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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
被引量:
25
1
作者
隋彭生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86-93,共8页
要约邀请作为意思表示 ,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提出的内容可以进入合同 ,成为合同的条款。此观点为创新观点 ,是对法学上发现的总结 ,为要约邀请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支点和基础 ;为指导实践提供了法理依据 ;制定民法典时应明确容纳规则。
关键词
要约邀请
容纳规则
法律效力
合同
意思表示原则
法律行为
要约
原文传递
论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2
作者
杨德桥
《金融教育研究》
2008年第S1期121-124,共4页
要约邀请的法律性质宜界定为"准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拘束力,其效力根源在于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的效率原则。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其真实性、不可任意更改性、效力持续性以及"容纳规则...
要约邀请的法律性质宜界定为"准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拘束力,其效力根源在于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的效率原则。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其真实性、不可任意更改性、效力持续性以及"容纳规则"的适用。因过错要约邀请所生的法律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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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要约邀请
准法律行为
容纳规则
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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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
被引量:
25
1
作者
隋彭生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86-93,共8页
文摘
要约邀请作为意思表示 ,可以具有法律效力。要约邀请提出的内容可以进入合同 ,成为合同的条款。此观点为创新观点 ,是对法学上发现的总结 ,为要约邀请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支点和基础 ;为指导实践提供了法理依据 ;制定民法典时应明确容纳规则。
关键词
要约邀请
容纳规则
法律效力
合同
意思表示原则
法律行为
要约
Keywords
Contract
Invitation to Offer
Offer
Admission Rule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2
作者
杨德桥
机构
内蒙古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出处
《金融教育研究》
2008年第S1期121-124,共4页
文摘
要约邀请的法律性质宜界定为"准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拘束力,其效力根源在于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的效率原则。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其真实性、不可任意更改性、效力持续性以及"容纳规则"的适用。因过错要约邀请所生的法律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关键词
要约邀请
准法律行为
容纳规则
缔约过失责任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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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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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
隋彭生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4
25
原文传递
2
论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
杨德桥
《金融教育研究》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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