗣这一特殊家庭成员因情感与理性要求的矛盾而造成的态度变化,还反映出地产主控制财产传承的能力不断增强,相形之下,封建法规则显得刻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世纪英格兰 女嗣 继承权 家产分配方案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