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粲然有伦:唐代士人家内秩序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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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佳贝 《历史教学(下半月)》 CSSCI 2010年第3期18-24,共7页
唐代士人主要通过理念上的指导和规正,构建出家庭、家族之内的一整套秩序。首先,从男性本人来说,要"正己",使自身的行事合乎儒家规范。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学有所成及建立功业,并始终保有"有所畏"的谨慎态度。其次,... 唐代士人主要通过理念上的指导和规正,构建出家庭、家族之内的一整套秩序。首先,从男性本人来说,要"正己",使自身的行事合乎儒家规范。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学有所成及建立功业,并始终保有"有所畏"的谨慎态度。其次,从处理各种交错的家内关系:父母、兄弟姊妹、妻妾和仆婢等方面来说,男性要"正他",即使得每位家庭成员各得其名,各享其实,各安其位,尊卑有序、上下不失。唐人在这些方面所持的观点基本上继承了儒家传统精神。而当伦理与性别发生摩擦与冲撞时,他们默默遵行着孝道为先、父系血缘优先的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家内秩序 性别
原文传递
中国传统“家”的法哲学表达与演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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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卫民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8-48,共11页
与西方法理秩序中的"无家性"相反,传统中国人以缜密的家内秩序观与完备的家国儒学体系构建起其对"家"的认知图景:作为法哲学基本范式的礼法关系,呈现出"泛家性"的特征,这一特征成为支撑中国传统社会"... 与西方法理秩序中的"无家性"相反,传统中国人以缜密的家内秩序观与完备的家国儒学体系构建起其对"家"的认知图景:作为法哲学基本范式的礼法关系,呈现出"泛家性"的特征,这一特征成为支撑中国传统社会"家者国之则"秩序体系的前提。"家"作为规范性秩序的源发地,不仅是成就身位的场所,更是维系国法的前提。中国传统国家与乡土共同体之间互动关系的演变表明,"礼法"是家内法哲学的根基,家内秩序是政治世界构造的同质性延伸,"家本位"通过"移孝于忠、礼法共存"的介质来规范"家-国"关系中的基本要素。由"家"的法哲学秩序所传递的"先家""重家"观念,既是理解中国传统礼法关系的切入点,更是重建当代基层伦理的一个重要思想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内秩序 礼法 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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