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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家族司法价值论 被引量:2
1
作者 李交发 原美林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14-119,共6页
中国传统社会家国组织的二元结构决定了其治理的法律二元体系,人们通过家族法与家族司法了解和接受国家法与国家司法。传统家族司法具有化解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弘扬传统美德,补充国家司法之不足的历史价值和现代转换价值,是当今中国建... 中国传统社会家国组织的二元结构决定了其治理的法律二元体系,人们通过家族法与家族司法了解和接受国家法与国家司法。传统家族司法具有化解社会矛盾,和谐社会,弘扬传统美德,补充国家司法之不足的历史价值和现代转换价值,是当今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不可忽视的本土法律文化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历史价值 现代转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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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司法与国家司法的冲突与融合 被引量:2
2
作者 原美林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47-50,共4页
家族司法不能与国家司法相抵触,但两者之间在体现原则方面和死刑处罚态度方面有一定的冲突。这并不影响两者之间的融合,家族司法是国家司法的延伸,同时还可以弥补国家司法之不足。家族司法修身、齐家的功能与国家司法治国、定天下的功... 家族司法不能与国家司法相抵触,但两者之间在体现原则方面和死刑处罚态度方面有一定的冲突。这并不影响两者之间的融合,家族司法是国家司法的延伸,同时还可以弥补国家司法之不足。家族司法修身、齐家的功能与国家司法治国、定天下的功能共同维护了社会秩序大系统的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国家司法 冲突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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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司法:古代和谐社会的非正式制度设置 被引量:2
3
作者 李交发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206-209,共4页
从司法制度层面看,中国古代在建构和谐社会时,除极端重视国家司法制度(正式司法制度)设置外,还重视非正式司法制度保障,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最重要形式的家族司法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家族司法是在基层社会缺失国家正式司法制... 从司法制度层面看,中国古代在建构和谐社会时,除极端重视国家司法制度(正式司法制度)设置外,还重视非正式司法制度保障,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最重要形式的家族司法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家族司法是在基层社会缺失国家正式司法制度条件下符情适理的非正式司法制度产物。它于基层社会中排难有效,颇具和谐社会之作用,诸如国家正式制度难以解决的完粮纳税、家族间矛盾、正风澄俗、秩序维护等方面。不仅如此,古代家族司法之于当今农村法治建设、基层社会和谐秩序建构,亦颇具时代转换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国家司法 非正式制度 古代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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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族司法纠告程序研究 被引量:1
4
作者 原美林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41-145,共5页
家族司法实施主要依据家族法法律文本。家族法的法律文本除了部分规定是一种约束性规范外,其余多数家族法都以家族司法之步骤实施并辅以一定的程序。古代家族司法程序主要有纠告程序、传唤程序、审理程序、裁断程序、执行程序等等。纠... 家族司法实施主要依据家族法法律文本。家族法的法律文本除了部分规定是一种约束性规范外,其余多数家族法都以家族司法之步骤实施并辅以一定的程序。古代家族司法程序主要有纠告程序、传唤程序、审理程序、裁断程序、执行程序等等。纠告程序是家族司法程序发起实施的首要步骤,它作为家族内部检举不法成员违规行为的方式有其自身的分类、范围和发展演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纠告程序 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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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族司法的批判与继承
5
作者 原美林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36-140,共5页
家族司法是中国传统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家族司法的批判与继承是建立在客观理性的认识上,是司法意识在历史演变中的纵向传播、司法实践模式的时代延续,司法规则的学习与渐进成熟为主要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对家族司法批判与... 家族司法是中国传统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家族司法的批判与继承是建立在客观理性的认识上,是司法意识在历史演变中的纵向传播、司法实践模式的时代延续,司法规则的学习与渐进成熟为主要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对家族司法批判与继承的内容有了严格要求,它们不是对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或具体制度进行批判性的革新,而是对其可以历时沿用的司法理论与实践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司法术语、司法技术或者是一般司法价值原则的批判与继承。中国传统家族司法的批判与继承是对传统司法价值的反省,是为当代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司法文化、司法规律的参照性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司法 家族司法 批判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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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族司法执行程序研究
6
作者 原美林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03-106,共4页
家族司法执行程序是继家族司法审判之后实现司法效果和取得民众认同与社会效应的执法方式及流程,它是家族司法整个程序设置中彰显传统司法效应和判断族法订立是否可行的重要环节。它以家族法订立内容为主要执行依据,多种承载家族司法预... 家族司法执行程序是继家族司法审判之后实现司法效果和取得民众认同与社会效应的执法方式及流程,它是家族司法整个程序设置中彰显传统司法效应和判断族法订立是否可行的重要环节。它以家族法订立内容为主要执行依据,多种承载家族司法预期目标的执行方式作为体现家族司法执行效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载体。家族司法执行效果不但需要家族成员的认同与接受,更须有利于对家族司法权威的树立。因此家族司法执行程序的分析之启示为当代司法制度的建构完善提供了传统司法文化的理论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执行程序 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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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的关联性分析
7
作者 原美林 姚子骁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8-151,157,共5页
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的关联性表现为:一是审判依据所遵循规律的一致性,二是审判案件所追求社会效果的共通性。其中,一致性是指各自司法审判对法律依据作出选择后,最终证实案件事实的可靠性和确定性一致;共通性是指国家司法审判... 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的关联性表现为:一是审判依据所遵循规律的一致性,二是审判案件所追求社会效果的共通性。其中,一致性是指各自司法审判对法律依据作出选择后,最终证实案件事实的可靠性和确定性一致;共通性是指国家司法审判追求的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与家族司法审判追求的家族协调发展的目的具有共通性。这种关联性的主要表现是把各自的诉讼依据作为分析要点,将界定家族司法审判与国家司法审判关联性的涵义作为探索关联性表现的先决条件,从而开辟司法制度研究的新领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国家司法 审判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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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司法与国家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差异性分析
8
作者 原美林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50-154,共5页
家族司法审判在古代社会与政治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司法横平作用,古代社会基层治理对社会矛盾争议的化解大部分离不开家族司法审判发挥的裁判作用。家族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也势必对基层社会控制发挥有利的平衡作用,并且与国家司法... 家族司法审判在古代社会与政治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司法横平作用,古代社会基层治理对社会矛盾争议的化解大部分离不开家族司法审判发挥的裁判作用。家族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也势必对基层社会控制发挥有利的平衡作用,并且与国家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形成特色的对比,这也是统治阶级进行地位巩固和司法镇压的关键性司法依据。家族司法与国家司法职务犯罪审判依据的内容以及两者形成差异性的原因是传统司法文化的呈现,更是统治者意志的集中体现,这无疑对我国现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立法、司法都具有历史性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国家司法 司法职务犯罪 审判依据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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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湘鄂西土司司法自治与土家族家族司法的确立
9
作者 刘泽友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80-84,共5页
处在武陵地区的湘鄂西土家族,在唐末以来至清朝改土归流前的七、八百年间实际处在土司统治时期,土司主们在自己的领地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民间一切的诉讼案件,都只听凭土司主一语判断,土司主就代表着法律并随时可行使司法权力,因此... 处在武陵地区的湘鄂西土家族,在唐末以来至清朝改土归流前的七、八百年间实际处在土司统治时期,土司主们在自己的领地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民间一切的诉讼案件,都只听凭土司主一语判断,土司主就代表着法律并随时可行使司法权力,因此在司法方面也处于一种相对自治状态。土司体制运转了数百年,到后来弊病日显,矛盾也越来越多,这些矛盾导致了土司制度的灭亡。改土归流政策的实施,使得土家族家族司法得以确立。这种家族司法在维护本家本族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充当官府治理地方的辅助工具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而它包含着的朴素的民主公平的家族司法理念,在历史上也产生了积极作用。在国家法律统一规范的前提下,我们应对传统的家法族规吸取其中有益的精华,扬弃其中的糟粕。经过"传统的再改造",实现土家族家族司法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价值转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 司法自治 家族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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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家族司法探析 被引量:9
10
作者 原美林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81-194,共14页
明清时期国家注意对乡里社会的控制,鼓励各地家族在自己的谱牒中制定约束族人的规范,并赋予家族尊长对这些规范进行裁断和强制执行的权力,家族司法由此产生并发展。此时期的家族法规对家族内部的司法组织、辅助人员、管辖、告诉、审断... 明清时期国家注意对乡里社会的控制,鼓励各地家族在自己的谱牒中制定约束族人的规范,并赋予家族尊长对这些规范进行裁断和强制执行的权力,家族司法由此产生并发展。此时期的家族法规对家族内部的司法组织、辅助人员、管辖、告诉、审断、执行等主要制度和程序都有所规范,地方官府也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其司法效力。家族司法有着鲜明的特点,对古代国家州县一级的司法活动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 明清法律史 家族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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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族司法传唤程序研究 被引量:1
11
作者 原美林 《求索》 CSSCI 2014年第10期117-121,共5页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传唤是为了查清事实,得到当事人的口实,保证家族司法审理顺利进行,并依据家族法对违犯族法者进行司法处置,维护家族威严,给族人一个符合情理的说法。家族司法传唤程序有一定的传唤方式和传唤目的,而且有特定的传唤对象...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传唤是为了查清事实,得到当事人的口实,保证家族司法审理顺利进行,并依据家族法对违犯族法者进行司法处置,维护家族威严,给族人一个符合情理的说法。家族司法传唤程序有一定的传唤方式和传唤目的,而且有特定的传唤对象,这些都体现出古代家族司法传唤的独特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传唤程序 传唤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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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家族司法主体的权力——以国家法律对家族长权力的确认为视角
12
作者 原美林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9-23,共5页
中国传统家族司法是当今法律文化研究的重点,其司法主体如何在司法过程中实施司法权和国家如何看待这一权力的应用,引发了对传统家族长权力现代变迁的深刻思考。我们在理解国家法律与基层司法相结合治理社会这一法律文化的基础上,研究... 中国传统家族司法是当今法律文化研究的重点,其司法主体如何在司法过程中实施司法权和国家如何看待这一权力的应用,引发了对传统家族长权力现代变迁的深刻思考。我们在理解国家法律与基层司法相结合治理社会这一法律文化的基础上,研究中国传统家族司法主体的权力,能够得出现代家族长的权力与民族现代化发展互容互补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国家法律 主体权力 现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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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研究
13
作者 原美林 姚子骁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78-182,共5页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是家族司法执罚的先决条件;家族长是审判过程中主要的审理者,依据家族具备条件等情况配以相应的辅助执事,构成家族司法审判的基本组织形式。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在相应的... 中国古代家族司法审判程序是家族司法的必要程序。家族司法审判裁决是家族司法执罚的先决条件;家族长是审判过程中主要的审理者,依据家族具备条件等情况配以相应的辅助执事,构成家族司法审判的基本组织形式。家族司法审判组织在相应的司法程序约束下进行审判,体现出家族司法审判的确定效力、执行效力和约束效力。家族司法审判效力是古代中国协调家族矛盾,维护家族秩序,社会基层自治的重要推动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审判程序 审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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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西土家族家族司法之效用
14
作者 刘泽友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5期153-154,共2页
土家族家族司法指的是以土家族家法族规为执法依据,以土家族族长、房长、家长作为执法主体、以土家族家庭成员和全体族员作为执法客体,按照特定的执法程序所形成的带有强制性制裁手段的家族司法系统。土家族家族司法倡导社会的良风美俗... 土家族家族司法指的是以土家族家法族规为执法依据,以土家族族长、房长、家长作为执法主体、以土家族家庭成员和全体族员作为执法客体,按照特定的执法程序所形成的带有强制性制裁手段的家族司法系统。土家族家族司法倡导社会的良风美俗,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的司法平等性,在历史上维护了本家本族的生存和发展,在协助官府治理地方、有效化解民间矛盾和纠纷诸多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它维护封建的伦理观念,与国家司法相抵触,同时其息讼观念造成法律意识淡薄。由此,我们应当正确扬弃湘鄂西土家族家族司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湘鄂西土家族 家族司法 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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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家族司法的变迁——以“孝文化”为视角
15
作者 潘娅 杨梦然 《湘潮(理论版)》 2013年第3期50-51,共2页
家族司法是与国家司法并存的,是古代中国法制中的一个独特现象。古代家庭成员出于孝道,只要其犯家法,都必须由家长以家法惩治。惩治内容有从宽的,也有处治手段从严乃至包括死刑的。但不管家法是软约束还是硬制裁,都是其他家庭成员所必... 家族司法是与国家司法并存的,是古代中国法制中的一个独特现象。古代家庭成员出于孝道,只要其犯家法,都必须由家长以家法惩治。惩治内容有从宽的,也有处治手段从严乃至包括死刑的。但不管家法是软约束还是硬制裁,都是其他家庭成员所必须遵循的。传统的"孝"是建立在长幼尊卑不平等,以维护封建的宗法统治,而今天的"孝"建立在长幼平等基础上的一种道德要求,是一种双向度的调节代际关系的规范,尊老爱幼。家族司法的实施方式也在发生着转变,由以"刚性"的司法为主变为由"柔性"的告诫、劝谕为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转型 家族司法 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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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司法与国家司法职务犯罪内涵差异性分析
16
作者 原美林 《求索》 CSSCI 2019年第2期135-142,共8页
分析家族司法职务犯罪、古代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现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不同时空区域的司法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职务犯罪侵害客体、司法职务犯罪行为特点等,用比较法理解家族司法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的内涵差异,进而探索形成差异性的原因,... 分析家族司法职务犯罪、古代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现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不同时空区域的司法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职务犯罪侵害客体、司法职务犯罪行为特点等,用比较法理解家族司法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的内涵差异,进而探索形成差异性的原因,目的在于完善现行国家司法职务犯罪立法,为这方面的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实际参考。这将为完善司法制度的理论研究奠定基础,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应然性理论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司法 国家司法 司法职务犯罪 内涵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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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孔府管勾厅及其司法权——以《孔府档案》为中心
17
作者 庞蕾 《法律史评论》 2023年第3期103-117,共15页
孔氏家族是传承已久的名门望族、世袭贵族,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神圣代表意义。作为历代眷宠优渥的“天下第一家”,孔氏家族内部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组织机构系统,即在孔府最高掌权者衍圣公之下,又设有“三堂”“六厅”作为家族内部具体... 孔氏家族是传承已久的名门望族、世袭贵族,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神圣代表意义。作为历代眷宠优渥的“天下第一家”,孔氏家族内部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组织机构系统,即在孔府最高掌权者衍圣公之下,又设有“三堂”“六厅”作为家族内部具体的办事机构。其中,“六厅”之一的管勾厅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对象。作为孔府的最高民政机构兼司法机构,管勾厅拥有一套体系完整的管理机制,对孔府下辖的土地田产及屯佃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本文从其所拥有的司法特权入手加以分析,认为孔府“家法”是清朝“国法”的有效补充,同时也深深影响了国家地方司法的正常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府档案 管勾厅 家族司法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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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主义与中国法律思想的渊源 被引量:3
18
作者 魏道明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3期38-42,共5页
中国古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是家族本位主义。家族主义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诸如君臣、夫妇、兄弟、师生、官民、主仆等等,无一不是父子关系的衍射。家族本位主义的无限度泛滥,遂使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以宗法伦理关... 中国古代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是家族本位主义。家族主义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诸如君臣、夫妇、兄弟、师生、官民、主仆等等,无一不是父子关系的衍射。家族本位主义的无限度泛滥,遂使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以宗法伦理关系为准则。在古人看来,“国”是家的扩大,而“家”是国的浓缩,治家的方法自然可以完全推广到治国上。因此,封建时代的国家政治、法律都带有浓厚的宗法家族主义特色。以下仅就家族主义对国家法律的渗透进行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族主义 中国法律思想 家族本位主义 祖父母 尊长 唐律疏议 家族司法 刑案汇览 不孝罪 缌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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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特质 被引量:18
19
作者 胡旭晟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9年第1期112-123,共12页
文章认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性质和风貌,其中主要有:诉讼运作(包括司法判决)的道德化;司法设置的行政化与非专门化、非职业化;诉讼活动因司法官员高操的"权"变之术和良好的人文修养而人... 文章认为,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性质和风貌,其中主要有:诉讼运作(包括司法判决)的道德化;司法设置的行政化与非专门化、非职业化;诉讼活动因司法官员高操的"权"变之术和良好的人文修养而人情化和艺术化;诉讼规制的低程序化;因过于注重个案处理的妥当性而导致的司法个别化和非逻辑化等等。这些特质是中华民族生活智慧的结晶,其中蕴藏着许多值得今人借鉴的因素;但从总体上看,它们乃是附属于传统礼治社会的特定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传统诉讼文化 艺术化 诉讼活动 中国古代法 个别化 道德化 家族司法 非逻辑化 人情化 司法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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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家族性司法——以孔府司法为例 被引量:1
20
作者 袁兆春 《法律文化研究》 2009年第1期93-104,共12页
我国传统社会的司法活动,不仅仅有国家的司法活动,同时还存在着与之并存的家族性司法活动。山东曲阜孔府的司法由于种种原因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家族性司法的典型。本文从孔府司法的依据、孔府司法的主体与客体、孔府司法的运行机制等方面... 我国传统社会的司法活动,不仅仅有国家的司法活动,同时还存在着与之并存的家族性司法活动。山东曲阜孔府的司法由于种种原因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家族性司法的典型。本文从孔府司法的依据、孔府司法的主体与客体、孔府司法的运行机制等方面论述孔府的具体司法活动,认为孔府司法是当时国家司法的有效补充,但它也影响了国家地方司法权的整体局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我国传统社会 家族司法 孔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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