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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粲然有伦:唐代士人家内秩序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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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佳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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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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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历史教学(下半月)》
CSSCI
2010年第3期18-2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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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唐代士人主要通过理念上的指导和规正,构建出家庭、家族之内的一整套秩序。首先,从男性本人来说,要"正己",使自身的行事合乎儒家规范。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学有所成及建立功业,并始终保有"有所畏"的谨慎态度。其次,从处理各种交错的家内关系:父母、兄弟姊妹、妻妾和仆婢等方面来说,男性要"正他",即使得每位家庭成员各得其名,各享其实,各安其位,尊卑有序、上下不失。唐人在这些方面所持的观点基本上继承了儒家传统精神。而当伦理与性别发生摩擦与冲撞时,他们默默遵行着孝道为先、父系血缘优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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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代
家内秩序
儒家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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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ang Dynasty, Order of the Inner, Confucian, G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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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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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传统“家”的法哲学表达与演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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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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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江师范学院重庆民族研究院
西南政法大学古典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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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8-48,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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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模式与培育路径研究"(13BKS098)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A级项目"社会管理创新研究"(2012ZDB14)
+1 种基金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培育项目"中国传统家庭法哲学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16PY30)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传统‘家’的法哲学表达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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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与西方法理秩序中的"无家性"相反,传统中国人以缜密的家内秩序观与完备的家国儒学体系构建起其对"家"的认知图景:作为法哲学基本范式的礼法关系,呈现出"泛家性"的特征,这一特征成为支撑中国传统社会"家者国之则"秩序体系的前提。"家"作为规范性秩序的源发地,不仅是成就身位的场所,更是维系国法的前提。中国传统国家与乡土共同体之间互动关系的演变表明,"礼法"是家内法哲学的根基,家内秩序是政治世界构造的同质性延伸,"家本位"通过"移孝于忠、礼法共存"的介质来规范"家-国"关系中的基本要素。由"家"的法哲学秩序所传递的"先家""重家"观念,既是理解中国传统礼法关系的切入点,更是重建当代基层伦理的一个重要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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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
家内秩序
礼法
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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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9.2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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