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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之“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合理界定 被引量:2
1
作者 卢文捷 《天津法学》 2017年第4期59-66,共8页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纳入保护范围,却未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立法释明,这一立法缺陷不仅带给司法审判一定程度的尴尬与困窘,而且不利于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予以合理界定。而界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除需要了解其外观特征外,尚应当考虑空间、时间、情感、经济与生活等几个方面的共同要素,以及不同主体之间因其关系不同而有所差别的个体要素,从而合理确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的应然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暴力法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 共同要素 个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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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虐待罪中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
2
作者 周露鹭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58-66,共9页
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是共同生活状态的基础,否则有违共同生活和家庭成员作为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的应有之义和相应的法定价值。以客观上的共同生活状态来类推当事人主体之间的主观意愿并不符合全部的现实情况,会导致家庭成员的法律附随后果... 共同生活的主观意愿是共同生活状态的基础,否则有违共同生活和家庭成员作为虐待罪的构成要件的应有之义和相应的法定价值。以客观上的共同生活状态来类推当事人主体之间的主观意愿并不符合全部的现实情况,会导致家庭成员的法律附随后果缺乏主观基础。对于主观意愿的认定,可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进行判断,即当事人需要能充分认识共同生活的状态,且具有希望共同生活状态得以实现的积极心态。可借助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知能力、行为表现、事后陈述等多个客观要素进行综合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虐待罪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 主观意愿 “小花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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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协同护理指导的医护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在小儿肺炎护理中的应用效果
3
作者 庄娅里 《中国医药指南》 2024年第22期138-140,共3页
目的探究小儿肺炎患者通过基于协同护理指导的医护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方法进行护理取得的效果。方法选择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陈埭中心卫生院收治的159例小儿肺炎患儿,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成对照组、研究组,分别纳入79例、80例。对照组... 目的探究小儿肺炎患者通过基于协同护理指导的医护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方法进行护理取得的效果。方法选择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陈埭中心卫生院收治的159例小儿肺炎患儿,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成对照组、研究组,分别纳入79例、80例。对照组予以常规护理,研究组予以基于协同护理指导的医护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护理。对比两组护理满意度、依从性、症状改善时间、负性情绪、生活质量。结果研究组护理满意度、患儿依从性、生活质量评分比对照组高(均P<0.05)。研究组症状缓解时间均比对照组短(均P<0.001)。研究组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评分均比对照组更低(P<0.05)。结论基于协同护理指导的医护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护理应用于小儿肺炎护理中可以加快症状消失,减轻焦虑、抑郁情绪,提高患儿依从性及生活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儿肺炎 协同护理 医护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依从性 心理状态 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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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家庭暴力的主体——对《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诠释与认定 被引量:10
4
作者 但淑华 《妇女研究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31-37,共7页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是《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准家庭暴力的主体。基于对该概念的法解释学分析,家庭成员是以婚姻或血缘为联结纽带,并具有法定权利义务的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则是不具有家庭成员关系...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是《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准家庭暴力的主体。基于对该概念的法解释学分析,家庭成员是以婚姻或血缘为联结纽带,并具有法定权利义务的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则是不具有家庭成员关系,但共同居住于同一处所并形成情感、经济等方面紧密结合的人。认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应遵循实质相似性标准,即与相应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的内容上实质相似,但对该标准的把握不宜过于严苛,可适当低于对家庭成员的要求;对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可免于适用该标准。《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的适用情况表明:应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成员的具体范围,并将准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扩展至未共同生活的前配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 认定标准 实质相似性
原文传递
宪法法治统一原则下部门法“家庭成员”的身份认定
5
作者 刘锦 汪进元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4年第3期100-112,共13页
“牟林翰虐待案”的释法过程,再次展现了家庭成员概念亟待扩张的现实需求。家庭成员身份决定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确立的“近亲属+共同生活”标准,不能完全满足其他部门法的规整目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规范冲突与适用困... “牟林翰虐待案”的释法过程,再次展现了家庭成员概念亟待扩张的现实需求。家庭成员身份决定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确立的“近亲属+共同生活”标准,不能完全满足其他部门法的规整目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了规范冲突与适用困境。尽管将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予以扩张有其现实合理性,但此举突破了实在法的限制,违反了宪法法治统一原则。宪法对家庭给予保护,体现了家庭的伦理性和秩序性,同时也划定了家庭成员范围扩展的法治边界。为避免家庭制度的功能性解构,应坚持家庭成员关系类型的法定化立场,允许基于特定立法目的对家庭成员概念作出限缩解释。此外,为实现对“类家庭成员”的平等保护,有必要在立法中引入“其他共同生活的人”作为体系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成员 亲属关系 共同生活 法治统一原则 宪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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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认定
6
作者 陈小勇 《中国民政》 2011年第7期48-48,共1页
案情李某同王某于1978年结婚,1980年育有一子李甲。李甲为先天性重度智力残疾。1999年,李某从企业下岗分流,经营小摊点买卖;2005年患四肢瘫肌,丧失劳动能力。2006年,王某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从2006年开始,李某一家仅以王某养老金维持... 案情李某同王某于1978年结婚,1980年育有一子李甲。李甲为先天性重度智力残疾。1999年,李某从企业下岗分流,经营小摊点买卖;2005年患四肢瘫肌,丧失劳动能力。2006年,王某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从2006年开始,李某一家仅以王某养老金维持生活,因李某、李甲医疗费支出巨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生活 人均收入 家庭成员 城市低保 智力残疾 下岗分流 劳动能力 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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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7
《乐活老年》 2017年第7期31-31,共1页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关键词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 老年人 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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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以《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家庭成员”概念为路径 被引量:5
8
作者 冯源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8年第1期125-134,共10页
《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对主体范围的确定,均围绕家庭成员这一核心概念进行,并以经济要素为依据,重视共同生活的事实。但征求意见稿失之狭窄,正式稿失之模糊,既无法对家庭的现代化变迁给予必要回应,亦无法对家庭中的弱势群... 《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稿对主体范围的确定,均围绕家庭成员这一核心概念进行,并以经济要素为依据,重视共同生活的事实。但征求意见稿失之狭窄,正式稿失之模糊,既无法对家庭的现代化变迁给予必要回应,亦无法对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尤其女性形成有效的保护。应该在正式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家庭暴力的主体范围,并采用列举式的立法明确家庭成员的具体范畴,区分家庭成员与准家庭成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家庭暴力法》 主体范围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 家庭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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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共同财产 被引量:4
9
作者 杨立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94年第4期33-38,13,共7页
家庭共同财产,既是婚姻家庭法的概念,也是民法物权法的概念。在婚姻家庭法的研究上,人们着重于研究夫妻共同财产,很少注意家庭共同财产的研究;在物权法的研究中,学者只在研究共有时偶有涉及;随着现代社会大家庭的逐渐瓦解和小家庭日渐盛... 家庭共同财产,既是婚姻家庭法的概念,也是民法物权法的概念。在婚姻家庭法的研究上,人们着重于研究夫妻共同财产,很少注意家庭共同财产的研究;在物权法的研究中,学者只在研究共有时偶有涉及;随着现代社会大家庭的逐渐瓦解和小家庭日渐盛行,家庭共同财产已经不再是家庭财产关系的主要形式,学者的注意力不再集中在家庭共同财产上,是必然的。但是,既然家庭共同财产还作为一种财产所有权的形式存在,就应当进行研究,以揭示其规律,加强法律的调整,使其更好地发挥社会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财产制 社会大家庭 共有财产 共有人 夫妻共同财产 共有关系 家庭成员 家庭财产关系 共同共有 生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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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与家庭——重视发挥家庭的保健功能 被引量:11
10
作者 周浩礼 张晓碧 梁勋厂 《医学与社会》 2005年第5期13-16,共4页
关键词 老年人健康 保健功能 生命周期 组织形式 共同生活 血缘关系 婚姻关系 基本需要 家庭成员 健康问题 再生产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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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探索与实践
11
作者 朱杰英 《教育艺术》 2010年第7期70-71,共2页
学习型家庭是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家庭成员共同学习、相互学习、一起成长的家庭模式: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家庭类型。学习型家庭的父母与孩子都是学习的主体,通过共同学习、相互学习.才有可能跨越代沟,为两... 学习型家庭是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家庭成员共同学习、相互学习、一起成长的家庭模式: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家庭类型。学习型家庭的父母与孩子都是学习的主体,通过共同学习、相互学习.才有可能跨越代沟,为两代人的沟通交流提供互动平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习型家庭 实践 社会适应能力 人的全面发展 共同学习 家庭成员 生活质量 家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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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2
作者 张智燕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1997年第1期48-50,共3页
对家庭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张智燕家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家庭文化的形成是受一定的经济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所制约。在人的文化生成与发展完善过程中,家庭文化占有十分重要的... 对家庭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张智燕家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家庭文化的形成是受一定的经济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所制约。在人的文化生成与发展完善过程中,家庭文化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何时代的社会生活与文化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生活 家庭文化建设 闲暇时间 精神文化建设 家庭成员 社会交往 日常生活 身心健康 每个人 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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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适用主体范围界定
13
作者 何银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6年第4期109-113,147,共6页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宗旨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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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上的难点问题
14
作者 吴与伦 《改革与开放》 2013年第1X期17-17,共1页
现行的《婚姻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结合了我国国情,适应了当前夫妻财产关系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有利于划清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减少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 现行的《婚姻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的个人财产范围。结合了我国国情,适应了当前夫妻财产关系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有利于划清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减少纠纷。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提高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自主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 财产范围 财产问题 婚前财产 遗弃家庭成员 夫妻共同生活 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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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奏和谐曲 同走致富路——记农三师四十五团十六连王会中、刘祥华家庭
15
作者 宋斌 李辉 《兵团工运》 2010年第9期26-26,共1页
1995年,王会中、刘祥华夫妇从天府之国的四川来到农三师四十五团十六连落户承包土地,他们经过十几年的共同努力,营造着一个温馨、和谐的小康之家。如今,家中的房子装修一新,太阳能、洗澡间、卫生间、崭新的家具,样样俱全,实现了家庭平安。
关键词 和谐 承包土地 家庭成员 太阳能 卫生间 共同努力 生活 夫妇 家庭生活 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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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家庭共有财产权
16
作者 张冬 《温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0年第1期83-88,共6页
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权,是指家庭成员对其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每一个家庭成员对其财产都享有平等地、不分份额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未经享有共有财产权的家庭成员的同意(除依法规定或者与其他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个别... 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权,是指家庭成员对其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每一个家庭成员对其财产都享有平等地、不分份额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未经享有共有财产权的家庭成员的同意(除依法规定或者与其他共有人另有约定外),个别家庭成员不得擅自处分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同其他共同共有财产一样,不是主体单一的所有权类型,而是所有权主体联合的一种形式。如何认定和正确处理家庭的共有财产权,在司法实践中显得日益重要,很有探讨之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成员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共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 生活期间 抚养义务 析产 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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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3+”模式点燃家庭教育星星之火 “阳光心语”与爱同行
17
作者 欧阳秋苹 《关爱明天》 2024年第1期32-33,共2页
汉源县是山区县、农业县,现有28.5万人,10.7万家庭,5.29万儿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大大改善和提高,但精神需求的满足仍存在差异,社会各群体出现了心理调适方面的种种问题,轻视生命,家庭暴力、伤害儿童等社... 汉源县是山区县、农业县,现有28.5万人,10.7万家庭,5.29万儿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大大改善和提高,但精神需求的满足仍存在差异,社会各群体出现了心理调适方面的种种问题,轻视生命,家庭暴力、伤害儿童等社会和家庭问题不断出现。从2020年5月开始酝酿筹备,2021年1月由汉源县关工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共建的“阳光心语”家庭教育平台正式成立,目标在于让广大家庭懂得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共同做好家庭建设工作,努力改变家庭的无形空间,让每一个家庭成员学会“谈情说爱”,学会“表达”爱,感受到爱和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教育 物质生活条件 共同成长 汉源县 关工委 家庭成员 心理调适 联合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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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与大家庭共同生活,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18
作者 李欣 《婚姻与家庭(家庭教育版)》 2009年第11期58-58,共1页
我与苗朴结婚后和他父母还有小叔子一家在一起居住。2004年,全家人共同出资60万元购买了一套别墅,公婆为此卖掉了原先的房子,我们拿出了20万元,小叔子一家也出了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去年年底我和苗朴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我提... 我与苗朴结婚后和他父母还有小叔子一家在一起居住。2004年,全家人共同出资60万元购买了一套别墅,公婆为此卖掉了原先的房子,我们拿出了20万元,小叔子一家也出了钱,但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去年年底我和苗朴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我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屋。但他们以房子是一家人出钱买的,不属于我和苗朴的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拒绝。请问他们的说法是否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 生活期间 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成员 共有人 分家析产 房屋价格 共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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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生活居住所需房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研究
19
《公安研究》 2012年第2期92-92,共1页
孙若军在《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目前,很多夫妻共有的住房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若适用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家庭成员的生存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孙若军在《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目前,很多夫妻共有的住房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若适用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家庭成员的生存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房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立法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善意取得制度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 制度研究 房屋 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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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制度运行的现状与对策 被引量:1
20
作者 廖文旭 《管理观察》 2009年第4期101-,共1页
近年来,农村低收入群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我省从2006年7月起,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都有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获得农村低保的权利.
关键词 农村低保制度 制度运行 人均纯收入 低收入群体 生活水平 农村居民 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 低保标准 所在地 政府 申请 社会 权利 农业 户口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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